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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念好整改“四字诀” 促进巡察成果落地生根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9-12

  今年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枣庄市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检验巡察成效的重要标准和要结果的重要环节,念好“调、听、督、诺”整改“四字诀”,强化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着力推动巡察成果落地生根。 

  “调”。市委巡察办建立周调度制度,加强对被巡察单位整改任务完成率、建章立制、问责处理等情况的调度。安排专人跟踪调度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做到快查快办快出效果,目前共移交问题线索91件,涉及市管干部40人,已立案审查22件3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组织处理18人。 

  “听”。在反馈巡察情况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传达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整改要求,听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态认识,察整改态度,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截至目前,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共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76次,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开展专项检查30次,开展谈心谈话200余人次。 

  “督”。市委巡察办采取实地督查、重点督办等形式,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被巡察单位梳理整改任务235项,制定整改措施497条。针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10个被巡察单位开展2轮实地督查,盯整改进度、看整改态度。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揪住不放,向4个单位下达重点督办事项10项。督促被巡察单位新制定规章制度84项,修订完善69项,促进标本兼治。 

  “诺”。在报送整改报告环节,实行整改报告审核把关制度,由市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报送的整改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具体意见,对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和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效果进行评价,巡察组根据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提出需进一步整改的事项,由组长签字确认。实行整改承诺制度,由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整改报告上手书承诺书,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真整改、真落实、真有效。(枣庄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