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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巡察揪出医院“硕鼠”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4-01

  2018年11月,临清市委第一巡察组在查阅妇幼保健院账册凭证时,一张“职工电费收据”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收据为二联单,金额高达15099元,收款人邢玉龙,收据盖有“临清市人民医院电费专用章”。

  巡察组敏锐地捕捉到了蛛丝马迹——为什么不是供电公司的正规发票?为什么如此高额电费会交给个人?为什么不盖市医院财务科章而是电费专用章?

  觉察出事情的端倪,巡察组立刻安排财审组秘密展开调查,经财审组询问妇幼保健院财务人员,得知妇幼保健院借用市医院变压器电源,定期将电费交给市医院动力科科长邢玉龙。

  得知此情,巡察组决定兵分两路:一路财审组清查与邢玉龙的所有电费往来账目,一路巡察组主要负责人亲自与市医院院长联系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妇幼保健院确实借用市医院变压器电源,但只作为妇幼保健院停电时应急备用电源。与此同时,财审组查阅妇幼保健院2015-2018年账簿凭证和银行流水,发现邢玉龙4年来私自向妇幼保健院收取电费494750元。

  发觉事态的严重,经批准后,巡察组将此线索移交临清市纪委监委。经过审查调查,发现邢玉龙身为市人民医院电力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不合规票据向市妇幼保健院索要电费41次,共计49.475万元。据此,临清市监察委员会于2018年12月15日向市人民医院下达监察建议书,由市人民医院解除了同邢玉龙的劳动合同。随即,经临清市监察委员会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将邢玉龙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巡察工作要紧盯重点人、重点岗位,特别是涉及资金项目密集、廉政风险度高的领域,深挖细找,决不放过任何违纪违法分子。”临清市委巡察机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临清市委将持续深化巡察监督,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量,真正发挥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利剑作用。(聊城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