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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二巡视组向桓台县委反馈巡视情况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9-06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18年8月3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淄博市委通报巡视桓台县情况;8月31日,向桓台县委反馈巡视情况。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慕建民、副组长孔祥岩向桓台县委书记贾刚传达了省委书记刘家义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反馈了巡视情况,并就整改工作提出要求。随后,召开了省委巡视桓台县反馈会议,慕建民代表省委巡视组向桓台县领导班子进行反馈。淄博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初炳玉出席反馈会议并就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提出要求,贾刚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10日至7月4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桓台县进行了巡视。巡视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紧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视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巡视组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并向省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慕建民指出,近年来,桓台县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新发展理念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求不到位,执行党的有关规章制度不严格;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力度不够,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压力较大;对意识形态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重视不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不严格;党的基层组织架构不合理,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问题仍时有发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日常监督执纪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对上一轮的巡视整改,有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等处理。

  慕建民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四个服从”,确保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和水平,加强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三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建立健全压力传导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日常执纪监督,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四是夯实巡视整改责任,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县委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县委书记要对全面整改负总责,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整改,压实整改责任,认真查摆剖析,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贾刚表示,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非常中肯、非常深刻,一定照单全收、深刻剖析、坚决整改。全县各级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抓好整改落实。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要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严紧硬。要坚持以整改促发展,自觉履职尽责,勇挑改革发展重任,努力将整改成果运用到各项工作中,推动桓台转型跨越发展。

  省委第二巡视组有关同志,桓台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市管干部出席会议;正县级老同志和上届以来退下来的副县级老同志,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各镇(街道)党政正职,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