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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1-1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日至7月4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开展了巡视。2018年8月3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第一巡视组此次巡视,是对省交通运输厅工作的一次“整体把脉”和“全面体检”,充分体现了省委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省交通运输厅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省交通运输厅党组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党组认真贯彻、坚决落实。

  一是迅速统一思想认识,为整改工作全面实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交通运输厅党组立即召开会议,深入学习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有关讲话精神和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聚焦问题,部署任务,为全面抓好整改落实进行充分思想动员。厅党组强调,对于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高度警醒,充分认识巡视反馈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以及做好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观望心态和畏难情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部署和巡视组要求上来,坚定不移抓好整改落实,让省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是健全完善领导机构,为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厅党组书记、厅长江成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全力靠上抓整改、促落实。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厅党组书记、厅长江成对整改工作负主要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厅领导按照“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本单位各项整改工作任务。在工作推进中,各级各单位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抓好组织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层层落实、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三是细化完善工作方案,为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确定明确的目标任务。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在深刻剖析问题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2018年9月17日制定下发《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将巡视组提出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划分为24个具体问题,每项整改任务均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落实了分管厅领导、牵头部门和相关责任部门,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坚持分类推进,各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和问题类型,又分别制定详细具体的整改实施方案,明确了一系列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细化措施。

  四是建立督促检查机制,为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提供强有力的落实保障。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期间,省交通运输厅专门成立巡视整改工作协调推进小组,分管领导任协调小组组长,坚持边整边改、即知即改,在第一时间抓好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期间巡视组下达的24项整改事项绝大部分都得到了整改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厅党组分别于2018年8月31日和9月13日,先后两次召开会议,传达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整改任务,研究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于2018年9月5日、9月28日,先后2次召开专题调度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调度分析整改情况,研究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厅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多次研究整改措施,及时调度指挥各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沟通、协调和督查职能,明确专人跟踪督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对工作进度慢、整改不力的问题,及时督导改进。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保证了整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

  五是举一反三落实整改任务,为整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奠定坚实基础。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强调,对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既要坚决整改、从严落实、努力治标,更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着力治本。在整改过程中,各责任单位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问题根源,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凡是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采取果断措施立即解决;对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力求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经过努力,一批制度或相继出台实施,或在加紧制定中,为整改落实提供了有力制度遵循和刚性约束。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在保障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和重点项目建设上力度不够”方面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深化学习研讨,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关于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工作落实,印发学习通知,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厅各党组织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持续深入学,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抓好“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班”作用。切实抓好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一步系统组织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集中学习研讨,领会精髓要义,把握丰富内涵,提高政治理论水平。2018年以来,共组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7次;督促各党委(总支、支部)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为主要教材,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作用,坚持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和研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准确深入把握。三是注重抓好日常工作,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常抓不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坚持抓日常、抓经常,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指导用好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平台,组织开展处级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在全厅全面实施党建工作全程纪实办法。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认真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全面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订下发《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督查工作的通知》,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四是深入开展学习情况自查,分类抓好落实整改。督促厅各党委(总支、支部)对所属党组织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形成学习情况总结,逐项列出学习情况清单。厅直机关党委结合对厅直单位第二轮巡察,对有关单位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巡视中发现的“有的单位领导班子十九大辅导报告内容存在应付拼凑现象,辅导的党章部分是十九大修改前的内容”“有些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没有带头宣讲十九大精神”等问题,逐一督促各相关单位有针对性开展整改,涉及单位党组织对学习不扎实情况进行了深刻反思,分别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不平衡,有的单位仅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明确由机关党委牵头,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为责任部门,结合各自情况进行深刻反思,分别抓好整改。机关党委作为整改牵头部门,先后集中组织了处以上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集中组织开展了科以下干部德廉知识测试及补考,通过率达到99%;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交通运输提出的“加快互联互通”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厅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互联互通”学习研讨活动;连续以视频会议形式举办了3期以“互联互通”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大讲堂”,把学习辅导扩大到包括驻外地直属单位在内的所有厅直单位和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了以“互联互通”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有奖征文的范围覆盖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属各单位,较好解决了学习不平衡、规定动作多、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也都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分析原因,制订具体措施,创新学习方式,及时做好“补课”,确保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再进一步、再深一层。

  2、关于“结合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用力不够,特别是围绕推动全省交通运输由大向强转变、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改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推动工作的措施办法不多”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开展 “互联互通”学习研讨活动。围绕贯彻落实总书记“加快互联互通”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实现山东交通运输“走在前列”的目标,从全面解放思想入手,积极向先进对标对表,在全厅全面深入组织开展“互联互通”学习研讨活动。期间,连续举办了三期以“互联互通”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大讲堂”,各处室、单位也积极开展了相关业务工作的推进实施专题研讨座谈会。厅党组书记、厅长江成在赴苏粤浙三省学习后,撰写了《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指引 学习南方三省经验 推进我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报告》,全面分析了我省交通运输发展的短板、方向和使命担当。在全厅上下开展了“我为互联互通献计献策”征文活动,共征文80余篇,全体工作人员对互联互通的内涵、规律、发展趋势和工作思路有了更清晰、更深刻的认识,为下一步推动山东交通互联互通、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理论基础。二是积极融入、配合优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主动对接、积极融入,配合省发展和改革委修编了《山东省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35年)》,省政府于2018年9月7日正式印发。进一步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加快构建布局超前、功能完善、便捷高效、智慧引领、绿色生态、安全可靠的综合交通网络体系。三是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针对交通投融资体制问题,在广泛调研、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起草了《山东省交通运输系统投融资改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拟于近期正式出台。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下一步着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开展建设交通强国暨交通强省研究。向财政部门申请了专门研究经费,组织深入研究讨论,确定交通强省研究内容及研究方向;根据研究内容,进行建设交通强省研究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工作。按照法定程序确定中标单位后,我厅组织中标单位开展《山东省建设交通强省规划纲要(2018-2050)》《山东省建设交通强省研究》以及《山东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研究(2018-2050年)》《提升山东交通行业国内和国际影响力研究(2018-2050年)》等10个相关子课题研究工作,抓紧制定《山东省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落实好建设交通强国暨交通强省各阶段任务目标。二是优化提升全省高速公路网。按照省委、省政府同意的高速公路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和建设时序,全力推进高速公路高质量发展。优先实施扩容改造项目,加快推进济青、滨莱、京沪等项目扩容改造,具有通道功能的新建高速公路项目,原则上均按照不低于双向六车道的标准建设;重点打通瓶颈路段,加快贯通青兰高速东阿界至聊城(鲁冀界段)、菏宝高速东明黄河桥等省际、市级衔接的未建成路段,进一步加密完善省际通道出入口布局。优化加密路网,对具有支撑十强产业聚集区、贯通综合运输通道、联络主线功能的线位进行加密,进一步增强高速公路承载能力与服务水平。到2035年间完成改扩建项目600公里,六车道及以上里程达到5400公里以上,占比提升到60%以上。三是全力推进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全面加快在建高速公路建设进度,2018年底高速公路里程突破6000公里。扎实推进普通国省道穿城路改线和拥堵路段快速化改造,打通断头路,加快跨黄河、跨海特大桥建设,实现内通外联;以省市际接头路为重点,加快低等级路升级改造,有序推进穿城路改线和拥堵路段快速化改造,提升路网通行效率。全力发展现代化港航,以资本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优化整合全省港口资源。加快建设一批对“十强”产业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沿海大型专用泊位。加快京杭运河航道“三改二”升级改造工程,提高直达长江的驳运能力。建设综合运输枢纽,按照“无缝对接”“零换乘”的要求,打造一批现代化、立体式综合客运枢纽,覆盖所有设区市,旅客换乘更加便捷,交通物流枢纽集疏运系统更加完善,货物换装转运效率显著提高。四是进一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着力抓好《山东省交通运输系统投融资改革指导意见》出台实施,进一步探索和拓宽交通运输投融资渠道,努力推动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

  3、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不到位,对全省综合运输体系缺乏全面深入研究和顶层设计”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推进体制机制创新。2016年12月,省政府与交通运输部签署了《部省合作协议》,双方就推进综合运输方面达成共识。在该协议框架下,2017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成立山东省综合交通运输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52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小组成立后,我厅草拟了《山东省综合交通运输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及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2018年8月,推动部省重新签署《部省合作协议》。二是指导各市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省交通运输厅下发了《关于推进我省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资金引导,“十二五”以来,对综合枢纽建设给予资金补助,引导各市大力发展综合运输枢纽。其中,中央车购税补助政策是:一般综合客运枢纽每个补助2500万元,一体化综合客运枢纽每个补助4000万元;提高省级补助标准,将一、二、三级客运站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000、700、300万元。指导各市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组织宣贯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标准。为方便旅客出行换乘,下发《关于进一步方便旅客出行换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交运〔2018〕12号),确定了一系列服务旅客出行换乘措施。三是全面开展综合交通基础研究。独立委托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开展了《山东省综合运输体系发展研究》。根据省统一工作安排,配合省发改委编制了《山东省综合交通网中长期规划(2014-2030年)》,并配合省发改委提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配合省发改委开展了《全省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布局修编布局研究》。2018年,配合省发改委编制了《山东省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35年)》。四是开展综合交通“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按照省委“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要求,赴江苏、浙江等地就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建设全面学习调研。举办“交通大讲堂”,邀请专家学者定期开展讲座。分批次派员参加全国综合客货运枢纽规划培训班,进一步培养综合运输枢纽零距离换乘、无缝衔接理念。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下一步将以机构改革为重大契机,充分履行大交通管理体制职能,着力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尽快调研启动综合交通运输管理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维,加快从传统的公路水路发展模式中跳出来,树立综合交通运输理念,站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高度谋划和推进全省交通运输工作。聚焦优化协同高效,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提高综合交通战略思维和科学谋划能力,提高综合交通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能力,提高综合交通现代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二是全面加快综合运输枢纽规划建设。探索建设适应综合运输枢纽规划建设的高效工作体制。按照客运零距离换乘理念的要求,大力推动综合客运枢纽规划建设。引导各市以火车站、机场为依托,优化布局,强化衔接,合理确定枢纽选址、功能定位和标准规模。充分发挥资金引导作用,对申请省级以上补助投资的综合客运枢纽项目,贯彻一体、立体、衔接、高效的理念,并在设计阶段征求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

  4、关于“对交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缺乏政策研究和指导”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调研学习力度。2018年5月,会同省财政厅、物价局赴内蒙古自治区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调研学习新形势下交通投融资情况。同时,不断加强对现有政策的解读学习力度,最大限度利用好现有政策支持。二是加紧出台指导意见。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融资现状和其他先进省份的经验,起草了《关于深化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拟于近期尽快印发实施。三是积极创新融资模式。配合省财政厅等部门,积极推进小清河复航等项目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实施,积极探索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筹集交通建设资金。目前,小清河复航工程PPP融资方案已通过省政府批准并完成了初步设计审批,正在编制施工图设计、开展项目PPP相关工作。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下一步着力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探索应用政府引导基金。积极探索有效的基金运作模式,加强与股权投资公司合作,用好用足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通过政府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发挥资金“乘法”效应,吸引撬动民间投资,拓展社会资本融资渠道。二是加大市场开放力度,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投资交通建设。继续加大招商引资,研究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土地利用等政策支持,探索捆绑招商、土地入股、资本金补贴、采用建养一体化等市场化融资新模式,最大限度鼓励社会资本全方位进入交通运输领域。健全完善投资引导保障制度,为社会资本进入交通领域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资交通建设。三是加强人才培养,为做好交通投融资工作奠定人才保障。以投融资的新理念、新制度、新方法进行人才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政策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投融资人才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逐步建立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良、廉洁奉公、结构合理、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交通投融资人才队伍。

  5、关于“对全省公路事业落后的原因缺乏深入剖析,前些年面对‘广东的桥、山东的路’的夸赞有点自满自足。特别是对农村公路法律法规、养护管理机制、投融资渠道、路网建设规划等研究滞后,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现象”问题

  一是进一步优化高速路网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山东省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35年)》,全面建设我省“九纵五横一环七射多连”高速公路网络。到2022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达到8000公里;到2025年,加快实施高速公路连接线项目,高速通车里程将达到8200公里;到2035年,全省高速路网总规模达到9000公里,六车道及以上公路比例超过60%。届时,我省高速公路里程将重回全国前列,且行驶舒适度更好,真正实现畅行齐鲁。二是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谋划,2018年3月份以省政府名义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8〕13号),召开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电视会议,启动实施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计划总投资450亿元,新建改造农村公路3.4万公里,到2020年年底,提升改造“窄路基路面”“畅返不畅”“油返砂”路段,逐步消除农村路网中“断头路”“瓶颈路”以及等外路,积极推进自然村通公路建设,全面推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努力打造山东“新农村幸福路”优质品牌。三是全力破解农村公路资金难题。坚持交通事权和支出责任相统一,加快建立以省级奖补为引导、以市县投入为主体、以社会资本参与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切实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省政府确定,自2018年起,市、县两级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人员基本支出和建设养护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合理确定市县两级承担比例。市县两级政府每年将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的2%-3%部分统筹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养护。同时,整合使用涉农资金、“一事一议”资金,切实加大农村公路投入。争取省级安排奖补资金用于集中攻坚,全省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期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奖补资金50亿元。在集中攻坚前期以“补”为主,尽量减轻市县前期投入压力;在中后期以“奖”为主,充分调动市县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性,并向贫困地区倾斜。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创新农村公路运营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各界捐赠,充分利用道路冠名权、路侧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市场化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投资长效机制。四是积极健全完善农村公路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条例》修订,新版《条例》已于2018年9月21日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新《条例》本着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管养运并重原则,结合我省农村公路实际,分别从规划建设、养护管理、资金保障、公路保护等方面作了新规定。

  6、关于“对内河航运体系建设推进不力”问题

  关于小清河复航工程:一是对复航工程建设方案、复航与污染治理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调研、论证。厅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对小清河济南段等地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进一步了解小清河复航和污染治理情况。在此基础上,会同省发改委、环保厅、水利厅、住建厅等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国内知名专家,在济南再次组织召开“小清河复航论证会”,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水资源保障、复航与水污染治理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论证。厅港航局组织相关设计单位,先后召开了4次专题会议,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了进一步研究论证和优化完善。2018年4月10日,省政府组织召开“小清河水污染治理和复航工程协调论证会”,对复航工程的建设必要性、可行性及重要作用、综合效益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水污染治理与复航工程建设二者相辅相成,可以同步推进,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和复航工程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对复航工程项目投入产出及综合效益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深入分析论证。根据省政府2018年4月10号召开的小清河水污染治理和复航工程协调论证会会议纪要(〔2018〕31号)要求,会同省财政厅开展了复航工程采用PPP模式的识别论证工作,对项目的投入产出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委托PPP专业咨询机构编制了《小清河复航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邀请国内高水平PPP专家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2018年9月7日,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小清河复航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加快小清河复航工作进度,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关于内河航运体系建设:一是建立项目推进工作通报制度。要求京杭运河沿线四市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定期报送给各市市委书记、市长。二是建立项目工作台账。针对“十三五”内河项目推进工作,已建立任务清单,落实责任单位。三是加强规划管理。2018年5月29日,交通运输部规划司和我厅联合组织召开了《济宁港总体规划修编》审查会,对济宁港总体规划修订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论证。四是加强现场督导检查。对济宁、枣庄两市在建项目进行现场督查,查看项目进度,督促项目单位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五是召开京杭运河重点建设项目现场调度会议。会议听取了沿线四市港航部门工作汇报,了解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推进措施。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调度、协调工作力度,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督促项目单位共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督促有关市加大码头项目招商引资力度,选取有实力的投资方,尽快确定项目法人。未完成立项的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尽快立项;已试运行的项目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投产。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内河现场会议,现场协调解决项目存在问题。督促各市加强建设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建了废”问题发生。

  关于八里湾、邓楼、长沟船闸工程: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梳理八里湾、邓楼、长沟三座船闸在竣工验收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和面临的问题,按照力争2018年9月底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的最初安排,列出竣工验收阶段时间节点,查找出主要“卡脖子”关键点。在加快在建施工进度的同时,尽快做好八里湾、邓楼及长沟船闸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进展:八里湾船闸工程,已报送竣工验收材料汇编,竣工验收请示已上报,虽然工程尚未达到试运行、环保验收和防洪验收条件,目前不能竣工验收,但已经安排初步检修了船闸设备,完善了验收前的相关准备工作。邓楼船闸工程,督促并协助济宁市加快办理土地使用证,梁山县邓楼船闸建设工程指挥部与梁山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协议书,省已批复占补平衡费用,并付款到市;邓楼防洪大堤的管养协议已安排济宁市和黄委签署完毕;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已经完成。长沟船闸工程,已两次在工地召开会议研究竣工前准备工作,并形成纪要。工程档案由省交通运输厅完成验收工作。2018年8月底完成了工程结算,目前财务决算审计待上报的土地确权费、水利护坡等费用批复后即可确认完成。

  7、关于“对承担的部分中央和省重点项目推进不力,因审批、监管、考核不到位,致使部分项目未能按期完工和验收”问题

  关于承担的部分中央和省重点项目推进不力问题:一是加快重点项目推进。在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省交通运输厅加强沟通协调,多次到高速公路建设现场进行调研督导,与沿线地方政府、项目法人共同研究解决制约因素;多次前往山东高速集团、齐鲁交通发展集团等单位,进行上门办公和沟通协调;多次约谈进展缓慢的民营企业投资项目,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在建高速公路实施进度。2018年度,全省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共27个,里程2293公里,截止11月底已完成年度投资534.9亿元,比2017年同期增长71%,创历史新高,成为我省历史上在建高速公路规模最大的时期。2018年度计划通车的三条高速项目:龙口至青岛公路龙口至莱西(沈海高速)段项目、莘县至南乐(鲁豫界)高速公路项目已于2018年9月28日通车运营,荣乌国家高速潍坊至日照联络线潍城至日照段项目于2018年11月1日通车运营,我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6058公里。二是加快项目前期监管、审批工作。在项目前期审批工作中,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行动方案》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服务,加快审批进度。为保证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主动靠上做工作,积极转变评审方式、调整审批时序、优化程序、缩短时限,并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采取容缺承诺受理机制等措施,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

  关于埕口至沾化、岚山至罗庄两项目情况:埕口至沾化、岚山至罗庄两项目因投资人原因,项目推进一度较为缓慢,问题出现后我厅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及时采取了相关措施,确保项目进度基本不受延误,未产生直接经济和社会效益损失,目前项目推进与同期启动的项目基本相当,可在2020年前建成通车。具体整改措施如下:岚山至罗庄项目,我厅在解除项目投资协议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并提请省政府同意后选定了齐鲁交通发展集团作为项目投资人,并组织广州胜洲和齐鲁交通发展集团进行了交接。齐鲁交通发展集团在已有前期工作基础上迅速组织项目全面复工,征地拆迁工作于2018年1月启动,已形成全面开工局面,累计完成投资21.36亿元,占概算总投资的24.6%。关于追偿违约责任,我厅已将相关企业前期提交的履约保函保证金2000万作为违约补偿。在此基础上,我厅与相关企业就项目违约责任、项目交接等事项进一步协商,必要时将采取法律措施。2018年省厅多次召开会议调度督促项目进度,10月26日厅主要领导又到现场办公,和沿线党委政府、齐鲁交通发展集团对接座谈,深入了解情况,明确了当前制约问题的解决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有力推进了建设手续办理、取土场落实等工作进度,为项目全面大干奠定了坚实基础。埕口至沾化项目,根据2017年8月15日和2018年1月8日省政府调度会精神,经我厅督促和调度,广西桂政公司已提交投资人履约保函、特许权协议履约保函,并将全部征地补偿资金到位,在此基础上我厅与广西桂政、强荣控股、山东秦滨公司等签订了补充协议,同意了股权转让有关事项,并就项目进度做了详细约定。目前项目已全面施工,累计完成投资17.93亿元,占概算总投资的29.28%。厅领导先后多次召开协调调度会议,并于2018年10月26日到现场办公,加快推动了红线用地交付、取土场落实等有关工作进展。

  关于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及绿色装备项目进展缓慢问题:一是狠抓项目落实,明确工作责任。2018年9月20日,印发《关于落实省委巡视整改意见加快推进绿色交通省创建项目的通知》(鲁交科技函〔2018〕24号),进一步落实责任,传导压力,督促各项目承担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项目落实。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立即按照创建方案和工作目标,逐项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节点,靠上抓紧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二是全面摸底排查,调整完善方案。绿色交通省创建期为2015年至2018年四年时间,时间跨度大,不确定性因素多,一些原方案内项目难以继续实施。鉴于此,组织全省交通运输各级各有关部门立即对所辖绿色交通项目进行全面摸底,对实施方案内的项目摸清项目进度,方案外项目按类型梳理,一并纳入调整方案,提出实施方案调整建议。积极向交通运输部汇报,申请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三是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协调省财政,落实省绿色交通发展联席会议精神,加大省级财政对绿色交通项目的扶持力度,做好绿色交通省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与国家资金形成政策叠加效应,促进重点项目实施。四是提前做好资料整理工作,确保通过国家考核验收。提前联系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和第三方机构,对照方案进一步梳理项目,提前准备相关验收证明资料,做到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支撑创建目标,确保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8、关于“对专项资金使用监管考核不到位,有的使用效率不高”问题

  一是强化项目整改。对违规改变用途的单位,已通知有关市进行整改,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合规使用资金。与省财政厅积极沟通,安排中介机构,结合2018年国省道专项资金财务决算和项目绩效评价,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督促有关市交通部门进行整改。二是全面开展自查工作。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乡村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存在问题进行排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对各类交通专项资金进行自查整改,我厅根据自查整改情况选择部分市县进行检查。三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2018年10月份举办了一期内控专题讲座,聘请省内高校知名专家就加强内控管理、明确政策界限、强化源头资金监管、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进行专题辅导,提高强化内控管理的自觉性和针对性。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快未利用资金使用,已拨付到项目的资金,项目不具备开工条件的,由市县调整用于同类级科目下的其他项目;对项目进展缓慢的,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资金使用到位。资金结存的,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整改,完成资金拨付。上述措施均不能实施的,资金上缴省财政统筹使用。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建立资金使用调度和备案机制,对资金违规使用、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明确奖惩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关于“组织建设基础不牢固,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

  9、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同虚设”问题

  一是尽快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待机构改革基本到位后,尽快调整充实厅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党建工作研讨,研究提出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建工作精神的措施,拟定机关党建工作计划,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党建工作任务。二是进一步梳理完善有关会议制度。制定和修订了厅领导通气会(周例会)、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厅专题会等相关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类会议的制度、流程及研究事项等内容,规范了各类会议议题提报程序,严格审核把关。三是经常性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实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明确专人建立工作台帐,确保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切实把党建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四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订出台《中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压实厅党组班子、厅党组书记、厅党组成员以及党建工作部门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主责主业意识,将管党治党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强化“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带头维护核心对党忠诚,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接受党内监督,带头弘扬优良作风,为加快建设交通强省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10、关于“基层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组织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党务干部工作能力。举办了厅直机关巡视整改党务业务专题培训,对发展党员、基层组织换届、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党费收缴、失联党员管理、灯塔-党建在线和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等基础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同时,重点对巡视反馈中涉及到的政治理论学习、基层组织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工作逐一进行梳理,明确整改方向。二是坚持建章立制,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制订印发《厅直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规范换届选举有关制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提醒机制,下发工作通知,督促各党委(总支、支部)建立党组织换届工作台账,按规定落实换届前逐级提醒机制,严格履行换届选举各项制度规定;印发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等相关文件,促进党员发展规范有序;针对巡视反馈的未经批复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无故长期不换届等具体问题,组织开展换届工作“回头看”,督促涉及单位部门深刻反思,分析原因,吸取教训,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制订长效措施,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活动记录补造现象明显”问题,厅党组高度重视,分管厅领导约谈了该单位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并要求该单位彻查此事,对存在造假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坚持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全程纪实制度的督促指导,实行年度述职述廉述党建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制订印发《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对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体系设置、支部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落实、工作机制运行、纪律规矩执行、党建工作保障等八项指标进一步细化标准、明确要求、强化责任分工,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管理。四是切实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对厅直机关党务干部配备提出刚性要求,明确各党组织要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原则上机关工作者人数超过30人的,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人数少于30人的,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党务工作者,配备兼职党务工作者的,要明确把党建工作作为第一任务,其它工作服从服务第一任务;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明确要求每个厅直单位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干部。

  11、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干部配备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主动作为。克服等靠思想,积极主动谋划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对一些关键问题和难点,明确解决思路和措施,以啃“硬骨头”的进取精神,加强研判,推进解决。认真学习研究中央和省有关政策,吃透文件精神,对改革成效比较好的领域和地区进行考察调研,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切实加强对总队组建、规范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的指导。二是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做好人员身份确认等工作。通过向有关部门汇报沟通,总队参公管理已获批复。通过积极开展争取工作,与财政厅对接资金预算,工资发放问题已协调解决。其他相关事项正结合机构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三是结合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尽快细化职责,确立内设机构。目前,已完成总队职责细化方案和内设机构、干部职数配置建议意见拟订。下一步,将与省编办等部门进行沟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组织实施。四是认真落实招录计划,补充工作力量。经申报,省编办、省人社厅已批准总队2018年新增部分人员,目前,已基本完成了10名面向社会招考人员的考录工作。

  12、关于“在干部人事管理中,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缺失”问题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我厅研究制定的《厅管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严格执行备案、回避等制度,规范程序步骤、细化操作流程。二是进一步落实“凡提四必”制度。严防选人用人工作出现制度漏洞。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来信来访、干部档案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专门调查,集体研究决定,避免出现干部“带病提拔”现象。三是实行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制度。宣布方案、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笔试面试、统分计票、考察等工作环节,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确定考察对象或提交厅党组研究前,书面征求纪检部门意见。

  针对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继续聚焦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关键时“四个关键”,严管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纪律“四项内容”,建立经常性提醒教育机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用好双向约谈、提醒、函询、诫勉等手段,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组织纪律等方面情况,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针对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写规范解释培训工作,转发了中组部干部监督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查核结果处理案例选编,用实例教育干部、警示干部。对于瞒报漏报情况严重、数额比较大的干部,严格按照两项法规的要求强化组织处理,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规定填写上报个人有关事项。组织开展2019年个人事项填报时,对填报范围内干部全部培训一次,并长期坚持。

  13、关于“专家库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评标专家库。积极开展专家库入库前的培训工作,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先后在烟台、济南和枣庄举办了四期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学员超过1000人,目前正在进行专家库入库工作。二是建设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设计审查及验收专家库。按照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我厅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设计质量和现场设计实施水平,规范工程设计咨询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作用,邀请多家知名设计院开展工程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人选的推荐工作。目前,公路设计专家库组建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向省内部分建设单位公布征求意见,水运工程设计专家库组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三是强化专家库动态管理。制定印发《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评审等活动中专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针对加强和规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论证、鉴定、评审、评标、验收等活动中的专家管理有关工作,明确提出了认真清理各类评审验收专家库、加强评审验收专家管理、严格执行专家费发放标准等要求。

  (三)关于“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力传导递减,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方面问题

  1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力度不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落实,按照职责分工,提醒和督促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进一步提高“两个责任”意识,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到位;连续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纪律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和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分别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开展了对厅直机关廉政风险排查,逐级列出廉政风险点,制订防控措施,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表现新动向,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放在突出位置,督促厅各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危害和根源,做到精准施策;严肃执纪问责,抓住关键少数和典型问题,严肃查办,通报曝光,发挥警醒效果,推进作风问题系统整治。深入组织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治理活动,督促干部职工严守纪律、改进作风。三是进一步提升监督深度。强化日常监督,通过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途径强化日常监督,提升监督实效,了解掌握政治生态情况。紧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干部依法行政、廉洁履职等情况,建立处级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认真落实廉政谈话、述责述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积极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工作。强化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在党组会、办公会、专题会议等议事决策过程中,对重大事项、重要项目、干部任免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驻厅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能,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突出政治标准,由驻厅纪检监察组实事求是地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出具廉政意见,切实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对反映不属实的及时澄清,为干部作出负责任的说明,激励干部职工切实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围绕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把监督工作嵌入到交通运输业务中,严格按规定处置招标采购、项目建设有关的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四是深入开展廉政教育。2018年内,组织厅直机关党员干部集体观看了《铁肩担当铸忠诚》、《失衡的代价》、《象牙塔里的蜕变》和《反邪教斗争》等警示教育片和党内参考片,2018年10月份组织开展赴鲁中监狱现场开展廉政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厅直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连续印发多起省纪委对有关违纪违规违法典型问题通报,组织开展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廉政警示专题教育,层层传递越往后执纪越严信号;制订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对学习贯彻《条例》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安排部署;扎实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党员干部德廉知识测试,提高干部职工德廉水平。五是强化巡察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组建三个巡察组,组织开展了对厅直单位第二轮巡察,切

  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政治巡察要求,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落实巡察整改责任,狠抓问题整改,放大和延伸震慑效果,增强巡察监督实效。六是强化执纪问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聚焦监督重点,扭住问题线索不放,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执纪审查力度持续加大,2018年以来,共谈话函询4件,立案10件,处分9人,其中处级干部4人。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综合运用通报曝光等手段,加大问责力度,唤醒责任担当。查处原济南船检局副局长、潍坊分局局长白少勇等人违纪违法问题后,着手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党组织和负有领导、管理责任的有关人员进行追责,对济南船检局原主要负责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报销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问题

  一是督促厅属有关单位查找原始资料,补齐报销凭证,对于无法提供原始凭证资料的,作出具体说明,作为入账凭证。二是督促厅属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度,抓紧修订完善公务接待、会议费、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办法,努力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三是加强对相关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督促各单位严格遵守财务工作程序,规范财务报销结算行为,严把审核关。以交通大讲堂为平台,邀请有关专家,组织开展了一次加强内控管理的专题辅导。四是印发有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的通知,明确各项工作要求,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6、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有禁不止”问题

  一是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对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进行深刻反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检查,要求各单位对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等进行一次深入自查,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厅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各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处理意见。三是切实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劳资、财务等人员业务素质,提升正确执行政策的能力。指导厅属事业单位完善绩效工资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四是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充分运用专项检查、巡察等手段,对厅属单位执行干部人事、财经等政策、纪律情况进行经常性“诊断”,及时发现违规或不规范问题,及时纠正。按照即知即改、边整边改要求,无政策依据发放的津补贴、奖金、工资等问题已整改完成,应退回的都已退回。截止2018年6月25日,共有11家厅直单位清退违规发放的值班费、交通费、通讯费、会议费、补贴、福利费等895万余元。

  17、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或政府集中采购”问题

  一是针对巡视发现的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或政府集中采购问题,责成项目单位对巡视反映的问题逐项进行梳理,分门别类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向省厅作出书面说明。二是厅公路局、山东公路技师学院印发各自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不断加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规范采购业务实施程序。三是举一反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我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若干规定》,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对照巡视组反馈问题,对所有其他涉及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梳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硬的措施规范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管理工作合法合规。

  18、关于“厅属单位与所属经营实体投资关系不清,经营关系混乱,且均未体现单位长期投资,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问题

  一是针对巡视发现的厅属单位与所属经营实体投资关系不清问题,我厅责成有关单位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改进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省厅从业务规范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二是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对所属企业进行了专项财务检查,制定了对下属企业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对所属企业管理。同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对外投资事项,恢复对下属企业的对外投资,明确学校与所属企业的投资关系。三是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组织将校办企业变更为学校出资的国有资产公司,制定了《山东交职院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成立山东交职院投资有限公司,由其代表学校持有对企业投资形成的股权,负责统一经营、监督和管理。进一步督促各相关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校办企业产权关系,完善校办企业各项管理制度,促进校办企业规范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提高社会效益。

  19、关于“未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违规使用项目资金”问题

  一是山东交通技师学院2014-2016年拆迁土地补偿款和土地收益返还金1.87亿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问题。我厅已责成该学校与财政部门对接协商,并将资金收支纳入部门预算。同时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做到资产处置收入及时全额上缴省级国库,资金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决算。目前,该学校已将资金全部用于学校基本建设,所有建设项目均实行了公开招投标,工程交付使用后将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入资处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二是厅港航局违规使用占用项目资金问题。2017年开始该局预算不再列支船闸用工管理补助,2018年也不再列支海事船检管理专项支出,2018年起不再向山东省船员培训中心支付用人费用。严格规范编外用人行为,2018年7月制定了借用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借用人员数量,自2017年起未新增借用人员。同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列支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20、关于“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问题

  一是组织相关单位对往来账款情况进行分类、分析,通过分析账龄、借款内容、清还记录等,对应收应付款项进行了分类,区分不同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二是目前我厅正在结合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对往来账款进行甄别清理,已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每一笔账款进行分析核实,清理结果2018年底前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和相关机构审批后核销。三是已清理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委托贷款,上缴财政资金7571万元;省公路局已于2018年7月份将账户剩余前期工作费2223.73万元上缴国库,挂账的1339.28万元已调账;厅港航局挂账的往来款,由于历史原因等因素,清欠困难,须持续整改。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对往来账款管理,督促各单位及时清理往来账款,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防止新增往来账款和国有资产流失。

  (四)关于“对2014年10月巡视反馈的有关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问题

  21、关于“‘公务接待制度体系不完善问题’整改不彻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行为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修订厅机关公务接待办法,参照新修订办法,要求全部厅属单位参照进行修订,并统一报厅办公室审核备案。二是结合省纪委组织开展的有关四类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和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强对会议管理、公车配备管理使用、办公用房等的规范管理,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相关制度的审核报备。

  22、关于“‘编外用人情况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针对编外用人问题,对厅直单位编制使用情况开展了一次梳理排查,清理规范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超职数配备的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工会主席已经免职退休)。该项工作巡视期间已完成。下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干部职数配备政策规定,从严控制,加强源头管理,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针对借调人员管理问题,对机关各处室借用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在册,进行备案管理。下步我们将严格执行《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把好借用人员入口关,严格审批程序,严把借用条件。对借用人员手续进一步进行梳理,未履行有关程序的一律退回,工作任务结束的一律退回,可借可不借的一律退回,严格控制借用人员数量。

  23、关于“‘有些项目规划设计前期调研不深入,变更较多’问题依旧突出,特别是港口领域论证不充分项目较为集中”问题

  一是对巡视组反馈提到的2014年以来的交通建设项目设计变更较多问题,逐一梳理分析,涉及较大变更的建设项目主要包含增设连接线、全线设置ETC车道和监控设施、外购路基填料及不良地基处理等内容,变更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地方政府提出、勘察设计深度不足及建设过程中国家规范标准变化、国家对生命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新要求、全国ETC联网等原因。由于建设期规范标准变化、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引起的变更具有不可抗拒性,仍会发生并将长期存在,重点对非政策性变更进行整改。二是自2014年10月以来,持续加强公路、水路重点项目立项计划研究及项目前期论证工作,督促项目业主加强前期论证管理,提高项目业主对前期工作重视程度,优选咨询单位,加强对前期工作过程和中间成果的追踪,严格质量把关。加强项目现场调研工作,要求项目法人积极与沿线政府沟通,充分考虑路线功能定位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同时组织专家加强现场踏勘或是通过影像资料等掌握现场实际情况。深化工可报告审查、论证,邀请高水平专家对路线方案、技术标准、投资估算等进行审查,严格把关,不走过场。2015年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后,省交通运输厅不再作为高速等重大建设项目法人,前期阶段只负责出具工可报告行业审查意见。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交规划发[2010]178号)要求,项目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建设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研究论证的工作。我厅在组织召开项目工可报告审查会议后,由项目业主及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工可报告修改,修改完善经我厅审核通过后出具行业意见报发改部门,由发改部门委托工程咨询单位对项目综合评估后核准审批,进行最终批复,凡是我厅审核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仍未达到要求设计深度的,我厅坚决不予出具行业意见。强化港口项目的规划符合性论证,严格落实专家审查等制度,确保项目工可深度达到部编制要求。三是2014年10月巡视以后,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强化设计源头控制,全面落实勘察设计监理、设计文件双院制审查制度,提升设计文件质量,督促项目法人严格设计变更管理。全面调度了2015年1月以来建成通车及接近通车的13个高速公路项目,其中山东高速集团8个,齐鲁交通发展集团5个;13个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007.85亿元,批复变更增加投资总额为6.57亿元,占总投资的0.65%,较上次巡视的15个项目变更率2.1%有大幅度下降。大力推进绿色公路、钢结构桥梁、BIM设计和建设,积极打造品质工程,济青改扩建被列为交通运输部绿色科技示范项目,京沪改扩建项目被列为部绿色公路试点项目;高青至广饶项目被列为交通运输部首批9个公路钢结构桥梁示范工程之一;京沪改扩建项目被列为部首批5个公路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之一。

  下一步,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在行业审查阶段督促项目业主加强前期论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计划下达前,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调研、论证,从前期工作的初始阶段就严格把关、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继续督促提高项目业主对前期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工可阶段行业审查工作,加强与项目沿线市县的沟通协调,组织业内高水平专家对路线方案、技术标准、投资估算等进行审查,方案选择时充分考虑路线功能定位、工程规模及投资、路线交叉、土地占用、压矿、生态红线、水源保护区等因素,严格把关,做好方案论证提出推荐方案,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的通道或走廊带。针对港航项目变更较多的情况,进一步督促项目业主强化前期论证,组织专家对规划符合性、建设必要性及技术方案进行深入论证,避免因工可深度达不到导致项目变更。进一步加强设计变更管理:一是对各单位上报的设计变更采取严格的审核、控制措施,提升勘察设计水平,从源头上避免或减少由于勘察设计深度不足、严重错漏等责任而引发的设计变更。二是分析变更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建立设计变更预警机制,除对较大以上变更严格审批外,对项目设计变更实行总量控制,加强事中监管。三是着手建立提高设计质量、严控设计变更的长效机制,设计变更坚持“集体决策、专家论证”制度,较大以上设计变更由省厅质监(定额)站对造价文件的指标运用、工程数量、材料单价、费率计取、费用组成等进行审核,除紧急抢险工程及其他特殊规定外,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

  24、关于“‘交通投资及建设市场开放程度不够’问题始终存在,部分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程序”问题

  我厅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有关工作要求,自2014年10月以来,持续加强公路、水路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社会资金投资,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领域,参与项目的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2015年之前,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三分之二以上为政府还贷项目,主要由厅公路局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实施,不需要通过招标确定投资人。为促进市场化改革,2015年成立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项目变更为经营性公路,采用BOT方式通过招商确定投资人,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港口和场站项目也已完全市场化,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项目投资人。在投资人招商过程中,国企、民企、外企不设门槛,同等待遇。2018年12月份,厅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赴港参加香港山东周招商推介活动,宣传推介我省交通基础设施优质重点项目,鼓励外资依法参与我省交通公共服务领域的建设运营,继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开放水平。

  为适应公路水运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交易方式多样化的新形势,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采取了多项举措:一是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重点加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全面履行招标备案、过程监督、合同履约监管职责,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工程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行为。二是积极推进电子招标投标。继续完善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功能,应用网上投标大厅、评标大厅,逐步实现电子招标投标覆盖所有招标项目、覆盖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双覆盖”目标。三是加快完善建设市场信用体系。通过信息公开、同业竞争、社会监督、奖优罚劣等措施,健全招标投标信用制度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四是规范项目招标行为。严格依法界定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进一步明确招标主体,强调项目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对严格招标投标工作程序、规范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合理划分标段和确定工期等作出明确规定。五是鼓励项目进场交易。项目招标的开标和评标活动,鼓励在项目所在地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执法。六是强化关键环节管控。针对项目招投标工作实际中的难点、热点,细化措施,突出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的重点。例如规范设立投标人资格条件,合理选择评标办法,强化投标行为监管,规范开标评标定标活动,规范招标代理行为,规范保证金收取和合同管理,强化评标专家管理,加强信息公开管理等。

  鉴于整改任务多与项目相关,下一步将把整改措施长期坚持下去,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建立长效机制,切实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提高项目前期管理水平。一是继续抓好高速公路等项目招商引资。积极落实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加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3号),坚持高速公路投资市场对国内外各类社会资本开放,鼓励社会资本通过BOT等模式参与高速公路投资、建设、运营。推动地方政府以耕地占补平衡、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费用作价入股高速公路,增强项目的吸引力。二是加快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推广应用。继续做好小清河复航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社会资本方招标工作,力争项目早日落地实施。强化政府和社会资本相关政策的研究,指导市县加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在交通投资领域的应用,提高交通投资市场的开放程度。三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梳理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规定,结合2014年以来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招商引资的成果,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建立操作范本,指导市县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开放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市场。

  (五)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结束时,共向我厅移交群众信访件3件。目前,已由驻厅纪检监察组集体研究后按规定处置。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敢于担当,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始终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整改工作成果,切实把省委巡视转化为推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一)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经常分析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现实状况,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真正做到既干好事业,又管好自己、带好队伍。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的责任,时刻警醒自律,履职尽责,抓全局、负总责;班子成员作为直接责任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全力支持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放手开展工作,真正把监督监察落到实处。

  (二)旗帜鲜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四个意识”转化为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肃清孙政才、令计划的恶劣影响,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把《准则》《条例》的规定要求坚决落到实处,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确保交通运输系统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切实加强思想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继续扎实推进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让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落地生根。深化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带动党员干部领悟把握精髓要义,掌握立场观点方法,努力学懂弄通做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好“总开关”,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增强工作敏锐性和主动性,抓紧抓实厅属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

  (四)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最新批示精神,高度警惕“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不断深化“三转两促一提升”作风建设活动,以严的态度、严的措施,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常态。抓住重大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和重要环节,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强化问责追责,狠刹“四风”,形成震慑。坚持领导带头,形成以上带下、示范推动的积极效应。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搞好建章立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努力使作风建设成为系统工程,从根本上防止作风问题反复反弹。

  (五)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领导、执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承担起来。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不断夯实治本的基础,用好治标的利器,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不断提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执法、扶贫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要在“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组织开展对厅直单位第二轮巡察,发挥强力震慑。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的,对省委巡视、厅党组巡察整改落实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厅党组将一律严肃问责。

  (六)切实抓好后续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实际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把巡视整改工作始终牢牢抓在手上,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查找不足、补缺补漏,巩固整改成果;对容易出现反复的整改事项,建立工作台帐,纳入督查目录,定期检查督导,防止已经解决的问题反弹;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认真处理;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认真落实好整改方案,紧盯不放,不断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质性成果。

  (七)切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形成长期管用的制度安排。以整改落实为契机,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既立足于解决已经发现的问题,又着眼于建立长期管用的制度安排,对集中整改与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同部署同落实。注重发现和总结带规律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治本之策,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努力在各个领域都逐步形成简便易行、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八)切实抓好成果运用,以整改落实推动交通运输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将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与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结合、两促进”,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不断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干劲,集中力量抓好在建和拟开工项目,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全力推进机构改革落实落地,精心谋划开展好2019年工作,大力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努力推动交通运输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1-85693062;邮政信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党委,邮编250002;电子邮箱:lixchen@shandong.cn。

中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党组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