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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8-22
近日,淄博市临淄区纪委印发《临淄区纪检监察信访约谈工作暂行办法》,通过开展信访约谈,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各级针对区域信访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合理处置,完善预防措施。
办法列出基层信访工作中容易出现的对信访举报问题处置不力,对上级交办件和转办件以及直接接收的信访举报件办理不及时、不规范,压案不查、漏报迟报等8个方面的问题。对出现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区纪委严格按程序对相关镇街党(工)委书记、副书记、镇街纪(工)委书记及其他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通过约谈,通报相关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敦促约谈对象全面扎实履行工作职责。同时,要求被约谈镇街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上报整改报告。对落实约谈要求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纪律处分。(淄博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