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之窗>巡视巡察

济宁:主动对照 全面自检 下好整改“先手棋”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9-12

  济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对照中央和省委对巡视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不等不靠,先行一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巡察工作“全面自检”,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举一反三抓整改。

  认真落实省委《通知》要求,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全省巡察干部培训班和17市巡察办主任座谈会精神,以“中央巡视对我省巡视工作专项检查、省委巡视对潍坊等6市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情况通报”为镜鉴,立足“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组织开展全面自查,逐条对照中央、省委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逐一查摆自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挖细查、自我画像,明确整改方向。

  坚持对照整改清单化、条目化、具体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开展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将深化政治巡察、提升巡察监督质量、强化成果运用、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14条共37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组织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党委自我加压、主动作为,全面对照、即知即改,举一反三开展系统整治,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针对市县巡察机构干部配备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市委高度重视,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明确提出“专业的事必须由专业的人来办,抓紧研究巡察专职人员配备问题,尽快落实到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专职巡察干部配备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确定工作方案,在全市机构改革、人事冻结的大背景下,通过内部选配、遴选转任等方式选调精兵强将到市委巡察机构工作,补齐干部配备短板。济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限时解决专职人员配备问题。对部分相对滞后的县(市、区)进行约谈提醒、重点督办,确保人员到位、职责到位。(济宁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