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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桓台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1-1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10日至7月4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桓台县开展了巡视。8月31日,省委巡视组向桓台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了7个方面15个主要问题,并提出4个方面意见建议。桓台县委完全赞同、诚恳接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严实的作风,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整改共识。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桓台县委高度重视,把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贯彻“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迅速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反馈会结束后的当天,县委就立即召开常委会,认真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及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深刻理解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重大意义,逐条逐项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将反馈意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进一步把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精神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巡视组和市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更快的行动推进整改落实见底到位。按照巡视反馈意见,2018年9月3日,县委召开了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常委同志主动对照认领,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巡视整改打牢了思想基础。在整改过程中,县委常委会还集体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着力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抓好贯彻,以铁的纪律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展开整改。县委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一开始就牢牢扛起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先后召开6次会议研究部署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及边巡边改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对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桓台县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成立县委书记贾刚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及边巡边改后续整改事项落实。针对反馈的15个问题,梳理出39项具体任务,分别确定了15名县级责任领导和38个责任单位,明确了完成时限。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报告中反馈的问题,同步进行了细化分解,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全县整改工作由县委常委会负总责,各级党组织是巡视整改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巡视整改“一岗双责”,为做好全县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三是强化督导调度,推动工作落实。每周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全面掌握整改工作动态。成立4个由县委常委牵头的督导组,分别到9个镇(街道)、89个县直部门单位进行了两轮督导,对照台账核查落实情况,并开展了“回头看”,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委及时召开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各牵头单位阶段性整改进展情况和督导情况,有力推动整改工作见底到位。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形成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存在的问题,注重举一反三,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挖掘根源,加强制度立改废释,补齐各个层面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着力形成整改长效机制。目前,针对宣传思想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基层党组织建设、财经纪律、金融风险防控、旧村改造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已出台制度性文件38个。在全县部署开展“大反思、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等活动,以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切实形成整改落实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方面问题

  1.关于“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要求不到位”的问题。立即抓好整改,责令4个相关党组(党委)向县委作出检查,报送了整改情况报告,并先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进行了专题学习、补课,相关班子成员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补讲。对全县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没有开展集中学习或班子成员没有全部进行宣讲的26个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全部完成了补学补讲。推动各级学懂弄通做实,举办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入选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县”。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管理平台,将60个党委(党组)中心组纳入平台进行管理,每月进行检查,切实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建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约谈制度,目前已对4个单位党委(党组)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制度,目前已对7个镇党委和城区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听。

  2.关于“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针对“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抓好立行立改,2018年9月8日,县委常委会听取了全县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安排下一步工作。9月10日,召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讨论了《桓台县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方案》,制定了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明确每年至少召开2次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推进会议。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十条意见》,激励企业加快动能转换、上新创新、招才引智。抓好产业转型升级,5个省新旧动能转换第一批优选项目中,2个项目已开工建设;37个市重大项目完成年度投资136亿元,16个新开工项目实现按期开工。加快推进创智谷建设,40余家企业已入驻创智谷办公,39家企业正在进行装修和手续办理,中国淄博高端材料与先进制造协同创新周暨首届膜产业“马踏湖”高峰论坛在创智谷成功举办。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8年获批省重点研发计划3项,对上争取资金2880万元;利用淄博市新材料技术论坛机遇,加强产学研合作,并成功举办“高层次专家桓台行”活动;2018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二是针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压力较大”的问题。

  对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件,加大处置力度,始终将最大限度挽回涉案资产作为查处案件的基本宗旨,依法打击和分类处置,努力提高依法追缴和协同处置涉案资产效能,切实维护群众和金融机构利益。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把金融风险防控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常态化调度内容,成立维护金融稳定领导小组,制定《桓台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设立桓台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着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防控处置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制定《桓台县金融风险防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将全县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9%以内。

  对村镇旧村改造中存在的非法吸收公众资金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成立由分管县委常委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由县住建局牵头协调推进,对旧村改造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非法吸收公众资金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加快整改落实。出台《桓台县旧村改造管理办法(试行)》《桓台县审计局2018年度村居审计工作方案》《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推进旧村改造工作实施办法》,将各镇旧村改造资金及账目纳入镇审计经管站(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旧村改造工作有序开展。

  (二)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问题

  1.关于“执行党的规章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针对“县委全会未按规定召开”的问题。2018年8月31日,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对县委全会未按规定召开问题进行了通报。9月3日,县委常委会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剖析反思,明确了整改要求。进一步重申和明确《中国共产党桓台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的“全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和“全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县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等要求,确保县委各项工作运行更加科学规范。2018年7月29日,召开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体会议,县委委员32人、候补委员8人出席会议,符合规定。

  二是针对“个别重大事项决定实施后反响较大”的问题。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通报有关问题,认真查找议事决策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迅速进行完善。进一步规范土地挂牌出让程序,2018年8月27日和9月6日,县政府常务会两次听取县国土局关于土地挂牌出让程序的相关汇报,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土地挂牌出让程序,严格执行土地出让相关法律法规,按法定程序对拟出让土地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综合周边土地市场状况等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对土地供应计划和拟挂牌出让的地块,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网和市级以上报纸媒体上发布公告,提高公众知晓率,促进土地出让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决策,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敏感度和关注度高的事项,由分管副县长召集相关部门单位进行集体研究或提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必要时提报县委常委会研究,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关于“对统一战线有关工作重视和领导不够”的问题。

  一是针对“落实党外干部配备要求不到位”的问题。加大党外干部使用力度,对综合素质好、有培养前途、比较成熟的党外干部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下一步将结合机构改革,认真做好党外干部的配备,对应当配备党外干部的部门,按规定尽快配备到位;对要求配备党外干部的政府工作部门,能配尽配。加强党外年轻干部培养,制定了《党外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将全县35岁以下年轻党外干部全部纳入“少海才俊”计划,并从中选取10名左右优秀党外年轻干部进行重点培养锻炼。加强对年轻党外干部一线培养锻炼,有重点地选派优秀年轻党外干部到一线实践锻炼,在接受锤炼中提升能力素质。

  二是针对“县政协委员推荐考察工作不规范”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作出深刻检查,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规范考察工作,制定了《县政协委员推荐考察办法》,切实规范对政协委员的推荐考察工作。加强档案资料保管,由县档案局现场指导,研究制定了《县政协委员考察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明确保管期限,确定专人负责管理。

  (三)关于“推进党的思想建设不够扎实,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严实”方面问题

  1.关于“推进党的思想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针对“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不严格”的问题。督促指导6个相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抓好专项整改,立即规范中心组理论学习,并作出了整改报告。开展全面排查,对学习计划、学习记录不规范的单位分别下发整改建议书,督促立即进行整理规范,已全部整改到位。推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调整规范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名单,对全县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名单进行统计备案,依托管理平台每月统计学习进度,及时进行提醒,确保学习任务落实。

  二是针对“落实领导干部讲党课要求不到位”的问题。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抓好专项整改,立即规范中心组理论学习,并作出整改报告。2018年9月—10月,对全县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讲党课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向2018年中心组成员尚未全部完成讲党课的12个部门单位下达了整改建议书,督促其全部完成了讲党课任务。进一步规范完善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印发《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明确要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

  2.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严实”的问题。

  一是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和领导不够”的问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且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县委巡察、干部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县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县委班子和各常委都认真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查摆剖析了不足和原因,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措施。成立县委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8月31日召开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坚持每年两次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9月27日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当前全县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制定《意识形态领域舆情跨部门定期会商研判制度》,9月17日和12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季度、第四季度会商研判会议。

  二是针对“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讨不够”的问题。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交流研讨。2018年9月3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0月份,组织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山东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10月10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集体学习研讨。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18年4月18日、9月8日和9月27日,县委常委会3次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三是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力量明显不足”的问题。积极做好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成立前期筹备工作,待机构改革展开后立即着手组建机构。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对全县网评员重新进行了登记备案。加强人员培训,组织134名骨干网评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加快融媒体中心建设,扎实做好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APP等媒体发布渠道的深度融合工作,通过整合人员、技术、平台等资源,统筹解决工作力量不足问题。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组织纪律和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问题

  1.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针对“党的基层组织架构不合理”的问题。对全县基层党组织架构和党员数量情况集中进行全面摸排,建立了规范化整改工作台账。针对架构不合理的基层党组织,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立即理顺组织架构。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7个县直部门单位和6个镇机关党支部,全部改建为机关党总支;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2个县直部门单位和2个镇机关党(总)支部,全部改建为机关党委;4个县直部门单位对所属机关党组织进行了内部调整,达到了设置标准。建立定期排查机制,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及时督促提醒,及时调整设置。

  二是针对“个别县直单位党组织设置不规范”的问题。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问题,责令其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立即抓好整改,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立即规范了党组织设置。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名称的通知》,对24个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名称进行了统一规范。组织举办全县机关党建标准化建设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务干部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2.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针对“有的党组织不按要求报送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的问题。责令2016年、2017年未按要求报送报告的各20个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规范完善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标准和流程,要求及时报送情况报告,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质量。

  二是针对“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有照搬照抄现象”的问题。责令对照检查材料存在照搬照抄问题的6名同志分别向所在单位党组织作出检查,并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建立全过程链条式管控制度,进一步完善“会前抽查、会中把关、会后通报”工作流程,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全过程督导。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交办、报告、销号和责任追究“四制”办法,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

  三是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深化机关党建标准化建设,向县直、镇(街道)各基层党支部统一印发“两簿一本一证”(即党支部会议笔记簿、党小组会议笔记簿、党员学习记录本和党员党费证),及时规范记录、建立档案。修订完善《桓台县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标准化体系(试行)》,运用“灯塔—党建在线”资源,加强机关党组织运行监管。每月对机关党建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党组织书记及时进行约谈。印发《关于从严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1+6”文件,对农村、城市社区、“两新”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有企业等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突出政治功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进一步作出明确部署要求。

  3.关于“落实组织纪律和干部人事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针对“县直部门人员混编混岗现象较为普遍”的问题。迅速开展整改,印发了《机关事业单位混编混岗整改实施方案》,组织各部门单位开展自查,并立即进行整改。实行混编混岗人员登记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印发《关于做好借调人员清退工作的通知》,按要求对清退范围内的人员进行清退;进一步规范借调程序,对清退后确因人员编制少、工作量大需借调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人社局严格把关审批同意后方可借调,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二是针对“干部队伍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对有的干部不遵守工作纪律、长期不上班的问题,由县委组织部约谈其所在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到岗上班;印发《关于加强离岗返岗、退出领导岗位人员的管理办法》,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加强离岗返岗、退出领导岗位人员管理。对个别干部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坚持从严处理,给予其免职处理,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全县面上开展了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和经商办企业“回头看”,并组织全县1504名科级干部就严守从业纪律作出承诺,建立工商登记信息抽查核实制度,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业行为。

  三是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打折扣”的问题。责成相关责任部门作出深刻检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并对相关当事人提出严肃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组织深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和选人用人各项规定,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修订完善《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进一步严格选任程序。印发《桓台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信访问题调查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选拔任用信访举报调查的负责人、工作流程、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

  (五)关于“党的作风建设不够扎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仍时有发生”方面问题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问题频发”的问题。

  一是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严肃调查处理,责令3个相关部门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7人,涉及违规款项予以收缴。持续深入开展违规配备公车、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专项治理行动,印发《关于做好四类“四风”问题专项督查共性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级各部门扎实开展自查自纠。2018年9月份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起。

  二是针对“落实有关会议制度不严格”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作出深刻检查,并对2015年、2016年支出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列出清单,逐一核查。组织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梳理相关材料档案,进行查缺补漏。加强对会议、培训等相关制度的学习贯彻工作,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培训,抓好日常会务相关制度规范落实。

  三是针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严肃追究责任,责令相关部门向县委作出深刻检查,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录。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明确采购各方职责、采购内容、采购方式和程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督促各单位对出现的盘盈资产进行查实,确保及时入账;盘亏资产查明原因,责任到人,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四是针对“机关财务岗位设置不规范”的问题。立即抓好整改,3个相关单位立即规范财务岗位设置,实现会计、出纳岗位分离。组织全县135家预算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除13家单位因人员短缺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外,其他单位均达到会计、出纳分设要求。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2018年面向重点部门和乡镇财务人员分别举办3次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财会知识培训;举办1次全县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新旧制度衔接专题培训班,330余人参加培训。

  2.关于“自行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问题。分别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深刻反思,并责令相关单位和镇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印发《关于对各镇差旅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紧急通知》,各镇立即暂停报销差旅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2015年以来差旅费报销情况重新进行核实,并对报销差旅费人员报销金额和出差情况进行公示,对发现的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报销的差旅费责令立即全部退回。聘请第三方对各镇差旅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向各镇下达《处理决定》,对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分别处以罚款。

  (六)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日常监督执纪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针对“县委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面上部署要求多、具体督导检查少,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然多发”的问题。制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个责任清单,成立6个检查组,对各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2015年以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印发《关于从严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及农村、城市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7个文件,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在全县部署开展基层党建“大反思、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全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印发《关于开展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梳理出67个部门单位重点岗位187个,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组织部分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点、敏感岗位负责人共计33人分两批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深入开展廉政谈话,建立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每年春节、中秋节前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廉政谈话的长效机制,2018年中秋节前已全部开展集中廉政谈话。强化监督执纪问责,2018年9月份以来,实施党内问责15起,印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1期。

  二是针对“有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认真”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党组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1人。委派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列席该单位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听取对该问题的剖析检查。2018年7月—8月,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联系单位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在县委巡察中注重对档案资料的全面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编造、涂改党风廉政建设档案资料的问题。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档案的随机抽查。

  三是针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不到位”的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分村支部书记、主任旁听全县首起留置案件宣判,有关乡镇组织召开全镇警示教育大会,为村干部筑牢纪律底线。印发《关于从严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突出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在全面完成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全面实行村级财务非现金结算的实施意见》,压紧压实农村监管责任。全面开展村级巡察监督,2018年先后分三轮对9个镇(街道)辖区内的108个村居开展了巡察,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475个,移交问题线索26条,立案12件。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针对“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占比较低,距离‘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要求差距较大”的问题。注重发挥第一种形态作用,印发《关于加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学习运用的通知》,截至目前第一种形态占比达到69.5%。建立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每年春节、中秋节前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廉政谈话。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印发《桓台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信访问题调查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快查快办,并第一时间向群众进行反馈。

  二是针对“对干部执行有关管理监督制度监督不到位”的问题。立即对有关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给予违反有关管理监督制度的人员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规报销费用。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成立19个明察暗访工作组,共暗访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128处,暗访酒店、农家乐、旅游景点等83处。对各镇(街道)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严格执行《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工作的通知》,领导干部请假严格按程序报批,自2018年5月份以来,共受理党委口领导干部请假45人次,受理县直部门领导干部请假137人次。

  三是针对“抓早抓小和警示教育不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近三年立案审查的村组织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数量和占比均有增长趋势”的问题。扎实深入开展村级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桓台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实行村级财务非现金结算的实施意见(试行)》,利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控平台,对农村财务进行适时监控,扎实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2018年二、三季度分别对8个和67个村“三资”管理情况开展了季度检查,同时认真开展涉农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并对第三季度检查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注重运用群众身边腐败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以案明纪,在县博物馆举办“清廉桓台•你我同行”廉政教育专题展览,全县5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深入剖析我县首起留置案件,在全县范围内印发案件通报,拍摄警示教育片《高楼背后的“蝇贪”》,组织部分村支部书记旁听案件宣判,放大违法违纪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增强村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七)关于“对巡视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落实不彻底”方面问题

  1.关于“有的问题整改既未突破点,也未带动面”的问题。加大核查办理力度,对果里镇龙北村原党支部书记进行立案调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建立健全巡视巡察线索及时报告、移交核查制度,每轮县委巡察结束后,及时将问题线索分别移交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等职能部门,截至2018年底,移交问题线索67条,问责部门党组织7个,诫勉谈话21人,给予8人纪律处分、1人组织处理。针对村“两委”成员的违法犯罪问题,建立村(居)“两委”成员候选人联审机制,全面核查有无涉黑涉恶人员和有前科劣迹人员;建立村“两委”成员违法犯罪线索台账,按照管理权限移交同级纪委监委开展同步调查。建立源头预防机制,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压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责任。

  2.关于“对有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印发《关于开展公车使用自查自纠的通知》,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务用车规范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杜绝违规使用公车问题。责令相关部门立即进行了整改,严格按有关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进一步加强车辆监督管理,对各级各部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的实物保障、调研接待、机要应急、行政执法、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定期开展检查抽查。规范公车使用手续,对公务用车申请使用报告单进一步修改规范,确保公务用车申请使用流程规范。

  二是针对“县政府为企业提供‘过桥资金’问题没有彻底整改”的问题。县委、县政府立即安排分管副县长直接挂包负责清收工作,到2家企业现场办公,督促其尽快归还借款。建立县、镇、部门合力清收的工作机制,经过沟通协商,2家企业分别筹措名下部分土地、房产进行转让,所得资金用于偿还财政借款。目前正对土地、房产进行核查和评估,待明确历史形成情况、可变现价值后,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快资产变现进度,尽快偿还债务。下一步,将探索通过资产抵押、股权质押、司法追偿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挖掘、盘活企业可偿债资产,用于偿还财政借款。同时,对欠债企业获得的财政奖励资金不予拨付,优先用于偿还欠款,切实加大资金清收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八)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认真抓好省委巡视期间交办信访件和问题线索调查处理。截至目前,向我县交办的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共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向我县交办的信访件已办结99.3%,立案27人,给予党纪处分27人,组织处理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虽然我县在巡视整改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省委巡视组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有的部门单位推进整改工作标准还不够高,有的整改措施与桓台工作结合得不够紧密,有的问题需要常抓不懈防止出现反弹,制度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下一步,县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从严从实,坚持领导带头,坚持标本兼治,努力在整改工作上取得更大成效。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坚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抓巩固、抓提高、抓深化,带动各级聚焦问题扎实整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担当,把好导向、守好阵地、管好队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积极做好与桓台工作实际的结合文章,制定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抓好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落实,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管到位上、严到份上。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清单,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抓党建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深入开展“大反思、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在农村组织开展“创五星强堡垒”创建活动,实施村党组织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优化提升计划,建立村干部履职情况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着力打造坚强战斗堡垒。严抓党风廉政建设,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强化对巡视反馈问题的线索核查和执纪问责,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推进届内村级巡察全覆盖,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是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结合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注重从制度机制层面查找和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制定完善一批细化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党内规范性文件或规章制度,努力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作为检查、巡察的重要内容,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和惩处力度,进一步增强全县各级党组织的执行力和落实力。

  四是着力抓好成果转化。突出做好结合文章,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以整改促主体责任落实、促纪律建设、促作风转变,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不竭动力。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作风,着力强化忠诚干净、认真专业、担当作为导向,以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推动工作大提升。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标兵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一次办好”改革等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大力弘扬实干苦干、永争一流优良作风,努力开创桓台转型跨越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33—8163316

  邮政信箱:中共桓台县纪委信访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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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桓台县委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