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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巡察整改全程留痕 建章立制力促长效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8-24

  十三届菏泽市委首轮巡察整改工作全面铺开,把精准解决问题作为用好巡察成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强化督导、细化措施、建章立制,不断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巡察整改工作共涉及14个单位385条整改事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事项349个,制定或修订制度147项,长期坚持并执行的事项36个。 

  明确责任,强化督导。整改过程中,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担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被巡察单位纪委(纪检组)、派驻纪检组负监督责任,督促整改事项的推进和落实。市公安局收到巡察反馈问题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先后7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措施。定陶区委专门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细化措施,力求实效。实行全程留痕管理,被巡察单位对每一个问题的整改,都要有发文、有记录、有图片、有台账,确保有据可查。实行清单销号,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项项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市公路局针对巡察反馈的26项整改任务,分解为65个具体问题,实行“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建章立制,扩大成效。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把整改过程作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过程。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一方面自查自纠,查缺补漏;另一方面,督导检查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使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市教育局在整改中,将存在的问题分为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查找出风险点47个,有针对性地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31项,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菏泽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