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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1-1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3日至7月4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淄博市开展了巡视。8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淄博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了6个方面16个主要问题,提出了5个方面意见建议,市委照单全收、诚恳接受,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扎扎实实抓好全面整改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工作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把全面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牢牢把握巡视整改的重大原则、正确方向。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当晚,市委即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刘家义同志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一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省委第二巡视组关于巡视淄博的反馈意见》《关于巡视检查淄博市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关于对淄博市选人用人工作巡视检查情况及整改要求的反馈意见》《关于对淄博市委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报告》,研究整改落实及责任分工方案。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市政协主席、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和相关市级领导同志任成员的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督查监督、问责、线索核查、制度建设5个工作组。2018年9月10日,市委再次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周连华同志提出明确要求,对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印发整改落实及责任分工方案,将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细化为6个方面、25项具体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人、主要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并梳理印发市直部门单位和区县问题清单,督促结合实际制定整改落实具体实施方案。

  二是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市委主要领导对整改落实工作高度负责,直接研究、直接部署、直接推动。市委各常委和相关市领导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主动认领分管工作领域的整改任务,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13个牵头责任单位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协调谋划,加强工作调度,推动措施落地落实。2018年9月26日,市委常委会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及要求,进一步检查反思存在的问题及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10月12日,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各相关市领导牵头负责的巡视整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汇报和淄川区委、桓台县委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周连华同志对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均召开了以巡视整改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是定期调度,强化督导。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严格按照整改落实任务和工作时限要求,对整改任务进行逐项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整改不力或整改措施推进迟缓的,及时通报提出改进建议,坚决防止假整改、走过场、不落地情况发生,坚决杜绝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整改。加强对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县特别是淄川区和桓台县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督导检查,成立督导组,由市委常委担任组长,对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单位整改落实工作情况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推动各项整改措施真落地真落实。

  四是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具体问题进行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和处理清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责任单位党组织进行问责,责令49个责任部门单位党组织向市委作出检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坚持实事求是、一案双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体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整改效果,共问责处理责任人员114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4人、诫勉谈话7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提醒谈话18人、批评教育20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6人、通报批评2人、调整工作岗位4人、责令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讨2人。

  五是标本兼治,务求实效。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既认真解决好巡视发现问题,又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以整改落实为契机,加强制度创新,强化有效制度供给,建立巡视整改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巩固深化整改落实成果。目前,针对党建工作、干部选拔任用、财经纪律、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已出台制度性文件50个。另外,在督促淄川区、桓台县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的同时,针对巡视2个区县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组织其他区县开展对照检查,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主动整改,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整改落实及责任分工方案,市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指出问题,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事项落实,25项整改任务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不深入不到位问题。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18年9月15日至22日,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各区县全部组织了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10月16日,举办全市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研讨会,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突出抓好县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特别是市级领导班子的学习。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委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体学习研讨。责成具体问题涉及单位,严格执行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于9月底前完成整改。三是深入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宣传宣讲工作。组织市属各媒体开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等专栏专题,全面、准确、深入宣传阐释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党校思想舆论主阵地作用,组织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县级领导干部进修班、科级干部进修班等主体班次。开展基层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宣讲活动,覆盖88个镇办6615名党员干部和13690名村(社区)两委成员,开展宣讲活动528场次;组织“十九大精神百场宣讲进基层”活动110余场;组织“中国梦•新时代”百姓宣讲巡回报告会22场。积极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四是认真组织开展“新时代、新理念、新担当”大讨论活动。结合深化“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从7月中旬开始集中两个月时间,重点围绕强化旗帜鲜明讲政治意识、强化高质量发展意识、强化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意识、强化创新发展意识、强化担当作为意识、强化本领恐慌意识等六个方面,在全市组织开展“新时代、新理念、新担当”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实现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工作大提升。

  2.关于市委对学习贯彻情况监督检查不够问题。一是抓实抓好具体问题整改。责成未按要求组织集体学习、上报学习贯彻情况的部门单位,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刻反思和检讨,及时进行学习补课,重新报告学习贯彻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坚决整改到位。二是切实提高贯彻落实各项学习活动的思想认识。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中央、省市委开展各项学习活动的重大意义,组织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学习贯彻活动,确保学习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着力推动相关制度建设。在对报送学习贯彻情况程序进行规范的基础上,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向市委报送报告类公文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报送要求,严格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2018年8月1日,周连华同志主持召开市委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对全市意识形态和网信工作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作出安排部署。二是严格落实《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提醒约谈制度,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网格化管理。2018年,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建立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召开意识形态领域舆情跨部门会商研判工作会议4次。三是压实党组(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意见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内容。制定《市纪委监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定》,进一步推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市委第五轮、第六轮巡察重要内容。责成具体问题涉及单位强化理论学习,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完成问题整改。四是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制度,完善问题处置约谈机制。充分发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舆情管控,掌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健全完善舆情监测和研判机制,对发生的重大舆情随时研判、果断处置,做到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回应关切。责成具体问题涉及单位进行深刻剖析,规范工作程序,认真完成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五是加强教育系统防范处置非法宗教和邪教工作。制定《意见》,加强中小学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开展校园周边宗教场所、宗教传播活动集中整治。举办全市高校基层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切实抓好党员信教传教防范工作。责成具体问题涉及单位深入查摆整改到位。

  (二)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的领导不够全面有力方面

  4.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精准脱贫部署要求不扎实问题。一是全力完成贫困户稳定脱贫不返贫任务。着力攻克深度贫困区域,建立多层医疗保障网,认真落实教育保障政策,全面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创新实施孝善扶贫。截至目前,享受孝善扶贫政策贫困人口48105人,发放孝善扶贫补贴资金1118.16万元。扎实开展民政兜底脱贫工作,发放农村低保资金9095.1万元、医疗救助资金2389.7万元、临时救助资金489.1万元。投入550.96万元社会救助资金,解决2087人的基本生活困难,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二是切实提高扶贫项目建设管理质量和效益。各区县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储备库,截至目前,全市入库项目803个。加强建成项目的管理,不断提高项目收益。截至目前,1035个建成项目中有1030个已获得收益,项目见效率为99.5%。同时,对未获得收益的5个项目,加强技术指导和日常管护,确保到期取得收益。三是着力加强扶贫领域资金问题整改和监督问责。市级及各区县审计机关完成扶贫系统预算执行审计,对全市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违规申请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核实处理,依法依规处置到位。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查处问题199起,处理人员227人,其中乡科级及以下53人、村干部174人;党纪政务处分77人,其中党内警告39人、党内严重警告22人、撤销党内职务7人、留党察看4人、开除党籍4人、行政警告1人。

  5.关于贯彻落实省委新旧动能转换部署要求不到位问题。一是扎实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改革事项落地落实。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的改革事项逐一梳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改革任务落实。截至目前,未完成的改革事项已完成8项。责令相关单位向市委作出说明和检查。二是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坚持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思路,编制出台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和《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建设新型工业化强市打造全国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实施方案》。集中做好“高、新、轻、绿”四篇文章。在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上,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市区两级组织的1000余项技改项目有序推进。1—11月份,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22%。在推动动能培育新兴化上,研究制定《淄博市工业新旧动能转换三年攻坚规划方案》(2019—2021年),全力打好“四强”产业集中突破、落后产能加快淘汰、六大优势传统产业全面改造提升攻坚战。在推动产业结构轻型化上,加强对20家骨干企业、20家创新企业的调度管理和监测。2018年前三季度,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746.3亿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4.9%。1—11月份,全市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8%,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2个百分点。在推动发展方式绿色化上,重点抓好国家和省下达的过剩产能化解任务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扎实推进1家企业化解钢铁产能,压减生铁产能60万吨、粗钢产能70万吨。通过实施“关闭淘汰、技术改造、重组整合、清理规范”四个一批,引导全市煤电行业资源整合、有序发展,5年内拟依法依规关闭34台机组、削减煤炭消耗330万吨,其中2018年底前依法依规关闭9台机组、总容量26.7万千瓦。大力压减煤炭消费,1—11月份,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煤炭消费2335.4万吨,同比减少71.93万吨。三是着力提高研发投入和高新技术产业占比。出台《淄博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淄博市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市级科技计划管理。落实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对201个科技创新项目给予立项扶持,兑现扶持资金9000万元。加快重点产业关键技术突破及成果转化应用,高性能燃料电池全氟质子膜、高铁牵引变电站综合保护装置、玻璃绿色制造关键技术等项目被省科技厅列入厅市会商及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项目。启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2018年推荐申报高企232家,较2017年申报量增加59家。2017年,全市研发投入经费达117.49亿元,占GDP比重达2.46%,总量和占比增幅分别列全省第5位、第2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018年上半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同比增长14.01%,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38.96%,较2017年同期高4.86个百分点。

  6.关于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治本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问题。一是严格督导考核。把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实行每月一调度、一督查、一通报、一排名、一宣传、一会诊。制定考核办法,加强对镇办环境空气质量的考核,2018年对9个连续月度考核排名靠后的镇办进行公开约谈。二是加强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全市信息化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实现对全市4级网格员有效调度指挥管理,对网格内环境空气质量、污染趋势等进行智能分析,提供有效技术支撑。三是持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完善工作制度,着力解决环境信访、污染纠纷及跨界经营等问题。加大异地执法力度,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从严查处。四是精准抓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编制《淄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淄博市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淄博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进一步摸清底数、拉网排查整治。根据源解析结果和源清单调查,科学分析污染成因、追根溯源,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污染因子实施科学治污。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开展重点道路深度保洁,进一步扩大禁燃区范围。着重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严格落实《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力打好PM2.5和NO2专项攻坚战,持续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排放治理、工业企业VOCs治理、面源VOCs治理、移动污染防治等专项整治,推进PM2.5和NO2浓度进一步下降。1—11月份,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蓝繁”天数分别达到173天、244天;PM10、PM2.5、SO2、NO2浓度同比分别改善12.3%、12.7%、35.9%、9.7%。

  7.关于对巡视巡察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精神。2018年7月14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央、省委巡视工作规划,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赵乐际书记讲话精神。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和巡察干部收听收看省委学习贯彻《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辅导报告会。将中央、省委巡视工作规划等列入市委党校秋季三个主体班次的教学研讨内容。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普遍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委巡视工作规划等。9月17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工作规划,压实巡察工作各责任主体政治责任。二是规范巡察动员部署、听取汇报机制。严格落实《中共淄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规范巡察动员部署、听取汇报机制。市委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均参加动员部署会;市委第四轮、第五轮巡察结束后均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三是不断强化业务学习。坚持市委巡察机构“五个一”学习制度,切实提高业务能力。8月1日召开全市巡察工作推进会,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工作规划等巡视巡察工作法规,聚焦“六围绕一加强”,专门针对政治巡察作出安排。

  8.关于对有的重点领域、重要工作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问题。一是进一步明晰国有企业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有关规定,对相关国有企业党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档案,夯实工作基础。印发《关于落实全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议精神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通知》,定期调度国企党建进展、基层组织换届等情况,督促国有企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二是稳妥推进国资委组建工作。2018年12月21日、22日,分别召开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全市机构改革动员会议,把国资委组建工作纳入全市机构改革工作中,将根据工作计划稳步推进。三是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交流。组织开展新时代全市干部新担当新作为调研走访活动,对部分市管企业班子进行优化调整。面向全市开展市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推优荐才”活动,组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已储备各类人才229人。

  9.关于对编制工作领导不力,编制管理部门对有的重要管理职能长期未界定问题。一是压实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职责。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针对有关问题,市委及时确定由市委接待处(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牌子)具体承担市直办公用房管理职能,迅速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强化督查,统筹规范使用管理,坚决纠正办公用房使用中的违规问题,腾退办公用房3.03万平方米,共对23个单位办公用房进行调剂使用,对3个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责令24人在党组会上作出自我批评,对1名正县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二是对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设置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和梳理。厘清办公用房方面的职责分工,摸清原管理的直管公房及后来投资新建的国有房产的底数和管理模式。三是积极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改革。把组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纳入全市机构改革工作中,明确其对市级办公用房的管理职责,设置专门科室负责办公用房管理。目前,此项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

  10.关于解决有关疑难复杂问题领导和推动不力问题。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建立淄博市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处置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处置工作,提出处置重大决策并监督执行。督促各区县切实履行问题处置的主体责任,出台整改实施方案,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强化工作调度督导,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印发《关于全市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突出问题的处置意见》,组织各区县对辖区内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实行“一项目一台账”“一项目一方案”,每个项目明确挂包区县领导、牵头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细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落实。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全市统一建立整改项目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建立“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加大对处置项目较多、任务较重区县的督导力度,推动问题尽快解决到位。截至目前,开展专项督导18次;全市烂尾工程已复工3个项目,占25%;延期办证项目已办理不动产证13732户,占40%。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坚持“一项一策”,全力攻坚,推进落实。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管理机制体制,强化动态监管,从土地、规划、开发建设、销售、验收交付和不动产登记等环节,建立“闭合式”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建立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健全联动响应和约束惩戒机制,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坚决预防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重复发生。

  (三)党的组织建设不规范,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不严格方面

  11.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一是抓实具体部门单位问题整改。召开专题会议,督促涉及具体问题的单位,认真查摆、深刻剖析,对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二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研究谋划。2018年10月12日,市委常委会听取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从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完善机制等方面下功夫见实效,着力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把严和实的要求落实到机关党建工作全过程。健全完善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每季度进行1次分析盘点,10月17日,召开第4次党建领导小组会议。三是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全面推行“清单制、告知制、督查制”,逐级压实党建责任。建立健全市分片挂包制度,将110个市直部门单位划分为5个片区,着力夯实机关党建基层基础。强化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抓机关党建的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定期汇报制度,2018年,110个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521次,其中,9月份以来听取127次。目前市直各部门单位全部建立党建领导小组。大力推行机关党建和组织人事管理由一个领导分管或合署办公,截至目前,共有86个市直部门单位干部人事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由同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52个市直部门单位党建工作机构与干部人事部门合署办公。四是推进机关党建制度落实。认真落实关于从严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7个文件要求,抓好《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落实,大力推动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扎实开展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着力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纪律作风建设、党建工作机制等工作。五是强化党务干部教育培训。2018年,举办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党性修养与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党务干部130余人;举办市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培训市直机关新任职党支部书记、市级领导所在党支部书记、市直党委部门所属基层党支部书记75人;市直各部门单位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111期,培训党务干部3160余人,其中,9月份以来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35期,培训党务干部1130余人。围绕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等8个方面,编印《党员实用手册》,发放到全市每个党支部。六是加大督导检查通报力度。组织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对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党组(党委)对本部门单位机关和所属单位基层党组织,每年进行全覆盖检查指导,每季度通报一次。9月17日至20日,集中督查了48个市直部门及其2个所属单位党建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制定、部署安排、措施落实等情况。9月份以来,对32个市直部门单位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市直部门单位第三季度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百个科室社会评议”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党建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量化具化,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加大督导通报力度。

  12.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短板问题。一是开展全市软弱涣散村倒排整顿。全面落实县乡领导挂包、派驻第一书记和工作组等软弱涣散村整顿措施,区县委书记挂包问题最突出的村。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大整顿力度,及时将存在黑恶势力的村、受黑恶势力侵扰的村、村干部违纪违法的村纳入整顿范围。完成整顿软弱涣散村100个。二是建立村干部动态调整机制。结合新一届村“两委”干部“二次体检”,建立并严格落实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村干部动态调整机制,对存在调整撤换情形的随时发现、随时调整。目前,全市已调整撤换村干部255人,其中村党组织书记110人。同步抓好村级后备力量建设,推选产生后备力量8380名。三是深入推进农村过硬支部建设。积极推进村级党组织评星定级,已创建“五星级”村级党组织397个。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强化村务公开督查,规范村级组织运行。先后5次对各区县村级运转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研究起草在村级工作运行中强化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相关措施,进一步强化其领导核心地位。四是加大涉及农村基层干部信访问题排查处置力度。对省委巡视交办的涉及农村基层干部的信访问题逐一核查、梳理、分析,已督促办结。同时,坚持举一反三,由信访部门对全市面上涉及农村基层干部的信访问题进一步排查,对新排查的112件分类交办,已办结87件。由纪委监委分类建立农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问题专门台账,组织开展解决农村信访举报问题专项行动,对需要复核的信访举报进行复审复核。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梳理、转交、移交问题线索61条;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村干部27人,其中免职、停职9人,免职6人,停职12人;开除党籍4人。

  13.关于党员发展存在短板问题。一是建立工作台账。组织对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详细列出各村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基本情况。二是落实发展党员指标。市、区县、镇(街道)三级联动,向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下达发展指标单列计划265个,目前,已有256个村发展党员307名,2018年解决40%的村,三年之内全部消除。三是严格标准要求。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持续抓好《淄博市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审查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确保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发展党员的质量。同时,结合扫黑除恶、信访核查,对不合格党员和违纪违法党员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1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规范理顺干部管理权限。目前已经市委常委会研究,今后所有县级干部的职务任免均由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二是全面摸排分析研判。对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进行摸排,摸清年龄老化班子底数,对问题原因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梳理全市干部新担当新作为情况调研走访活动成果,逐个班子分析研判,重点对机构改革涉及的单位和领导班子平均年龄较大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表现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结合机构改革,研究提出调整优化班子结构的意见方案。三是结合实际分类推进。研究制定我市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实施方案,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有针对性地考察识别、培养锻炼。统筹考虑市管企业改革改制、整合布局和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等实际需要,对部分市管企业班子进行了优化调整,充实政治素质强、学历层次高的年轻力量,妥善安排年龄偏大、任现职时间长的领导人员。

  15.关于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出台方案,调查核实。对个别干部处分期内被提拔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制定《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十条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市面上选人用人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并结合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各区县、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核实。二是全面摸排,扎实整改。按照边巡边改的要求,对混岗问题进行整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全部暂停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在此基础上,对部分市直部门混岗整改落实情况和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均已整改落实到位。三是研究起草文件,强化督导考核。坚持边清理、边规范,研究起草机关事业单位违规使用编外聘用人员整改意见、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积极推进规范化管理。下发《淄博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从2018年第四季度开始督查考核,确保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规范有序、扎实推进。四是严格审批手续,强化进口管理。利用机关事业人事管理系统,严格新进人员经办审批手续,为2018年新录用的771名市属事业单位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同时,加大对区县、部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方案的监督指导和审核把关,强化进口管理。

  (四)作风建设不扎实,形式主义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1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一是抓紧抓实具体部门单位问题整改。向问题涉及的责任单位发送整改落实督办函,并明确由职能部门督促指导抓好问题整改。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逐个整改到位,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针对内部刊物发放稿费存在的问题,由市纪委监委机关作为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全部暂停稿费发放,待市里制定统一的制度办法后,严格执行。二是健全完善多层次监督检查机制。2018年,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监督检查3次,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9条。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结果利用的意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市直部门及各区县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贴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4类问题治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共发现疑似问题线索60余个,并已处理完毕。国庆、中秋节期间市纪委监委察访发现了7条疑似问题线索,查实2件,对相关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三是不断加大培训宣传力度。积极组织财政财务培训,2018年以来,先后举办全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全市财政干部业务培训等多层级、多角度的专业培训,共培训约2000人次。组织编印《财经制度与财经纪律实用手册》,发放至所有市直部门单位和区县财政局。四是着力强化制度建设。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坚持边巡边改、立知立改,出台《淄博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操作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预算单位账户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办法,近期,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部门单位财务管理的规定》《关于强化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完善抓整改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

  17.关于党建工作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一是认真抓好具体部门单位问题整改。责成具体问题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加强理论武装,严肃工作纪律,彻底整改到位,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二是健全完善党建责任体系。明确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对市直部门党组(党委)及其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的规划指导、监督检查职责,严格落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片挂包制度。市直部门单位全部建立党建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运行规则,强化党建各项任务落实,2018年,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建领导小组共召开会议376次,其中,9月份以来召开110次。三是组织开展经常性对照自查。指导督导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结合本部门单位职能和年度重点任务,经常性查摆在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开展党内主题教育、严肃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整改。2018年,市直各部门单位开展党建工作检查282次,通报214次。四是严肃查处党建工作形式主义问题。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项党建材料报送情况,对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一对一反馈并限期整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敷衍应付的党组织和党员,加强教育、限期改正;对问题突出、甚至弄虚作假和未按期改正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巡视反馈机关党建问题涉及的30个市直部门单位共42名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谈话提醒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2人,调整工作岗位3人,批评教育4人,党内通报批评2人。

  (五)纪律建设有待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方面

  18.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对具体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对于具体问题单位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作为问题线索,依纪依规办理,对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的人员作出严肃处理。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区县和市直部门单位自查自纠问题52个,完善规章制度169项、新建46项。制定考核办法,由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对区县和市直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开展2018年度部分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4名区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16名市直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述责述廉。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关于规范问责流程的意见,对失职失责者进行问责。2018年,全市共实施党内问责329起,问责党组织224个,处理党员干部155人。对《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意见(试行)》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党委(党组)在运用“四种形态”中的责任,特别是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中的责任,并强化汇总通报考核,促进责任落实。三是营造正风肃纪浓厚氛围。加大“四风”、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力度,2018年,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7起,处理194人。紧盯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专项检查、突击察访、随机抽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严查各类“节日腐败”行为。邀请中央、省及淄博各新闻媒体对部分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43个,处理47人。用好淄博廉政在线网站和淄博晚报“正风反腐进行时”专栏,及时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在“正风反腐进行时”刊发廉政信息47期。四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8年,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3983件次,同比上升24.3%;处置线索4489件,同比增长94.4%;立案1784件,同比上升34.6%;自办案件1415件,同比上升60.8%;审结案件1666件,同比上升31.7%;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08人,同比上升37.1%;共留置26人,解除23人,移送司法机关22人。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年处理5170人次,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66.4%、23.9%、4.4%和5.2%。重点关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相关问题线索一经发现优先办理,重点督办,全年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14起,处理1223人。五是着力加强警示教育,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制定印发《关于建立“一案三跟进”工作机制运用身边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的意见》,对市房管局发生的原党委书记、局长杨继明和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孙志杰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剖析,组织召开了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议。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2018年,通过新闻媒体曝光38批、58起,涉及69人。督促相关问题单位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19.关于监督责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积极开展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开展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市各部门单位开展摸排自查,梳理廉政风险重点岗位728个,制定防控措施1236条。组织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对驻在部门单位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情况开展检查92次,发现各类问题28条,督促各部门认真进行整改。二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有关人员直接责任,又追究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对失职失责者严肃问责。2018年,实行“一案双查”案件99件,处理147人,责令8个单位作出检查,对8个单位通报批评。三是对上轮巡视及巡视“回头看”交办的信访件进行深入梳理。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开展回头看,进行认真核查,确保信访件办理质量。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市纪委积极开展对照检查,举一反三,今后严格按照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和信访举报相关工作程序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四是督促市房管局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其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专项整治、作风效能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和廉政提醒谈话工作,认真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全面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深化廉政建设。

  (六)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要求有差距方面

  在这次巡视反馈意见和边巡边改中,省委巡视组指出我市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抓被巡视单位问题整改、轻抓相关职能部门责任落实,重就事论事、轻长效机制建设”,充分说明市委在抓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中存在薄弱环节和明显差距。市委对这一问题高度重视,进行深刻反思,以这次整改为契机,切实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积极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见底到位。

  20.关于对有的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抓得不严不实问题。一是强化问题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的通知》,开展包含电话费补贴在内的津贴补贴专项治理,对违规发放的电话费补贴、公款缴纳的话费等全部收回国库,确保有关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市直部门单位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对电话费补贴等财经领域问题进行再次专项检查。三是注重制度建设。落实好各项津贴补贴政策,压实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管理的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津贴补贴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津贴补贴构成和有关责任追究要求,坚决杜绝以任何借口、名义、方式在统一政策之外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有价证券和实物。

  21.关于2016年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的“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切实抓好具体问题单位整改。督促出现问题的具体单位,针对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再次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查摆剖析,确保彻底整改到位,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深入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专项治理。组织各级各单位全面自查,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核实对接,逐一销号整改。制定《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督查工作方案》,成立联合检查组,对8个区县、10个重点市直部门单位进行集中督查,发现公车超标、执法用车从事一般公务活动等问题9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发挥纪检监察网上举报系统、“12388”举报电话等媒体作用,广泛收集、及时发现、认真受理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线索,并及时查处、严肃处理。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21个、处理25人,公开通报曝光6次、8起。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根据《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完善《淄博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提升公务用车编制配备和使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加快推进市、区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建设,尽快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实现公务用车管理“全省一张网”。

  22.关于有的问题整改就事论事,以点带面、长效推动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实行双反馈和双通报制度。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边巡边改要求,研究推行双反馈和双通报制度,深入解决整改就事论事问题。反馈时,将巡察发现问题同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和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反馈后,巡察市直部门单位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通报巡察情况,巡察镇(街道)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所在区县党委书记通报巡察情况,压实巡察整改领导责任。二是深化“双线整改”。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同时,要求反馈问题涉及到的相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抓好面上其他部门、单位的整改,切实强化整改落实的系统性、全面性、深入性。市委第四轮、第五轮巡察反馈后,均向被巡察镇(街道)所在区县委及相关市直部门单位印发了《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责任书》。三是抓实具体问题整改。完成“清退津贴补贴未上缴财政”问题整改,收回未统一上缴财政的违规津贴补贴资金3046.24万元;完成“上交公车未及时核销”问题整改,核销公务用车改革涉及车辆933辆;针对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全面加强财务管理,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发生。

  23.关于有的问题整改敷衍应付,整改责任未落实问题。一是严抓具体问题单位整改。责令具体问题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对民主决策程序进行整改规范,严格落实到位,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于2018年9月底前向市委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强化面上督导检查。结合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导,对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各区县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议事决策程序的通知》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整改建议书》,督促各级各部门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工作程序,严肃议事决策纪律。市委督查部门结合具体工作部署,加大抽查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规范落实议事决策规定,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24.关于被巡察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个别信访举报处置不到位问题。一是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具体问题单位已将整改情况报送市委巡察办,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对个别信访举报案件重新进行调查核实,并举一反三,严格核查问题线索、精准执纪。二是压实整改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学习《中共淄博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等制度文件,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市综合考核指标,以考促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制定《巡察整改工作规范》,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三是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对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作出规范。市委巡察办及时将巡察报告、反馈意见等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分别移交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安排办理。认真梳理市委第一、二轮巡察发现问题及巩固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专项检查资料,将存在整改不到位的具体单位和问题,移交市纪委监委机关,由相关派驻纪检组负责督促整改。强化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跟踪督办,市委巡察办定期就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对账”,对尚未处理到位的问题线索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尽快办理。

  25.关于强化对巡视反馈问题的线索核查和执纪问责问题。一是认真办理省委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巡视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台账,及时处置,优先安排核查,实行销号管理,定期调度、汇总,保证按期办结和上报。截至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时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全部进行处理。二是认真处置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问题。加大调查处理力度,一周一调度,逐案核实查对,办结一件销号一件,确保调查处理到位。省委巡视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件,已办结99.6%;移交组织部门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移交政法部门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移交信访部门信访件,已全部办结。三是强化问责追究。对巡视反馈涉及的违纪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处置,该通报的及时通报,该处分的处分,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移交司法机关的依法移交,哪个环节出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是谁出的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彻底坚决按照时限要求处理到位。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我市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工作要求相比,与巡视整改要求相比,还有诸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委部署要求,坚决彻底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一是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扛起管党治党重大政治责任。推行党建责任工程法,实行交办、报告、销号、责任追究“四制”管理和“清单制、告知制、督查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往实处做、往细处落。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二是强化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关于规范问责流程的意见,切实解决执纪审查不深入不扎实、问责追责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七个有之”,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三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断把巡视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市委常委班子带头持续整改,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继续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坚持分类推进,对已基本完成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任务,明确每个时间段的目标要求,确保整改扎实有序推进到底到位。

  四是着力推动长效机制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杜绝“一阵风”,努力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以整改落实为契机,深化改革开放,聚焦治党、管权、治吏的关键环节,围绕要素资源配置、人才服务、“一次办好”改革等方面,积极研究思想治本、制度治本、行动治本之策,推出一批制度创新成果。加快制度出台,督促各级各部门针对具体问题,尽快制定出台相关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笼子。对已制定出台的制度,强化执行督促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确保刚性约束坚决执行到位。

  五是以巡视整改成果促改革发展。把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与全市其他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协同发力,持续放大整改效应,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把整改成效体现到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快高质量发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各个方面,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奋力开创淄博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全面振兴、走在前列新局面,向省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2388;邮政信箱,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中共淄博市纪委信访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255001;市纪委监委举报网站,http://shandong.12388.gov.cn/zibo/。

中共淄博市委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