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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6-2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4日至2019年1月12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发展改革委党组进行了巡视。2019年2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对省发展改革委党组进行巡视,是对委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的一次“整体把脉”和“政治体检”,对全委进一步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督促鞭策和指导推动作用。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实事求是,所指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委党组照单全收、诚恳接受、深刻反思,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果断的措施,立说立行、即知即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见底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牢牢把握巡视整改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工作重要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巡视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省委和省委巡视组关于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委党组当天晚上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刘家义书记在听取十一届省委第四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聚焦问题、部署任务,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第二天召开党组扩大会进行专题研究,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扎实细致做好“后半篇文章”。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2018年11月19日收到省委第七巡视组第一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通知后,就立即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下设整改推进组,从相关处室抽调精干力量,全力靠上抓整改、促落实。在工作推进中,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9次党组会、党组扩大会或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委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相关巡视问题整改落实,并结合召开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就巡视整改工作赴各处室开展谈心谈话实现全覆盖;各处室、委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保证整改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向前推进,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性工作机制。注重统筹全委工作力量,3月5日印发《省发展改革委重大任务推进组组建方案》(鲁发改办〔2019〕201号),从相关处室选拔20名优秀业务骨干,创新组建由委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委重大任务推进组,配套建立组织领导、任务界定、选拔抽调、动态调整和学习培养等一整套工作机制,作为“机动组”“参谋班”“突击队”,以工作专班形式,全面参与重点难点任务整改,集中推动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落地,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三)明确任务目标,压实责任分工。委党组对巡视组提出的4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逐条剖析,细化分解为21项具体整改任务。经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后,2月28日印发了《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鲁发改党字〔2019〕32号),逐一明确了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具体落实到9个牵头处室和46个配合处室、单位,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各责任处室、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具体整改落实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明确了一系列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细化措施,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3月1日,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机党通字〔2019〕6号),聚焦整改方案落地落实,建立了沟通联络、定期调度、定期汇报、监督问责等四项制度。其中,各处室、单位明确一名处级干部作为联络员,负责与整改推进组、其他责任处室的日常沟通联络;各责任单位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每两周向整改推进组报送一次整改落实情况和工作台账;巡视整改领导小组每两周听取一次整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整改的措施和要求;建立了“红黄灯”管理制度,拟对下步整改中纳入“黄灯”管理的跟踪督办,对纳入“红灯”管理的约谈主要负责人。各项制度环环相扣,保障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常态长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委党组制定出台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鲁发改党字〔2019〕12号)、《关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鲁发改党字〔2019〕4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委属事业单位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鲁发改党字〔2019〕44号)等一批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和方案意见,力求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坚持把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与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事项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发展改革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把巡视整改意见转化为改进作风的根本要求、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真正以巡视整改落实推动发展改革事业迈上新台阶。在2018年度省党群机构政府部门绩效考核中,省发展改革委获得“优秀”等次。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经济高质量发展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1.关于“缺乏科学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主动性”问题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定期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理论中心组读书会,深刻学习领悟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力求全面深入、入脑入心、落到实处,引导全委上下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实践者和忠诚捍卫者。委党组认真落实集体学习制度,3月7日制定印发《委党组理论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鲁发改党字〔2019〕33号),明确10个学习专题,进一步完善个人自学、集中研讨、现场教学、调查研究4种学习形式,力求学习全面深入、入脑入心、落到实处。巡视反馈意见后,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省领导关于“凤岐茶社”的批示精神等内容,开展集中学习研讨4次。机关各党支部、委属单位党组织依据《委党组理论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鲁发改党字〔2019〕33号),制定自身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一次集体学习,定期召开支部党员会议,组织支部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把党的先进理论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针对“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不够扎实的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工作落实年”部署要求,制定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分工方案》(鲁发改办〔2019〕210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鲁发改办〔2019〕241号),提出了30条具体落实措施,明确了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其中,对委领导到基层调研解决问题的数量和时间做出了安排,要求每个月拿出1周左右时间深入基层一线,抓项目调度、政策落地、工作推进,每年在基层调研和解决问题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2月份以来,委领导下基层调研和解决问题50余人次。

  2.关于“对委机关和委属单位政治理论学习部署督导不到位”问题

  切实加强对委机关各党支部和委属单位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督导检查,指导机关各党支部和委属单位党组织深入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采用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检查各支部制定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支部党课等情况;对未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卷的基层党组织开展重点督查,督导其认真整改,整改情况向委党组报告,截至3月底,委机关各党支部和委属单位党组织全部完成补课。创新学习形式,通过党组务虚会、举办政治理论学习培训班、“发改论坛”等形式,依托“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在线学习,学习浅表化、应景化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注册率达到100%。

  3.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问题契合度不高”问题

  委党组认真对照省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19个方面具体措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6个方面贯彻意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视察山东重要讲话25条具体措施,立足发改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对存在的问题不足进行自查自纠,研究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与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

  具体工作中,委党组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指导和遵循,以“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为目标定位和引领,深入实施省委确定的八大战略,确保总书记指示要求在山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围绕新旧动能转换,调整完善了“10+4”推进体系,制定印发了《2019年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要点》(鲁动能办〔2019〕1号),协助省委办公厅开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第二次观摩会;提前谋划确定100个2019年省重点建设项目,比往年下达时间提前了2个多月。围绕乡村振兴,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乡村振兴重大建设项目库、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省级联系点等工作,带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围绕海洋强省建设,推动海洋产业创新发展,积极推进海洋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扎实开展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综合试点。围绕三大攻坚战,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相关问题整改,全力推进煤炭消费压减。抓好黄河滩区迁建工程,6月底前16个外迁安置社区主体工程全面封顶。围绕军民融合,起草《山东省经济建设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实施细则》,促进军地资源共建共享。围绕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深化鲁港澳合作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筹备召开了省“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围绕区域协调发展,会同济南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做好《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行先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推动突破菏泽鲁西崛起,推进济南、德州等5市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围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环渤海地区山东半岛城市群城际铁路网规划修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研究制定全省港口整合建议方案。

  4.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汇报存在重情况汇总轻问题分析现象”问题

  委党组高度重视经济形势分析,积极发挥参谋助手和决策智囊作用。一是完善分析制度,进一步健全部门、企业联系制度,加强月度监测和经济运行调节,坚持在一线听取基层、企业的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共组织调研10次,走访企业80余家,召开有关方面座谈会10次。二是根据形势变化及时提出建议,针对去年四季度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由委领导带队组成三个调研组,分别赴济南、青岛等6市开展专题调研,针对“六稳”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认真听取了基层单位和企业家的意见建议,研究提出了推动“六稳”工作落地见效的30条政策措施,省政府于3月2日以鲁政发〔2019〕6号文下发实施,有效促进了“六稳”工作落地见效。三是开展了一季度形势分析工作,提出当前我省经济稳中有忧、稳中有难、稳中有险,不仅认真分析了忧、难、险三个方面7个问题,还深入分析了深层次原因,提出了针对性强的对策措施。报告已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将以两办名义转发至省直各部门及各市指导工作。四是举办了今年第一期“发改论坛”,以如何搞好形势分析为主题,帮助系统广大干部全面了解经济形势分析的特点、思路、方法和要求,更加系统、全面、深入地认识和把握经济形势分析工作。

  5.关于“对重大规划战略引领作用重视不够,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更加注重发挥重大规划战略引领作用,4月16日组织召开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全面启动部署“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规划编制、项目评审、课题研究等方面出现的通过委托业务由合作单位代为完成的情况,建立健全委托业务申请、审核集体决策规章制度,对委托业务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未经集体决策、未按照程序审核将相关业务委托合作单位完成的行为。3月20日印发实施《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规划和课题委托研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规划〔2019〕266号),更加注重把握四个方面:一是严守财务规定,按照省政府关于集中采购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要求,严把资金使用关,不断提升决策规范性和透明度,确保每项委托业务经得起时间检验、审计要求。二是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委托管理、操作流程、审核把关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加快补齐制度短板,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三是注重流程化操作,明确专人全程参与,加强委托业务立项申请、专家评审、中期评审、结题验收、转化应用等全链条管理,切实提高委托业务完成质量。四是明确主体责任,相关处室牵头做好委托业务报备管理,强化委托研究发起处室、单位和受委托单位主体责任,使《办法》可操作、能检查、易评估。

  6.关于“对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产业政策的跟踪督导、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问题

  切实加强重要政策性文件督导跟踪和推进落实,3月初对过去5年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出台的规划、改革方案、政策意见等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对26件没有开展督导评估的,已逐一制定督导评估计划,正在陆续开展评估,6月底前全部形成评估督导报告。科学利用重要政策规划考核评估结果,针对评估中发现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主动向省委、省政府作出专题报告。下一步将逐步建立健全规划政策督导落实和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在重大规划、综合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等内容中,对协调推进方式和跟踪督导等予以明确,根据任务目标设置、实施期限等合理确定督导形式。

  按照主动作为、举一反三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去年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鲁政发〔2018〕21号)、《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4号)、《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个重要政策文件落实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调研方案,提请省政府组成8个调研组分赴16市开展调研,3月15日汇总形成调研总报告,家义书记、龚正省长和王书坚副省长分别作出批示。针对调研中基层、企业反映的突出困难,梳理了21项具体问题,以问答形式提出了办理意见,并明确了责任部门、单位,形成《关于基层企业反映政策落实中突出问题的办理意见》,已于4月15日和16日分别在省政府网站和大众日报公布,既解决了评估督导不到位问题,切实帮助基层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7.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缺乏力度,对省重点项目和各类专项资金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不到位,存在‘放’而不“管”、服务不到位现象”问题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巩固“一次办好”改革成果,持续提升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水平,主动寻标对标先进地区,优化服务流程,加快审批进度,基层企业提报我委的审批、核准事项,办理时限由原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二是落实项目推进管理工作责任,4月4日下发《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推进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9〕328号),从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目标、开展调度通报、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推动中央投资加快执行、项目顺利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加强重点项目管理,在2019年中央投资预算内投资项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计划下达时,明确各级发改部门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对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履行属地监管责任,项目单位落实建设管理主体责任,监管单位负责项目日常监管;同步下达项目绩效目标,强化绩效运行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2019年省重点项目实施,分管领导牵头赴各市开展调研,实地查看项目进展,积极帮助项目单位破解制约项目落地的瓶颈问题。四是进一步完善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强化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开发运行了重大项目督导服务平台,建立可视化监控、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的信息化载体,开工项目形象进度实现了网络即时查看,对项目建设的问题和诉求及时反馈各市、各部门,协调推进项目实施,实现了重大项目在线运行和全周期管理。

  8.关于“对省区域战略推进资金拨付跟踪落实不力,影响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问题

  进一步加强对省区域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调度督导,督促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3月下旬,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对2016年度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部分项目进行整改的通知》(鲁发改重大办〔2019〕274号),调度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最新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针对滞留资金2019年3月底前仍未拨付的,由省财政厅统一收回;对项目仍未开工建设的,由同级财政收回资金统筹使用。

  9.关于“发挥重点区域示范带动效应,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力度不够”问题

  进一步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组织制定我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以机制创新引领区域协调均衡发展新格局,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拓展更大的潜力和空间。突出重点区域示范带动,特别是针对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重争取审批、轻任务落实问题,持续加大对潍坊、威海、临沂等3市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的督导力度,3月12日,向3市发改部门下发通知,全面启动部署示范区调研评估工作,督促3市加快示范区建设,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促进产业集聚、提升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国家级试点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同时,指导3市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了书面报告。组成专题调研组,赴3个示范区开展调研评估,举办示范区主管部门、企业等多层次的座谈会,实地察看园区、项目,全面掌握示范区建设情况,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尽快取得一批试点示范经验。

  (二)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0.关于“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虚化”问题

  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作用,制定出台《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鲁发改党字〔2019〕12号),明确规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今年3月,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门研究2019年党建工作,审议通过了《省发展改革委2019年党的工作要点》(鲁发改党字〔2019〕38号)。为进一步强化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协调,每个领导小组成员定点联系一个基层党组织,经常性到联系点宣传党的政策法规,开展党建课题调研,督导推进党建工作,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11.关于“委属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委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委党组书记逐一与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严肃谈话,委党组3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二是认真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委属事业单位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委属单位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健全了权责明晰、协调顺畅、运转高效的管理体系,配套完善了重大事项报告、对口联系、干部互动交流、考核监督、教育培训等相关制度,逐一明确了各单位主责主业发展方向,全面提升委属单位管理水平。三是选派委机关优秀干部到委属单位参与领导工作,对委属单位党支部书记、党务骨干开展专门培训。四是加大检查力度,通过调阅记录、参会指导等方式,督促委属单位从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对不重视党建工作、组织活动不经常不认真、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的党组织,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作为党支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委属单位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目前,各委属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均进行了扎实整改。省工程咨询院修订完善了《院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每周一次的集中学习制度,在全院开展了一次“三会一课”专项督导;省宏观经济研究院成立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拟对全院党支部书记、党务骨干开展专门培训;省社会信用中心结合党委换届,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齐鲁周刊》社强化党建责任,调整党建工作方法,督促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以身作则。

  12.关于“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

  一是严格要求委机关各处室和委属单位认真落实《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试行)》(鲁发改党字〔2018〕25号),按照党建主体责任分工,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履行“一岗双责”能力,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推进、共同提升,确保党建主体责任落实落地。二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特别是严格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从委机关选派一名处级干部担任委信息中心(省社会信用中心)党委书记,选拔两名优秀处级干部分别担任省工程咨询院、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进一步配齐配强委属单位领导班子。三是针对有的基层党组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通过调度跟踪、调度函询、检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委机关各处室和委属单位“三重一大”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地落实。四是针对有的委属单位党组织存在以行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民主生活会、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问题,认真开展整改,严格要求各委属单位进一步完善既互相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利运行机制,加强对执行“三重一大”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内部监督,坚决杜绝以办公会代替党委(党组)会的行为,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

  1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存在不认真、不严肃现象”问题

  针对委领导班子2014-2017年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连续查摆存在“学习、调研不够深入,开拓进取、创新精神不够”等问题,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组织形式。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聚焦中央和省委明确指出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群众提、集体议等方式,切实把存在问题找准找实。另一方面,强化对查摆问题的督促整改,深入分析产生原因,科学制定整改方案,保质保量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14.关于“党内组织生活流于形式”问题

  针对有的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个别党组成员直接点出要“平缓一些”的问题,委党组认真督促委属单位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重点、内容、形式和程序,进一步提高委属单位民主生活会质量。为开好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各委属单位党委按照规定程序,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认真准备对照检查材料,召开民主生活会,以“红红脸、出出汗”的力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针对委属单位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记录空白现象突出,有的单位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概念不清等问题,委党组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强化对委属单位党支部组织委员和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结合机构改革调整,配强配齐专兼职党务干部,夯实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基础。对委属单位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加大日常考核力度,建立动态考核台帐,及时督促各支部做好相关工作。截至3月底,委属单位各支部按照要求,全部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且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均参加了委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15.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针对委机关和委属单位党支部“三会一课”普遍存在学习简单化、浅表化,以“抄书”代替活动内容,会议记录不规范、敷衍了事等问题,在全委开展基层各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抽查2018年以来的《支部活动记录本》,对活动记录不规范、以“抄书”代替活动记录的,责令限期整改,坚决防止出现记录缺失、漏记、混记、补记等不规范现象。对委属单位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等记录工作及时跟踪督导,对存在补造痕迹明显的会议记录本进行全面梳理,责令整改,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在此基础上,组织机关和委属单位各支部认真制定2019年度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明确每周组织一次支部集体学习,着力提升党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集中研究支部党建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针对基层党支部党课名不符实,普遍存在以部署工作和一般性学习代替上党课现象,有的单位多个党支部连续多年没上过党课的问题,严格执行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建立定期专题学习研讨和党员领导干部轮流讲党课制度,“七一”前后委主要领导为全委党员讲党课,其他委领导和支部书记为所在支部讲党课,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重温入党誓词、重读入党志愿书等。强化督导考核,委党组不定期对各支部党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纳入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年终考核,全面提高基层党支部党课制度的严肃性。

  16.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进一步强化委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重点从严明选人用人纪律、规范干部选拔工作程序等方面完善运行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充分调动各个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完善干部调整交流长效机制,实现干部在机关不同处室之间、机关与事业单位之间的良性互动。注重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锻炼干部,积极选派干部参与“万名干部下基层”、对口援助、上下交流挂职任职、驻村“第一书记”等工作,使干部在实践中坚定信念、砥砺品质、增长才干。

  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个别材料不齐全、归档不及时等问题,组织开展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专项清查工作,对干部档案中存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记载不一致、材料缺失、认定不准等问题,逐一开展组织调查,补齐材料,形成组织认定意见。强化干部档案日常管理,严格规范档案和材料接收、查阅、转递、保管等关键环节,对档案材料收集、审核和入档设定时间要求和规范标准,确保档案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完整。采取印发制度汇编、召开培训会、以干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三)关于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力传导不够,违纪违规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17.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委党组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3月15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鲁发改党字〔2019〕39号),对2019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专门部署。机关纪委组织收看了《山东正风肃纪反腐2018年》《圈之祸》《刚愎自用的代价》三部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事警示身边的人。机关各支部和委属单位各级党组织,认真补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管理和监督,组织廉政风险点研判,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筑牢纪律和法律“两道防线”,引导党员干部“知红线”“守底线”。

  18.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针对公务接待报销未附公函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进一步制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报销手续。为规范公务接待工作,2017年委机关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鲁发改办〔2017〕196号)规定,公务接待费报销时原始凭证须附派出单位公函和公务接待清单。省宏观经济研究院自2017年以来严格把关,已杜绝了此类情况。省工程咨询院已对有明细但未附在凭证后的情况进行了重制或备注另附明细。目前,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省工程咨询院正在制定或修订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

  针对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要求将差额部分予以收回。涉及到此问题的是委机关、省宏观经济研究院、《齐鲁周刊》社。委机关已将2014年以来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差额全部收回。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已将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差额全部收回。《齐鲁周刊》社除部分经营活动中邀请嘉宾的差旅费外,已将本单位工作人员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差额全部收回。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针对原省物价局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或招投标问题,委党组要求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和招标手续,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针对工程以办公费、会议费列支问题,要求及时进行账务调整。涉及到此问题的是原省物价局。原省物价局已在2014年年终决算中,将此项费用调整列入“维修维护费”。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9.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不严格”问题

  针对报销加班餐费、车辆维修费、交通费、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图书费等不附带明细问题,相关明细已全部补充完整。委机关进一步规范了相关费用报销内容,要求报销时必须附相应明细;委机关报销车辆维修费无明细问题,经查,相关明细全部保存在委机关服务中心车管科,已归入相应年度的财务档案中。原省物价局已补充完善车辆维修费、交通费相关报销凭证。省工程咨询院已对有明细但未附在凭证后的情况进行了重制或备注另附明细。《齐鲁周刊》社设立了风险控制与纪检督查组,不定期抽检报销相关票据、明细与记录,对不附带明细的情况及时发现、坚决杜绝。省信息中心、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已对不附带明细的报销凭证进行补充。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部门财务管理的通知》(鲁财办发〔2015〕8号)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建立长效机制,重新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规范报销审批流程。截至目前,委机关已完成《财务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省工程咨询院修订完善了《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齐鲁周刊》社进一步完善了《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完成《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加班误餐补助开支管理的办法》;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省信息中心也均修订完善了本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20.关于“津贴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

  针对未经审批自定政策,发放课题补助、劳务费问题,要求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完善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机制。2017年10月,省财政厅专项检查时,对宏观院横向课题经费使用提出异议。宏观院按照财政厅要求组织退回2016-2017年期间发放的全部科研绩效,并停止执行《横向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课题费发放条款。2018年6、7月份,省纪委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函询,宏观院就执行《横向课题管理办法》以来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报告,省纪委作出“予以采信,函询问题予以了结”的决定。我委认真学习借鉴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区成功经验做法,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7〕2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鲁政发〔2018〕21号)、《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9〕2号)等相关制度规定和政策措施,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和科研人员诉求建议,正在研究制定新的激励办法,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针对未经鉴定审核报废处置固定资产问题,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修订《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委机关和委属单位报废处置固定资产流程和审核程序,组织委机关和委属单位相关负责人,专题学习了固定资产报废相关制度规定,对应报废并处置的固定资产做到手续完备,收入及时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针对公款垫付职工宿舍区水电费问题,要求完善内控机制,严厉禁止各类公款垫付行为。目前,我委已经落实了一家物业公司,负责各宿舍区物业管理工作,统一支付水电费,同时要求其将之前机关垫付的水电费从物业费中返还委机关财务,并督促物业公司尽快做好 “一户一表”改造等工作。

  (四)关于落实2014年巡视整改要求不全面、不彻底问题

  委党组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对2014年巡视需长期抓好的整改任务重新梳理,组织有关责任处室对“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尚有差距”“重审批轻监管、履行责任不到位”“财经纪律意识淡薄、屡次发生违规行为”等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举一反三,相关问题已经一并纳入本次整改范围。结合省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着力解决形式主义、文风会风问题,印发了《关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鲁发改办〔2019〕241号),明确提出2019年全年减少各类会议1/3以上(以2018年数量为基数)。

  (五)关于巡视移交信访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给委党组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结7件,其余正在办理。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虽然我委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省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部分整改成果需要进一步巩固深化,一些长期积累形成的矛盾问题需要持续用力加以解决,巡视整改永远在路上。下步,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将严格按照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争创一流业绩、树立一流形象、营造一流环境、提供一流服务、建设一流队伍,全力打造政治型、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推动发展改革事业开创新局面。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鲜明导向,全面落实2019年党的工作要点任务目标,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全委党建工作,真正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实和体现到行动上,贯穿到发展改革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强化对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

  二是夯实思想根基,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贯彻落实上求实效。严格落实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学习制度,充分发挥以上率下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依托“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全委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等形式,克服学习表面化、应景化问题;通过定期组织“发改论坛”等,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分享对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的感悟和心得,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

  三是强化组织建设,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地落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委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落地生根。按照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组织交流研讨,加强党性锻炼,增加“过硬支部”数量,提升“先进支部”水平,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全力支持驻委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依法依纪处理违纪违规问题。

  四是持续抓好作风建设,推动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全面落实我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持续坚持用好理论学习、道德讲堂、警示教育、廉政谈话、德廉测试等为一体的廉政教育机制。强化对权力集中、风险点密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防范,最大限度防范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履行“一岗双责”有短板、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问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完善正向激励,鼓励有能力、敢担当的干部大胆闯、大胆干,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性。

  五是切实抓好巡视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见到实效。委党组带头,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聚焦省委巡视反馈的意见和我委巡视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扎实巩固巡视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要盯紧盯死,加快进度,坚决整改到位;对尚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要求,持续发力,确保巡视反馈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六是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推进发展改革事业取得新成绩。充分放大巡视工作正向激励效应,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凝聚共识、推动业务提升进步的难得机遇和有力抓手,一手抓反馈意见整改,一手抓发展改革工作提升。自觉把整改落实同更好地推进“八大战略”结合起来,在整改中提高工作水平、强化服务能力;在整改中加强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持续发力 、久久为功,以经得住实践检验的整改成效,推动发展改革各项重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191834;邮政信箱: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515房间;电子邮箱:ysqgk_sfgw@shandong.cn。

中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