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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滨州市滨城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1-1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0日至7月4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滨城区委开展了巡视。2018年9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滨城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巡视组巡视滨城,是省委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巡视工作新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区委和全区各级党组织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各项战略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体现,也是对全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对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验,更是对区委和全区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指出的各项问题,客观中肯、深刻尖锐,提出的整改意见切中要害、一针见血,完全符合滨城实际,对这些问题,区委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对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区委认真领会、全面贯彻、坚决落实。区委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区委书记负总责,区委各常委分工负责,全区各级党组织凝心聚力、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中,能够立即整改的,均已整改到位;短时间不能完全整改的,均按照整改计划积极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对于一些需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着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一是深化学习、提高站位,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立即召开书记办公会、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指出,要以对党绝对忠诚的责任担当,引领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上来,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快建设“六个滨城”的重要内容,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用“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向省委巡视组和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的整改答卷。同时通过深入剖析反馈问题,区委深刻认识到,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没有真正学懂弄通做实,用习近平总书记的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做的还不够。为此,无论是抓好整改落实,还是做好滨城区各项工作,区委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引领整改、指导工作的根本遵循。2018年9月26日-28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了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的读书班,进一步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党的十九大报告,并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掌握习近平总书记的立场、观点、方法,带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政治学习,增强政治定力,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坚决确保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滨城落地生根。

  二是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按照省委巡视组关于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区委常委会议研究意见,区委按照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到位的原则,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分解为5大类14项整改任务、34条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形成了《〈省委第十巡视组关于巡视滨城区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为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成立了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区委做好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监督问责、线索核查3个工作组,牵头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从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实行集中办公。区委每周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召开研判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巡视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狠抓整改落实。

  三是聚焦问题、深刻剖析,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再部署再推动再深化。区委高度重视以省委巡视整改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根据《被巡视党组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规定》(鲁厅字〔2018〕10号)要求,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联合印发《关于召开以巡视整改为主题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滨区组通〔2018〕33号),对全区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区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2018年9月25日上午召开了区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会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区委常委会及各常委同志对反馈问题主动认领,联系各自实际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主动认领、举一反三,使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经历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督促认清差距,找出不足,全面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四是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契机,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一体整改,真改实改、务求实效,积极构建、完善长效机制。在巡视整改期间,部署开展了“四整顿一攻坚”、“双基双包”专项行动、“四类问题”专项治理、“廉洁从政、担当作为”警示教育月、重点工作推进调研攻坚月等活动,集中发现和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坚持边整改边完善边提高,实行了财务人员轮岗、第三方代理记账、二级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上划等办法,规范全区财务管理,防范廉政风险,并将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问题

  1.关于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不到位问题。着重从四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区委常委宣讲工作的督导。对没有完成宣讲任务的区委常委,督促其深入基层进行宣讲。目前,区委各常委已全部完成宣讲任务。二是着力增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针对性有效性。2018年10月15日-19日,在浙江大学举办滨城区新旧动能转换第一期党政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提升研修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培训主课,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深入解读,制定学以致用项目对参训学员进行跟踪问效,用新理论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三是加强对基层单位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的督导检查。9月11日,市西街道党工委印发《关于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的通知》,要求全体班子成员深入所包社区(村居)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9月21日,市西街道党工委召开以巡视整改为主题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代表党工委班子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做了深刻检讨和剖析,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坚决按照整改要求落实到位。目前,市西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已完成宣讲任务。四是区直机关工委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反思,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坚决全面整改到位。9月6日,区直机关工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进一步增强学习自觉性、主动性,深化学思践悟,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滨城落地落实。9月20日-21日,成立5个专项巡查小组对85个区直机关党组织进行全覆盖式党建巡查,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党费收缴、党组织换届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现场进行反馈。10月15日-19日,区直机关工委举办区直机关党务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首批对30名区直各直属机关党组织党务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区直机关党务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促使区直机关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自觉问题。着重从三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提高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区委各常委带头学习研讨、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将意识形态工作全面纳入常委各同志述职述廉内容。区委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列入区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区委全委会、区委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要点、区委巡察重点。2018年6月22日,区委召开第35次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分析研判上半年全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于7月以滨区普发〔2018〕37号文件,向市委进行了专题汇报。8月,区委对3个乡镇(街道)和9个区直部门单位进行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巡察。9月26日-28日,举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并邀请省纪委监委相关室负责同志作“廉洁从政,担当作为”辅导报告,邀请山东省社科院相关负责同志作“意识形态工作”辅导报告。二是充分发挥意识形态联席会议统一领导协调机制的作用。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全区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准确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按照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分别于2018年4月12日、12月6日组织召开了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并向市委进行了汇报。三是强化阵地管理意识,加强意识形态阵地软件建设,优化意识形态领域师资队伍,拟引进两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专业对口人才,提升区委党校师资水平和办学条件。着力实施“精品课”、“精品班”工程和“专家名师库”建设,将意识形态融入课程体系内容,由意识形态领域专家名师授课,满足全区党员干部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和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的需要。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硬件建设,区委党校制定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借助市委党校建设的机遇,和市委党校一并建设,实现党校基础设施建设达标。

  (二)关于党的政治建设弱化,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实问题

  1.关于区委抓党建投入精力不足问题。2018年4月份以来,区委常委会共研究党建工作4次。2018年7月12日,区委印发《中共滨城区委、滨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滨区普发〔2018〕38号)文件,对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已起草《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方案》,拟于近期召开专题会议,审议《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听取共产党员“淬火工程”开展情况。针对滨州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配备问题,已向市委组织部沟通汇报,争取早日配备到位。

  2.关于部分单位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不力问题。着重从三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2018年10月11日,下发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文件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将文件规定作为主题党日的必学内容,并对巡视反馈的“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不力”问题进行自查整改。二是已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情况纳入2018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方案。三是经过跟踪督办,区政府党组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2018年4月以来,已召开七次党组会议。滨州工业园区已制定整改落实方案,2018年5月以来党工委会议规范召开。区水利局已制定《水利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制度》,2018年1月以来党组会议规范召开。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主要从四方面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一是持续开展党建巡查,自2018年9月份以来开展两轮党建巡查,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建材料造假、党组织按期换届等纳入巡查重点,共巡查党组织305个,梳理问题107个,建立问题台账并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二是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联合印发《关于召开以巡视整改为主题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滨区组通〔2018〕33号),抽调人员成立10个督导组,对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覆盖督促指导,现各单位已全部按照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市委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的通知》,8月31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工作结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山东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委书记刘家义对《关于赴苏浙粤对接学习调研情况的报告》的批示等8个学习内容进行专题学习。9月26日-28日,举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两条例一准则”,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区政府党组从严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3月份印发《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计划》,4月份以来,已组织7次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并进一步完善了党支部和党小组学习、活动请假等相关制度。9月份以来,区政府党组成员均能积极参加党小组活动,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均严格履行请假程序。截至10月底,3个党小组已开展活动6次。四是成立调查组到巡视反馈问题涉及单位开展实地调查,查清主要事实,责令其党组织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职务调整、诫勉、通报批评、批评教育等处理。

  4.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有的村“两委”成员涉黑涉恶问题。主要从六个方面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坚决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政治责任。在全区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对黑恶势力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在全区开启“全民扫黑”模式,大力推动宣传进村居、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单位。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坚持扫黑与打伞并举,依法从严打击。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区共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恶势力团伙7个、其他涉恶类团伙47个,破获刑事案件194起,刑事拘留205人,提请逮捕155人,批准139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金4300余万元,对7名原村“两委”成员采取强制措施。二是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工作专班。在“廉政滨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通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问题线索来源途径。同时,建立了区纪委监委机关、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协作配合及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机制。截至2018年12月底,区纪委监委共受理问题线索14起18人,查实并处结6起,处理6人,其中查处“保护伞”问题1起1人。三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收集整理全国各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吞扶贫款、涉黑村霸、村集体腐败等15个村干部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编印800余册《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并发放至全区所有社区、村(居)。在乡镇(街道)开展以《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珍惜幸福生活,远离职务犯罪》为主题的廉政辅导课,进一步明晰纪律约束,为廉洁履职奠定基础。截至2018年12月底,已对2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并选取2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制作了警示教育材料。四是将涉黑涉恶村干部所在村纳入薄弱村整顿范围,建立完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台账,积极开展班子整建,向市东街道西王居委会等5个新增加的软弱涣散村(居)选派“第一书记”;下发《关于对村级班子进行评估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对村(居)班子运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排名。五是大力实施共产党员“淬火工程”,按照“四区十有”标准打造乡镇(街道)基层党校,开展农村党员全覆盖轮训,10月8日在秦皇台开展第一期示范培训班。截至2018年12月底,已开展56个班次,3947名党员参加了培训;印发《关于向集体经济薄弱村选派乡村振兴工作队助力“双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选派101个乡村振兴工作队帮扶集体经济增收,9月底,各工作队与所联系村全部完成对接工作,截至2018年12月底,101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已全部完成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攻坚。六是持之以恒开展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居)攻坚,2018年以来,消除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63个;制定《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方案》,开展了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摸底排查工作,对党组织关系未落实的及时处理;加强阵地建设,建立在京流动党员服务站,召开在京流动党员党建工作座谈会;持续开展党员信教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开展“反邪教:党员做先锋”主题教育活动“回头看”的通知》,建立月调度机制,全程跟踪督导。

  (三)关于“四风”问题时有发生,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纠而不止方面

  1.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禁而不绝方面。坚持把整治“四风”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注重抓早抓小,2018年以来,先后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高考升学期、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下发通知要求,并对期间“四风”问题进行察访。6月份,由区委办公室牵头,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全区各部门(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半年督查。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种表现形式,作为执纪监督和巡察重点,严肃执纪问责,从严从快查处突出问题。2018年,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起,处理3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4人,组织处理21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3起14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3起,处理6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9人,组织处理32人,通报曝光2起5人。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我区在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从五个方面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一是认真开展了清理整顿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工作,共清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820.9万元,并问责4个单位党组织。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切实承担起整改责任,对发现的问题逐一依规依纪整改纠正到位。二是严格执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四类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督促整改,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相关监督制度,以制度执行促进工作落实。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加强重要时间节点教育,通过推送廉洁过节通知、典型案例通报曝光、过节温馨提醒,发放《致全区党员干部一封信》《致大学新生一封信》等,提醒全区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四风”。组织区直部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集中观看《秉持初心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并到各乡镇(街道)巡回播放。以9月份全区“廉洁从政,担当作为”警示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整改要求,组织区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等职能部门业务骨干对全区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编发《这些纪律要牢记》系列口袋书1500册,下发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和村居(社区)。四是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涉及单位存在问题,已责令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深刻检讨,并收缴违规资金。同时,在全区开展不同层次的廉政谈话工作,强化了广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努力在全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浓厚氛围。五是督促区财政局加快对相关制度文件汇编单行本的编印进度,为各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提供依据。

  2.关于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手段隐蔽方面。主要采取两方面措施进行整改:一是责令问题单位向区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将违规购买的公务用车进行了拍卖。二是结合2018年8月在全区开展的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贴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区配备使用公车情况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已现场反馈并限期整改。

  3.关于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纠而不止方面。主要采取两方面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加大对干部不担当、慢作为问责力度,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典型问题及时查处,严肃问责。2018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7起,处理8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9人,组织处理51人,通报曝光8起10人。2018年6月底,针对“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对12个窗口单位开展察访工作,发现并整改问题39个。同时,认真处理了《大众日报》和市委察访曝光的有关问题,共处理1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13人。二是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2017年10月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验收后审计缓慢问题,已责令有关部门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于2018年5月30日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违规违纪问题频发问题

  1.关于区委主体责任弱化问题。主要采取三项措施进行整改落实:一是已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全区各级党组织应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律检查机关应承担的监督责任,并通过签字背书、报告监督、谈话约谈、检查考核等制度的设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严明的纪律保障“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责任考核,将区级层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工作进行分解,明确分工。与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签订《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2018年7月份,对全区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支持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大问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2018年,共实施党内问责50起,其中问责党员干部45人,问责党组织25个。二是5月29日,已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调整了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议事规则。8月2日,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下一步,将按照议事规则,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切实抓好责任落实。三是针对滨州工业园区未配备纪工委书记问题,区委已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汇报,争取及早配备滨州工业园区纪工委书记。

  2.关于区纪委监督执纪不到位问题。区委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求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一是着力支持区纪委监委提升执纪水平,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责任,完善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对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置,实现全程督办、及时提醒,切实提质增效。2018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13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63人次;第二种形态261人次;第三种形态44人次;第四种形态71人次。二是督促区纪委监委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回头看”,建立专项台帐,及时汇总分析、及时销号,并抽调精干力量快查快办,提高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效率和质量。区委前3轮巡察共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212件,截至2018年12月底,办结145件,完成率为68.40%,其中立案12人,处分11人,组织处理49人。其他问题线索正在加紧办理。三是针对区纪委监委办案力量薄弱问题,一方面已安排区纪委监委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内设机构空缺岗位配备事宜;另一方面已要求编制部门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完成对全区年轻公务员摸排工作,拟于近期抽调年轻同志充实一线办案力量。同时,加强派出派驻人员配备,提升业务素质,强化执纪监督职能,2018年9月底已向区纪委监委第二纪工委充实配备1名年轻同志。四是针对巡视反馈有的单位纪委“三转”不到位,纪委书记主要精力不以纪委工作为主问题,区委已对相关纪工委书记职务作出调整,确保纪委书记集中精力落实好监督职责。同时,区委也将支持区纪委监委持续加强对落实“三转”工作的督导检查,突出主业主责,将对“明转暗不转、虚转实不转”,甚至“往回转”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有的整改不到位方面

  1.关于环保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主要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落实:一是切实强化领导,压实责任。2018年7月5日召开滨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印发全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1+10”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指挥长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坚决以“钉钉子”精神把各项任务抓紧、抓实。同时,按照全区重点工作推进调研攻坚月活动要求,制定滨城区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分解表,明确具体事项、推进计划、时间节点、牵头单位,逐项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二是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国家、省饮用水专项督查组先后来我区督查,目前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空气质量方面,2018年1-12月份滨城区空气质量四项主要指标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分别为56微克/立方米,97微克/立方米,23微克/立方米,40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16.4%,11%,23.3%,2.4%。水环境质量方面,通过落实超标即应急机制,采取强有力措施整改,河流断面反弹态势得到遏制。建成滨州工业园区异味监控平台,增加对重点监控工业企业的监测频次,对异味反弹的企业采取约谈、停产等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区环保、畜牧兽医部门加大综合执法力度,督促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套、完善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改进养殖场通风环境,加快微生物处理、臭气控制等技术模式应用,减少异味排放。目前,滨州工业园区异味整治取得阶段性进展。同时,完成污染源普查清查表填报;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网格,确保园区环境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实现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根本好转。三是抓好上级督查反馈环保问题整改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滨城区共22个问题,目前已完成21个,露天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问题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滨城区共13个问题,目前已完成12个,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盐废水排海问题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滨城区信访件已全部办结;顺利完成2018年8月20日-9月10日山东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对省环保督察下沉县区反馈的问题及101件信访件全部整改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通报我区1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省环保督查期间,我区共收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信访件20件,已全部办结。

  2.关于城郊村干部为政不廉、群众反映多的问题整改效果不理想方面。着重从五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深入开展全区村(居)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处置化解工作。进一步强化初信初访工作,2018年,区乡两级共签订信访双向承诺38件,办结24件,查实17件,结服14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8人。二是制定了《在全区开展解决农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梳理农村纪检监察信访问题台账,重点对辖区内2018年中纪委、省纪委转交件和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转交件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建立农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问题专门台账。对梳理出的信访举报件逐件分析,做到每周更新、分类处置,突出处置效果,理清部门责任。三是对全区进京到省访情况实行即时通报,并对2018年以来进京到省访情况进行了梳理,进一步加大化解力度。四是坚持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审查调查的重点,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典型问题坚决予以通报曝光。2018年,全区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51起,处理18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6人,组织处理121人。五是结合全区“淬火工程”,紧紧围绕村级“三资”管理、重大事项决策、工程项目招投标、征地拆迁及扶贫低保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问题,对村(居)党员干部进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培训,增强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3.关于私设“小金库”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整改落实:一是按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扎实开展“四整顿一攻坚”专项行动(整顿低保领域违规问题、扶贫领域问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私设“小金库”问题和集中攻坚村(居)信访问题),坚决整顿私设“小金库”问题,对省委巡视组交办以及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目前,已对相关单位私设“小金库”、设置账外账问题作出处理,共处理2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14人。二是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2018年9月份在全区开展了“廉洁从政、担当作为”警示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督促财政部门强化落实监管职责,加强财务知识和财经纪律培训教育。定期培训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强化纪律意识,明确政策界限。深入开展全区财务人员轮岗工作,持续推进第三方代理记账和二级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上划工作,加强全区财务廉政风险防控。三是已对2018年以来全区历次有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按单位逐一建立工作台账,以便对被检查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跟进监督。同时,还将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对巡视巡察、审计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情况,经汇总分析研判后,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由职能部门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强化日常财务监督,督促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四是关口前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预防。9月份,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主要负责人与全区52名市管干部进行了纪律建设调研谈话,当面直接列举问题表现,当面压实主体责任,让领导干部心有所戒、行有所止。结合纪律建设调研谈话工作精神,10月下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廉政谈话工作。五是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为全区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全区形成清正廉洁的良好氛围。

  (六)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市纪委转交中央巡视组信访件办结率100%,市纪委转交省委巡视组信访件办结率90.91%,省委巡视组直接交办信访件办结率53.06%。下一步,将集中力量加大对省委巡视交办信访件的办理力度,确保高质量处理到位。同时,以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突出主业主责,持续加大整治“四风”工作力度、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运用和巩固好省委巡视成果,促进我区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尽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下一步的任务仍然艰巨,特别是有些深层次问题和矛盾,需要继续拿出刀刃向内的勇气和“钉钉子”精神逐步加以解决。区委将在过去扎实工作的基础上,聚焦目标任务不动摇,机构不撤、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持之永恒抓好整改落实。继续发挥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3个专项小组的作用,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到位。深刻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研究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同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和动力,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和实际行动,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倒逼全区干部队伍政治意识强化、思想境界提升、工作作风转变,倒逼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全面引领全区各项工作争一流、上水平。

  (一)坚定不移树牢“四个意识”,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通过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更加认识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真理力量。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坚决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要求落到实处。始终把整改工作与贯彻新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联系起来,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结合滨城实际,全力抓好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任务落实,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学标杆、争一流、上水平”活动,全面掀起向先进地区对标学习高潮,努力在深化改革上迈出新步伐,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趟出新路子,在“学用成果转化”和“品牌创建”上实现新突破。

  (二)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对全区党组设立、成员配备、制度建立及组织运行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和规范;运用好党建巡查,加强对各单位党组(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情况的监督;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担负起全面领导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肩负起抓党建的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和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督促指导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通过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督促各党委(党组)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持续用力推进“基层组织力全面提升年”活动,深入实施“双基双包”专项行动,对换届后的村级班子进行一次彻底的“回头看”,坚决整治村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校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紧紧抓住干部队伍建设这个关键,将事业发展与干部选拔挂起钩来,真正把“以人品论高低、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树得更加鲜明。

  (三)坚定不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拿出恒心和韧劲,坚持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在长和常、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紧盯“四风”方面突出问题,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四风”问题,聚焦对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严肃治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开展“四整顿一攻坚”,坚决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坚定不移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巩固深化整改落实成果

  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存在的廉洁风险,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把依规治党、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用起来,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对重点干部群体的日常监督管理,推进干部联审会审常态化制度化,努力在治标上下功夫、在治本上见成效。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担当作为”警示教育月活动、“纪律建设调研谈话”工作,让各级干部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强化监督执纪,深化“三转”,加强监督执纪力量,切实解决监督执纪薄弱问题,加快巡察问题线索查处。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紧盯基层突出问题,抓住巡察重点,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提升全区重点工作推进调研攻坚月活动成效,着力解决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符合问题,努力克服党建与发展“两张皮”现象,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使整改落实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43-12388;邮政信箱,滨州市滨城区纪委信访室(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69号创业大厦227室);区纪委监委举报网站,http://shandong.12388.gov.cn/binzhou/bincheng/。

  中共滨州市滨城区委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