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之窗>巡视巡察

中共莒南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7-17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1月22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莒南县开展了巡视。2018年3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莒南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了存在的3大类14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4项意见建议。反馈意见直指问题、深刻尖锐,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完全符合莒南实际。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莒南县委完全赞同、诚恳接受,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迅速部署。3月2日,召开了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刘家义同志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一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专题研究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会议要求,充分认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巡视反馈问题要一一梳理,逐条逐项定出整改责任人、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尽快调查处理;需要追责问责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和县委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常委、副县长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将巡视组提出的3个方面的问题,分解为11项31条具体整改任务,研究制定了《省委第六巡视组〈关于巡视莒南县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莒南委〔2018〕47号)《关于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莒南委〔2018〕56号)。3月12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每项整改任务分别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由县委牵头抓总,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统筹协调整改工作,相关单位逐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

  三是严格督导,确保成效。先后召开了2次县委常委会、 4次调度推进会,研究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疑难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县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全程参与,过程监督;将巡视问题整改纳入大督查范围,县督委办坚持一周一调度,及时掌握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约谈、通报、问责等制度,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截至4月底,14个方面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是健全制度,巩固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改显性问题与潜在问题、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整改取得扎实成效。在研究每一项具体整改任务落实的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注重发现和总结带规律性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省委巡视后,我县先后围绕巡视组提出的问题新制定或修订规范性文件40个,涵盖了全面从严治党、脱贫攻坚等多个方面,在各个领域都基本形成了简便易行、衔接配套的长效机制。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站位不高、落实不力方面问题

  1.关于县委政治意识不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措施不力,抓得不实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的通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建立健全定期汇报通报、检查督导制度,将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年度宣传文化工作考核;下发《关于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督查的通知》。利用一周时间,分7个组对各镇街(园区)、县直各部门进行了全覆盖、拉网式大检查;下发《关于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关于报送2018年第一季度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的通知》,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强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二是加强新闻宣传。在《临沂日报•莒南新闻》、莒南电视台、政府网站、“莒南发布”微信公众号、“今日莒南”客户端等县内媒体开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专栏,刊播《莒南县创新推出“学习十九大 理论下基层”文艺宣讲模式》等稿件100多篇。三是加强社会宣传。4月4日召开专题会议,下发《莒南县进一步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宣传工作方案》,对进一步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宣传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利用城区主干道、广场、车站、学校、医院、公园景区及车载LED屏,滚动播放党的十九大精神内容,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四是加强文艺宣传。将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七讲七进”点单宣讲活动重要内容,成立文艺宣讲小分队,已从6月份开始,深入企业、农村、机关、校园、社区等进行文艺演出。

  2. 关于县直机关工委履行职责不到位,没有对县直机关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出安排问题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制定下发《关于在县直部门单位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利用“灯塔-党建在线”组织县直各单位党员参加网上党的十九大学习竞赛,3月份、4月份党员参与率分别达91.89%、85.54%。二是强化督导检查。抽调19名人员组成4个督导组,对县直部门单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省市委巡视巡察整改情况,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督导。发现问题现场交办,限期整改,约谈责任人。4月11日,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宣传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党员进行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全县机关党员平均成绩93.5分。

  3. 关于部分镇街学习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重新安排部署。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的通知》,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镇街(园区)宣传文化工作考核;下发《关于报送2018年第一季度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的通知》,对一季度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通报。二是开展专项督查。下发《关于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督查的通知》,对各镇街学习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三是组织专题学习。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围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了两次专题学习。四是严肃问责。4月4日,对存在问题的镇街宣传委员进行约谈,被约谈单位召开了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意见。

  4. 关于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对中央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坚决问题

  一是提高认识。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环境保护工作,镇街(园区)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每两月至少研究1次环境保护工作。1—4月,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分别研究环保问题4次、2次。二是强力攻坚。制定节能降耗行动方案,对1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工作,集中关停高耗能、高污染企业249家,拆除16台燃煤锅炉和燃气锅炉。推进“工业绿动力”计划,对14所学校、3个养老院、4家工业企业新实施集热工程。制定2018年煤炭减量替代工作行动方案,开展“退城进园”、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和环保限期治理。每天安排20台洒水车、扫路车、辅道高压冲洗车,对主干道、辅道进行轮流作业;完成396家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城区73家烧烤店全部进店经营。对公交公司、城乡客运、出租行业、货运企业进行梳理整改,制定尾气超标整改方案,坚决杜绝超标车辆进入运输市场。三是严肃问责。制定《关于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开展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目前,问责党组织3个、责任人9人,其中立案审查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及责令作出检查6人。

  5. 关于全县3条主要河流污染严重的问题

  一是健全工作体系。成立由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各镇街(园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5个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河道清淤截污2个专项工作组,印发《莒南县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针对发现的86处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措施。二是加大治标力度。印发《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意见》《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莒南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对所有限养区和禁养区粪污处理设施改造不到位的养殖场、养殖户一律拆除,截至4月底,已拆除养殖场471家,提升改造非禁养区内粪污处理设施2318家。建立“一河一策”制度,实施分段治污、河道清淤行动,封堵全部入河直排口。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对无法截污的河道或支流,组织专业人员论证,制定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施工方案。加快城市管网建设,扩大城区雨污分流覆盖率,减少污水外排。对涉水企业采取双随机抽查、夜查、重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涉水企业监管。1—4月,共对企业执法检查55次,查处违法企业8家,罚款20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3起。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投资810万元建设吉隆河多级生态塘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二期工程,投资1650万元建设洙溪河人工湿地修复二期、三期工程。建立水污染防治工作调度制度,定期巡查、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专项督查。对46条县级河流每周监测2次,已累计采测水样1755份,印发水生态补偿通报3期、水质状况通报9期。

  (二)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方面问题

  1. 关于县委、县政府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惠民政策重视不够、措施不实问题

  一是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民生工作的领导,对重大民生工程,实行“六个一”的推进机制。二是明确任务目标。对确定的60件民生实事、10大重点民生工程,逐一明确时间节点、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抓好任务落实。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县委、县政府定期听取民生工作汇报,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季分析、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制定《2018年民生工作考核办法》,不定期现场督导、现场办公,加快项目进度。

  2. 关于县委、县政府没有对城区供暖提前作出安排,导致供暖不达标问题

  一是及时纠错。今年根据气温,延迟2天停暖,针对供暖不达标的用户,按照不达标天数进行退费,目前已完成退费工作。二是提前谋划。供暖季前1个月与热源企业确定蒸汽价格,签订供汽合同,提前1周进行预热,确保室温提前3天达标。三是改造管网。优化管网布局,科学分配供热负荷,做好管网调整、换热站布置等设计施工。加大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力度,实施管网清淤。目前,已完成15个老旧小区供热管网改造,覆盖建筑供暖面积50万平米;供暖前将完成64个小区100万平米的管道清洗。今年,计划改造5个老旧小区的供热设备。四是强化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群众和企业规范用热、供热,通过“12345”和供热服务热线等,及时了解群众意见,及时解决问题。

  3. 关于对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不严、督导不力,导致损害群众利益、增加群众负担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一是强化惠农资金监管。按照惠农“一本通”补贴发放操作规程,利用基层财政管理信息平台,把10余项惠农补贴全部纳入“一本通”发放。二是健全完善制度。严格落实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救助、惠农补贴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把基础资料审核关,减少拨付环节,将各种惠农补贴、民生资金直接拨付农民个人或施工单位。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成立6个检查组对全县14个镇街(园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考核,抽查26个村,走访农户130余户,没有发现违反政策现象。制定下发《开展农民负担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排查摸底,抽查28个村,90余户,没发现直接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对镇街(园区)财政财务管理、各级财政资金,特别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已对4个镇街进行检查,其他镇街检查工作正在进行。针对农村低保、危房改造、农村财务管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等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开展整改工作。县纪委定期组织召开扶贫联席会,针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同职能部门进行双向沟通,建立问题线索联动联办机制,规定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每月10日前向县纪委报告问题线索情况。四是严格追责问责。印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开展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重点关注和治理侵害群众利益、增加群众负担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1—4月份,问责履行“一岗双责”不力“不作为”领导干部5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2人。

  (三)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时有发生方面问题

  1. 关于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图形式、搞大呼隆,分配给县直部门单位的招商引资任务严重脱离实际,指标过高,难以完成问题

  一是转变工作理念。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招商引资工作办法,印发了《莒南县推动以企招商促进企业发展十条意见》。二是完善考核体系。按照各自职能,科学确定招商引资任务,制定了《2018年全县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及任务分解》,成立十大专业招商小分队,强化专业招商,提高招商成效。

  2. 关于面对新常态,县委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奖惩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制定了《莒南县2018年度干部培训计划》,确定了13个主体班次,重点增加了党性教育、理论修养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内容,引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能力。已举办宣传文化干部培训班、政法系统干部培训班、中青年企业家培训班等5个班次,培训干部595人。二是强化激励考核。围绕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开展专题调研,正在研究制定《莒南县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聚焦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事求是确定指标属性,科学界定定量、定性指标,尽快制定出台2018年度综合考核办法。三是强化用人导向。积极推进干部下沉,鼓励干部到基层一线实践锻炼。目前已择优选拔了12名第一书记大组长,下派到镇街挂任党委副书记。四是严格日常监督。开发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数据库,结合干部监督重要信息即时报告制度、干部考察、年度考核等渠道收集干部监督重点信息,目前已收集干部监督信息217条。五是畅通举报渠道。健全完善“五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行为纳入组织工作信访举报范围。六是严格督导问责。加大对脱贫攻坚、违法建设拆除等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督导检查力度,出台《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开展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强化对“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纠正查处力度。1—4月,处理 “乱作为”“慢作为”问题72起,处理1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谈话12人,解除劳动合同1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等99人;通报四风及违反工作纪律问题4期21起,涉及40人。

  3. 关于有的职能部门重监管、轻服务,将责任下移,“履责”变成了“推责”问题

  一是加强督导考核。将县直各部门评议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增加评议次数,一季度一评议。每季度,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县直职能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强化服务意识,把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作为县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梳理规范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等7张清单,修订24个政府部门中的22个部门的“三定”方案,向社会公开,明确部门主要职责,扩大社会知情范围;公开县职能办咨询电话0539—7229622,及时做好群众诉求解答。

  (四)关于决策机制不规范方面问题

  关于部分县直部门、镇街(园区)存在以行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党组)会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问题,党的领导被弱化、虚化问题

  一是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组成调查组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责令单位党委(党组)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文件的学习,制定整改方案,修订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对相关单位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县直部门党组及党组书记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镇党委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二是积极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改。对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选人用人方面进行了专项督查,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问题。三是对县直部门、镇街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制定党委(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和决策程序。3月21日至4月10日,对党委(党组)议事规则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即时反馈,督促限期整改。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把党委(党组)议事规则执行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并将党委(党组)议事规则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指标和确定领导班子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五)关于机关党建“灯下黑”方面问题

  1.关于县委“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意识不强,抓党建用心不专、措施不硬,责任传导层层递减问题

  一是建立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建立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原则上每月研究一次。完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党建工作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3月23日,县委常委会听取了全市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汇报,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4月24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关于选派第四批机关优秀干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2月10日,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2017年度镇街党(工)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听取各党(工)委书记述职,并对述职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测评。二是明确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确定了机关党建“活力提升”工程等10项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3月24日,召开全县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建十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4月13日召开全县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对今年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三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下发《关于健全完善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度县直部门单位党建工作考核办法》,采取季度重点工作考核、年终综合考核和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进行考核,对县直部门单位党建工作每月进行一次督导检查,逐单位反馈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研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意见,镇街(园区)和县直部门制定党组织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个责任清单。四是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组织开展履责谈话、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系列活动,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镇街制度。进一步发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半年、年度考核及党建工作考核导向作用,着力在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1—4月,实施党内问责13起,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五是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坚持县委巡察工作政治站位,把党建工作纳入今年的巡察重点。印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开展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缺失、维稳工作不力等突出问题常抓不懈。

  2. 关于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没有发挥表率作用的问题

  一是深化示范支部创建。落实《关于把县委常委所在支部建设成示范支部的通知》要求,指导县级班子成员所在支部从严规范组织生活,重点抓好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二是强化督导检查。深入排查整治机关党组织不按程序换届、党内生活不严肃、党建档案造假等问题。3月28日至30日,对全县各级机关党组织特别是县级班子成员所在单位的“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工作进行了首轮集中督导考核,对存在的问题,下发督办单。把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纳入重点督导范围,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逐单位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开展专项治理。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党建材料造假等专项整治活动。四是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党建材料造假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规范提升机关党建水平。

  3. 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摆样子、走过场,不入心、不入脑,党员干部党建知识匮乏的问题

  一是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县直单位党工委书记进行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要求其加强党建基本知识学习。二是抓实日常学习。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关于加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的通知》,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固定学习日、主题党日等载体,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全县1565个党支部均按要求制定了学习计划。依托“灯塔—党建在线”等网络平台,每月定期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等知识测试,并把学习党章党规作为2018年度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3月份、4月份,全县党员参与答题竞赛的参与率分别达92.47%、87.9%。三是强化督导检查。3月18日,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实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备案管理制度,上半年“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备案表已按程序备案,并严格按时间节点督促落实。3月底,组成4个督导组,对县直部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重视党建工作、措施不得力的,限期整改并约谈党组织书记。

  (六)关于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肃方面问题

  1. 关于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存在随意化的问题

  一是对未如实上报2016年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在2017年度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代表县委作出深刻检讨,提出了整改要求。二是做好2017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工作方案,多次组织学习研讨,开门征求意见55条,谈心谈话中征集意见建议276条。2月10日下午,县委常委班子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秘书长范连生到会指导并作点评,民主生活会采取“一人谈、众人提、逐人进行”的方式开展。梳理班子和个人问题清单62条,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三是3月23日下午,县委常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县委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刻检讨,重点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深入查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体县委常委参加会议并对照检查。

  2. 关于县级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主动、不自觉问题

  一是扎实做好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截至3月底,全县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全部完成, 48名县级领导干部全部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深入自查自纠。结合全县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把党员领导干部不认真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作为“六查六看”突出问题清单的重要内容,各县级领导干部对照负面清单认真查摆,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三是严格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四是加强督导考核。把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县级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范围。3月底对县直部门单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了督导,对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督促限期整改。

  (七)关于党员理想信念丧失方面问题

  关于县乡党委抓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不严不实,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抓好具体问题整改。责令相关镇党委督促有关村党支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违规发放的党员误工补贴已由该村党支部集中收回并上交镇代管账户,对时任村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开展有偿参加党内组织生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党组织违规向党员发放“误工费”,特别是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固定学习”等正常履行党员义务发放的补贴进行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全县所有农村党支部普遍开展了一次自查,排查出违规发放“误工补贴”案件4起,违规发放的“误工补贴”已全部收回,给予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2人。三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不经常等内容纳入突出问题清单,督促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对照查摆。巩固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成果,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和农村党员春季集中培训工作,把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纳入党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四是打造党员作用发挥载体。制定《关于在全县开展党员“先锋引领”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全县“七一”表扬评选工作的通知》,开展党员“先锋引领”行动,“七一”期间将对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扬。五是建立备案管理制度。印发《关于做好近期基层党建几项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情况进行逐一备案,目前各基层党组织上半年“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已按程序备案,并严格按时间节点督促落实。六是加强督导考核。结合对各党(工)委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季度考核,把党员有偿参加组织生活等省市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现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其按时整改。同时,把各级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作为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季度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八)关于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方面问题

  1.关于这次村“两委”换届,排查研判出历史遗留问题多、宗族派系矛盾突出问题

  一是扎实推进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严格候选人标准条件,重点抓好人选资格县乡审查工作。全县应换届的230个行政村党组织、239个村委会中,已完成229个行政村党组织、237个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前期研判的61个换届难点村中,已完成换届59个。3月中旬,印发《关于对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未完成村实行包村制度的通知》,督促有关镇街逐村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力争顺利完成换届任务。3月下旬,县换届办对各镇街村“两委”换届及后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59个已完成换届难点村进行重点检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配套组织推选工作已完成。二是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在职村干部和后备干部1:1的比例,建立健全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各镇街制定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实施方案,建立村级后备干部台账,备案管理2341人。强化后备干部管理培养,落实帮带措施,帮助后备干部尽快成长。三是深入开展后进村班子整治。把后进村班子集中整治工作作为今年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把未按期完成换届、班子配备不齐或班子不团结等软弱涣散村确定为新一轮后进村班子,逐村制定整治方案,实行销号管理。四是开展村级组织“守规矩、筑方圆”行动。印发《关于加强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分批次检查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村级组织运行重要制度落实情况。五是开展村干部和党员集中培训。5月份举办全县农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培训班、全县农村和城市社区优秀党员示范培训班,分级开展党员集中轮训工作。

  2. 关于党员队伍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学历偏低、后继乏人的问题

  一是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组成调查组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镇党委进行了通报批评,督促6月底前完成破解任务。二是严把党员入口关。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培养和教育,利用春节务工党员返乡时机,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公推工作,把35周岁以下青年、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公推工作的重点。2018年以来,全县新推入党积极分子575名,平均年龄35.6岁;推荐党员发展对象72名,平均年龄32岁。出台《关于在流动党员党组织中公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暂行办法》,北京流动党员党委推荐入党积极分子2名,均是大专以上学历的致富带头人。三是破解长期不发展党员难题。印发《关于做好基层党建近期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把入党积极分子不足额的村、2017年排查的仍未破解的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和各级巡视巡察反馈的多年未发展党员村作为近期发展党员工作重点。1—4月,已破解8个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四是加强督导考核。4月8日,对各镇街党(工)委进行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季度考核,把发展党员工作尤其是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的破解工作作为党建考核内容,考核情况按比例计入考核总成绩。

  (九)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1.关于县委管党治党缺乏具体有效措施,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递减问题

  一是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印发《中共莒南县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2018年度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意见》及《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通过廉政谈话、履责谈话、述责述廉等方式传导压力,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二是建立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印发《关于加强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各镇街围绕村级事务管理和农村干部管理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三是强化组织部门信访举报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信访举报工作的实施意见》《莒南县组织部门信访举报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要求,把组织信访工作作为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倒扣分制度。下发信访督办单4次,涉及3个镇街8个信访案件。四是加大信访化解力度。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充分发挥信访网格员的作用,对各类不稳定因素逐村逐户进行滚动排查,每天调度汇总,落实责任单位、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化解。抓好初信初访,严格执行《关于实名举报农村党员干部信访举报件办理办法(试行)》规定,推动基层纪委落实首办责任,把问题化解在初发、萌芽状态。严格落实公开接访制度,1—4月,县领导已公开接访132人次,接待上访群众26起194人次,其中反映农村干部问题2起;狠抓积案化解,市交办的35起案件,已化解16起,其中,涉及农村干部问题13个,已化解4起;省委巡视组交办的234起信访案件已办结190起。其中,反映农村干部信访问题82起,已办结54起。五是强化警示教育。在全县党员领导中播放《镜鉴》等警示教育专题片,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通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期7起,涉及7人。六是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对相关问题线索,快速启动审查程序,确保按时高质完成任务。1—4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2起,处理4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组织处理10人。

  2. 关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边改边犯的问题

  一是认真整改巡视反馈问题。对有关部门违规发放奖金补贴进行彻底检查,并全额予以清缴。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对相关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二是严格追责问责。严肃查处相关部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目前已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三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各单位学习党纪法规、典型案例、各级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动自觉。督促县直各单位、镇街(园区)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印发《莒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重申公务接待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督促全县党政机关全面实施公务接待公函、审批单、清单等制度。成立联合督察组,专题督查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在每年年末汇总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情况,于次年1月15日前报县纪委、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备案。设立公务接待工作指导电话7223229,解答咨询电话20余次。规范公车运行,认真落实公务用车派车单、统一喷涂标识、GPS车载定位安装等制度,制定《莒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莒南县党政机关定点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推进公车管理“三定点”工作,对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公开招投标,继续完善车辆更新报废“第三方评估”制度,对公车定点租赁企业建立每月业务信息报送、每季度定期例会、全年服务情况采信三项制度,实现公车租赁透明监管。规范办公用房,3月28日召开全县县直机关办公用房集中清理整改活动动员会议,组成6个督查组,对县直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进行彻底清理,全面托清县直机关办公用房的权属、分布、面积和功能等。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查盘点、办公用房档案管理等6项制度。五是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建立察访常态化机制,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公车私用、“一桌餐”等问题进行重点察访。1—4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处理14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点名道姓曝光2期4起6人。

  (十)关于履行管党治党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问题

  1.关于县纪委落实“三转”要求不彻底,监督执纪问责偏松偏软问题

  一是突出主责主业。对县纪委监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目前县纪委监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均符合省市纪委监委规定要求。二是狠抓监督执纪问责。继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查基层涉黑涉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完善快速查办机制,重要案件“一把手”亲自批办、亲自调度,快查快结。转变纪律审查模式,建立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例会制度。1—4月,共受理信访举报186件,处置问题线索187件,立案110件,结案84件,党纪政务处分100人,线索处置数、立案数、结案数和处分人数同比去年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三是把好文件审核关口。对涉及纪委机关干部的文件,全部征求纪委机关意见,对不符合纪委“三转”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核通过。

  2. 关于对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行为问责力度小,没有发挥应有的震慑作用,致使问题易发多发问题

  一是加强警示教育。制作《正风肃纪进行时——莒南县纪律作风工作专题片》,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巡回播放,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制定《全县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实施方案》以及活动期间强化监督检查实施意见和察访工作总体方案。成立7个察访组,对各类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进行查处。1—4月,共察访发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线索105起,查实问题72起,处理1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谈话12人,解除劳动合同1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等99人。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在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对分管领导予以问责,处分119名责任人的同时问责有关领导34人。

  3.关于镇街纪(工)委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纪检干部不熟悉执纪审查业务,不会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办案数量少的问题

  一是强化规范指导。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纪(工)委书记分工要求的通知》,对镇街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分工进行统一部署,规范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职责分工。二是严格督导检查。对镇街纪(工)委书记职责分工情况摸底排查,全面掌握镇街纪(工)委书记分工情况。全县12个镇街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全部签订《分工承诺书》,各镇街纪(工)委书记均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参与党委班子集体领导,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职务调整到位,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三是抓好业务培训。组织对镇街纪检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发挥联系镇街纪检监察室和派驻农村工作室的指导作用,采取集中培训、跟案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对镇街纪检干部实施全覆盖办案轮训。四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纪委双重领导的有关要求,加强对镇街纪委的领导,在纪检干部的使用上,严格镇街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办法;加大“三转”检查力度,确保专职专责抓主业。1—4月,各镇街共立案37起,自办案件29件。

  (十一)关于扶贫领域问题多,工作落实粗放方面问题

  1. 关于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制定莒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明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不定期召开组长办公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2月11日召开了2018年度第一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近期将召开第二季度会议。二是建立县镇领导包镇帮村联户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镇帮村联户,每月至少一次到包帮的镇村督导脱贫攻坚责任压实、贫困户精准识别退出、脱贫措施精准对接落地等情况,帮助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调度联系行业部门扶贫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开展行业扶贫、推进重点项目、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等情况。

  2. 关于镇村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尽职、不尽责,工作浮于表面,不掌握本辖区的扶贫工作基本情况问题

  一是压实责任,改进作风。以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主线,结合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通过开展学习培训、落实帮扶责任、严格考核评估等方式,进行系统排查、从严治理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扶贫政策落实落地。二是瞄准问题,集中整改。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及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召开全县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暨问题整改集中行动动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开展脱贫攻坚问题集中整改月活动,利用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彻底整改。制定《莒南县脱贫攻坚问题集中整改专项督导方案》,成立14个专项督查组,对14个镇街(园区)一对一督导,实行日督导、日报告、日交办制度。县扶贫办成立4个督导调研组,对8个镇街组织动员、责任压实、问题整改、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三是加强领导,重视考核。落实镇街(园区)党(工)委副书记任职扶贫分管领导的工作要求。制定出台《莒南县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压实县、镇、村三级责任,明确考核、奖惩标准。制定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围绕扶贫干部履职尽责、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将问题整改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3.关于贫困户危房改造弄虚作假,干扰巡视工作问题

  一是认真调查,及时严肃问责。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和有关镇街对1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作出深刻检查。二是聚焦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成立调查组对337户贫困户进行入户调查,摸清底子,弄清原因,建立问题台账。本着应改尽改、不改则搬的原则,逐一进行整改。对自愿放弃危房改造的贫困户,与其签定放弃保证书;对改变意愿想进行危房改造的贫困户,严格按照危房改造程序,纳入2018年危房改造计划。目前,摸底调查工作已经完成。三是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危房改造作风专项治理,实施“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抓好危房改造任务落实和政策执行工作。同时,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公开农村危房改造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群众投诉监督,对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1—4月,共查处危房改造领域问题3起,党纪处分3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留党察看2人。

  4.关于扶贫工作敷衍塞责,贫困底数不清的问题

  一是实施扶贫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县级领导帮包整改责任制,通过听取汇报、召集镇村干部座谈、实地查看及入户走访等方式,重点督查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发现问题27个,提出整改建议31条。开展产业扶贫资金项目专项整治,对2013年以来的产业扶贫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各镇街(园区)对照问题台账,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同时,建立健全项目规范管理机制,制定《莒南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加强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等各项程序进行全面规范。二是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和信息对比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及时掌握贫困人口死亡、新生及财政供养、买车买房等情况,确保扶贫对象精准。召开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比对工作会议,20个行业部门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各镇街第一季度提报的所有享受政策的贫困人口信息进行比对。三是开展全县建档立卡“托底清零”专项行动。从2018年4月初至5月底,对建档立卡工作中存在的识别退出不准、信息不实不准、档案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进行逐项“清零”、“一揽子”整改到位。整个行动共分四个阶段,目前第一阶段已经完成,正在开展第二阶段的工作。四是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制定《关于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开展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针对扶贫及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开展为期45天的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1—4月,查处扶贫领域各类问题42件,涉及4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组织处理22人。五是充分发挥审计在扶贫领域的监督作用。把精准扶贫资金审计作为主线,采取扶贫资金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投资项目审计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审计质量。加强扶贫跟踪审计工作组人员力量,保障各项审计工作正常进行。组织开展全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调查工作,重点审查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骗取套取、截留挪用等情况以及优亲厚友、侵害贫困群众利益等问题,及时启动追责机制。六是创新机制提高低保工作实效。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除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外,充分运用社会救助资源予以重点保障。建立资源信息对接平台,农村低保资金全部通过财政惠民“一本通”进行发放。坚持低保信息公示制度,每季度将低保人员信息提供给市民政局、县政府和各镇街,在市民政局网站、县门户网站和各镇街村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按照《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要求,对扶贫对象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和筛选甄别。1—4月,清退不符合条件贫困户424户,追缴违规领取的低保资金18.7万元。七是认真开展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把脱贫攻坚工作2017年度考核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考核过程中入户走访贫困户266户,实地查看现场92处,发现问题12项。考核设加减分项,对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发现的问题实行减分制。考核成绩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排名在全县通报。

  (十二)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及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移交我县的信访件除1件尚未办结外,其余均已办结。根据巡视反馈问题和移交信访件、问题线索等,共立案42起,涉及54人(科级11人,其他人员4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3人(科级11人,其他人员42人),诫勉谈话18人(处级1人,科级1人,其他人员16人),组织处理40人(处级1人,科级2人,其他人员37人)。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县委将以抓好省委巡视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抓好后续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毫不动摇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政治上的清醒保证思想上的坚定和整改工作的高度自觉。

  二是夯实“两个责任”,优化政治生态。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管党治党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亲历亲为,抓班子、带队伍。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加强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支持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坚持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腐败问题敢于亮剑、敢于碰硬、决不手软。

  三是聚焦“四风”顽疾,持续转变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市县委文件,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坚持问题导向,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聚焦“四风”问题十种新表现,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决心和毅力,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坚持从严从实,对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坚持露头就打,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下硬茬、出重拳,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针对作风问题顽固性、反复性等特点,立足打持久战,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制度规定执行到位、落地生根。继续深化全县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和“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成效,进一步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落实。

  四是聚力脱贫攻坚,确保打赢打好。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各项部署,围绕村持续增收、户稳定脱贫工作主线,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为核心,以产业扶贫为根本,以健康医疗扶贫为保障,继续抓好“十大精准扶贫工程”,坚定不移地走“一村多业、一户多策、一人多岗、多人帮扶”的内源式稳定脱贫路子,不断提高帮扶水平、脱贫质量和防贫能力,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以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维护贫困群众切身利益。

  五是巩固巡视成果,全力推动发展。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县委将进一步强化分类督导,压实工作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努力的,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时,把解决问题与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相结合,与落实各项惠民工程相结合,通过解决问题、改革创新、改进作风,汇聚推动经济社会实现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不断加快新时代幸福美好新莒南建设步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9—7212776;邮政信箱:山东省莒南县隆山路北段县纪委信访室,邮编:276600;电子邮箱:xinfang7212776@163.com。

中共莒南县委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