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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加大信访交办力度 提高信访办理质量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5-25

  去年以来,滨州市纪委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为出发点,通过扩大信访交办覆盖面,带动全市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再提升,解决了一大批基层信访问题。 

  “广”字开头。将全部信访件纳入筛选范围,初筛后全部报分管领导再次筛选,查缺补漏,确保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具体的问题线索应筛尽筛,将筛选出的问题线索全部发函交办。2016年共发函交办544起,同比增长68%。截至目前,通过发函交办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2人,组织处理105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 

  “快”字贯穿。快交办,缩短审批时限。从收到信访件到交办一般7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比缩短约3个工作日。快办理,提高办理效率。指定专人督办,对于超期1个月仍未办结的,提报分管常委亲自督办,超期2个月未办结的由分管副书记约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按期办结率达93%,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快答复,回应反映人关切。疑难复杂的实名交办件分阶段答复,调查结束后及时答复调查结果,听取反映人的意见建议,处理完毕后再答复处理结果,并出具《信访答复意见书》。 

  “严”字托底。增加交办广度的同时,严把交办件办理质量关。所有交办件预审报告全部报分管常委审批,重要的报分管副书记直至书记审批。预审报告交办问题存在漏查的不予报结;交办问题查不清查不透的不予报结;问题处理不恰当、不到位的不予报结;实名举报未答复的不予报结。2016年交办件整体查实率达47.7%,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滨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