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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提升巡察结果运用能力 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2-07

  去年以来,莘县纪委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牢牢把握巡察整改这一关键环节,提升巡察结果运用能力。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并通过强化跟踪督办、回访督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列好“三单一表”。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县委第一时间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人、具体整改举措,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签字背书,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列明整改时间表,逐条对照整改,逐项对账销号。强化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县纪委不定期开展整改情况监督检查,对整改责任分解不到位、整改措施不扎实、时间节点未把握的及时督促整改,经督促后效果仍不明显的,迅速启动问责程序。目前,2017年第一、二轮巡察共发现问题和线索429条,其中反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213条,9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用好“四种形态”。县委巡察办与县纪委案管室无缝对接,对移交的巡察线索压茬式推进,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优先办理、确保质量、规范处置。所有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反馈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县纪委,经分析研判后,按“四种形态”分别提出拟办意见。第一种形态一律先行处置,要求在半个月内处置到位,确保及时体现巡察成果,第二、三、四种形态依次推进,并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目前,根据统筹巡察结果,县纪委已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216条,组织处理4人,立案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

  完善长效机制。在巡察整改阶段,明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不仅要彻底整改问题,更要举一反三、深入排查,真正找出“病灶”,建立健全制度,构建长效管理和风险防范机制。针对梳理发现的党组织核心领导弱化、“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失之于宽、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共性问题,县纪委对全县各镇(街)、县直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提出整改意见,责任层层传导至“神经末梢”,以点带面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目前,各单位已制定整改措施764条,建立制度21项。(聊城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