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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县:实行信访举报闭环管理 提升信访办理质效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2-22

  邹平县纪委对信访举报件实行闭环管理,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件受理、分流、办理、反馈等环节,有力提升了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归口受理,发挥信访举报“第一道关口”作用。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将上级纪委转送交办件、下级纪委报送件、巡察及信访局等部门的移送件,统一由信访室受理登记,严格实行统一登记和归口管理,实现“多渠道进水,一个龙头出水”。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信访件转交县纪委相关职能部门、镇(街道)纪(工)委或相关单位调查处理。2017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10件次。

  跟踪办理,实现对举报件处置过程的有效监督。信访室对转交信访件进行跟踪督办,建立交办件台账,确保每个信访件在办理时间、流转痕迹上有着落,处理结果和查办质量上有审核。2017年,信访室分别建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党内问责、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等七类重点信访件举报台账,并定期进行对账检查,及时掌握办理进度。

  反馈回告,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对移送办理的信访举报件,建立转立案回告和办结反馈制度,信访件承办单位每季度向信访室反馈信访处置及实名举报答复情况。信访室每月将承办单位、问题摘要、调查耗时等分类摘录形成清单报表进行上报。信访件办结后,承办单位将相关资料报信访室实行销号管理,确保群众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滨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