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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对10家市直部门单位和9个镇开展巡察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7-28

  按照济宁市委部署,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于7月20日召开,对第一轮巡察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部署第二轮巡察工作。 

  会议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开展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全市每一名党员、每一名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深刻理解政治巡察内涵,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突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要立足忠诚干净担当,打造素质作风过硬的巡察干部队伍。要健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建立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配齐配强巡察力量、积极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推动形成市县巡察联动格局。 

  经市委批准,7月20日至9月25日,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安排5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形式,对市司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旅游发展委、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渔业局、市金融办、市民航局10家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并安排3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三”的形式对泗水县泉林镇、星村镇、高峪镇,鱼台县王庙镇、张黄镇、唐马镇,梁山县韩垓镇、韩岗镇、拳铺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济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