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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6-2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5日至2019年1月12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视。2019年2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省委第七巡视组此次巡视,既是对省国资委党委工作的“全面体检”,也是对省属国资国企系统存在问题的“深度会诊”,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国资国企事业的重视和关心,对省国资委党委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省国资委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

  一是迅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国资委党委立即召开会议,深入学习省委书记刘家义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聚焦问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2月26日,召开由省国资委机关全体干部和委管班子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对全面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重大意义,把整改成效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全面检验,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对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上来,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严格的纪律,不折不扣完成好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省国资委党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主任张斌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监督与检查、问责、线索核查与处置和制度建设5个专项工作组,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全力靠上抓整改落实,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制定《省国资委党委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及工作规则》,明确领导小组和各专项工作组工作职责,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整改工作体系。推动各省属企业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有序高效的整改工作机制,凝聚了整改工作强大合力。

  三是明确任务目标,层层压实责任。坚持目标导向,制定《省国资委党委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分解为5个方面问题、26项整改任务,细化为95条具体措施,逐一明确整改任务、目标、责任以及时限要求,建立了工作台账,切实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抓。3月15日,召开委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自觉从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身上细照深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进一步压实整改工作领导责任,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督促指导委管班子企业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承担整改责任,以领导干部责任落实推动巡视整改各项任务落实。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改质量。坚持边巡边改、即知即改,在省委巡视期间,对巡视组移交的27个问题涉及的216个具体事项,在第一时间整改185个,积极推进其余31个长期整改事项落实落地。为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整改质量,先后召开5次党委会和专题推进会,专门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巡视整改中遇到的难题,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往深处抓、往实里走。党委书记、主任张斌同志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直接督办、一抓到底,其他班子成员按分工抓好整改落实。制定《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标准及政策依据》,成立10个专项督导小组,分别由厅级干部和总会计师带队,包靠2户企业。集中整改期间,累计赴企业督导70余次,每个小组平均到包靠企业实地督查3次,有力推动了巡视整改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周一调度,及时督导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要求,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五是严肃执纪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坚持把执纪问责作为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巡视反馈问题涉及违规违纪的人和事,依纪依规严肃处理。驻委纪检监察组加大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力度,认真开展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工作。委党委坚决扛起问责主体责任,专门召开问责情况调度会,强力推进追责问责落实。巡视期间,省国资委机关对相关事项作出了纠正处理,批评教育4人,书面检查5人。巡视意见反馈后,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省属企业被问责处理党组织4个,其中通报1个、书面检查3个;问责相关责任人162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3人、诫勉谈话2人、其他方式问责153人。同时,坚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问责处理党组织6个,其中通报4个、书面检查2个;问责相关责任人77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6人、其他方式问责68人。

  六是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把完善制度贯穿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聚焦巡视反馈问题,从制度缺失、不完善上深入找原因,着眼治根本、管长远,从省国资委和省属企业两个层面,制定修订了一批制度,增加有效制度供给,堵塞制度漏洞,巩固整改成效。委机关拟制定修订23项制度,目前已完成《省属企业担保管理办法》《省属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等15项。委管班子企业拟制定修订321项制度,目前已完成213项,其中包括党建工作类49项、财务管理类84项、投资管理类26项、议事规则类19项及其他方面35项。围绕深化落实《国企十条》,研究制定《省国资委2019年度制度创新工作计划》,涉及投资管理、财务管理、薪酬管理等方面11项制度,目前已出台3项,其他正按计划加快推进。

  经过4个月的整改,省委巡视指出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均已整改到位;短期内不能完全解决的,正按照整改方案积极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涉及的5个方面问题26项整改任务95条具体措施,已整改到位41条,取得阶段性成效54条。

  二、聚焦突出问题,集中精准发力,以“钉钉子”精神逐项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监管人职责不到位方面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效性不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坚持问题导向,进行专题调研和集体学习研讨不够,与中央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存在差距,转化为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等实际成果不多”的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学习。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看家本领,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持续深入学、联系实际学,从中汲取政治营养,把握政治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教育引导省国资国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研究确定了2019年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件大事,着力推动省属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目前,正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增强政治理论学习实效。把学习作为委党委会的“规定动作”,党委召开会议首先组织政治学习,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今年以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辩证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等重要文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坚持学以致用、以知促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心无旁骛攻主业”的要求,正确处理主业和非主业的关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做好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今年3月,提拔的4名处级干部中,40岁以下正处长1名,35岁左右的副处长1名,优化了机关干部队伍结构。三是突出理论学习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省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把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作为重点研究课题纳入学习计划,把理论学习与研究解决问题紧密结合,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今年以来,围绕解决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涉及的问题,组织集中学习研讨8次。以新旧动能转换为主题,邀请中泰证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师给省国资委机关干部和各企业财务总监作了专题辅导。四是加强调查研究。研究制定《省国资委机关2019年度研究课题计划》,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确定18项调研课题,党委班子成员每人牵头1项,年底前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问题在一线发现、困难在一线解决,修订委领导、监事会主席困难企业联系点、党建联系点、一对一服务企业等基层联系点制度。召开“千名干部下基层”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队座谈会,全面调度梳理省属企业在深化改革、优化产业布局、开展“双招双引”等方面遇到的急事难事,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责任人员,逐项研究解决。

  2.关于“对委管班子企业党组织学习抓而不实、督导不力。企业党组织存在学习‘一阵风’现象,把学习贯彻当成阶段性工作,仅仅停留在领读原文上,没有深入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没有把学习、调研、改进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省委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有关要求,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通知》,对学习时间、学习考勤、学习研讨、文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推动省属企业党委严格执行各项学习制度,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理论学习督查考核。印发《省属企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将企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作为企业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各委领导每年至少参加1次企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同时开展有关课题调研、为基层党员讲党课。下一步,将定期调度省属企业党委学习研讨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深化。三是探索创新学习形式。筹备举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题报告会,围绕国企改革、发展主业、自主创新等专题,拟邀请山东重工、烟台万华、浪潮集团、中集来福士、青岛海尔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授课,介绍优秀企业好的经验做法,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积极推动学习调研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省属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作用,组织开展了优秀研究成果评选。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难点问题,组织38户省属企业党委书记认领申报研究课题,每人至少开展1项课题研究,进一步推动理论和实践研究创新。

  3.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心无旁骛攻主业’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国有企业改革十条意见有差距,出资人角色不到位,委管班子企业投资主业不突出、投资效益不高。投资指导不够,部分企业投资布局不合理,优势资源不聚焦”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主业管理。巡视期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主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并报省政府研究通过,明确每户企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主业,单个主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不低于企业总额的25%。认真贯彻《意见》精神,正式公布确认第一批28户企业主业。二是强化年度投资计划审核。组织对省属企业2019年度投资计划进行了逐户审核,重点关注投资方向,严控非主业、低端低效项目投资及高负债企业举债投资,确保年度新增投资90%以上聚焦主业领域。三是加快推进落实省属企业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奇芯光电、林德液压产业园、高新生物技术产业园、鲁南高铁、济青高速改扩建等重点项目落地。截至目前,列入实施方案的重点项目中已有47个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额1671亿元。四是加强对企业投资的指导监管。3月7日,举办投资管理工作专题培训班,对15户新划转和新组建企业进行了业务培训。4月11日-12日,召开了省属企业投资管理暨科技创新培训会,邀请省审计厅、省商务厅等部门就境外投资政策、境外投资风险防范等问题开展培训,帮助企业提升投资管理水平。五是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就我省需要中央企业支持的重大转型升级项目与国务院国资委进行了积极对接,协调推动中国化学工程集团与省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功举办以色列高峰论坛,吸引了120家以色列企业、800家国内企业、机构逾1400余人参加,9个项目现场签约。

  4.关于“实体企业占用大量生产经营资金投资理财”的问题。

  一是全面清理省属企业投资理财问题。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5户企业投资理财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目前已全部清理回收。同时,组织委管班子企业就投资理财问题开展全面自查,指导企业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切实做好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毕。二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拟于6月底前制定印发《省属企业高风险业务管控办法》,重点对股票(非股权投资性质)、基金、债券、委托理财、委托贷(借)款、融资租赁、期货、期权等投资业务以及内部集资等融资业务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对省属企业高风险业务的管控。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制度,开展此类业务的6户企业已建立相关制度9项。三是强化自查整改监督保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把生产经营资金投资理财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列入省国资委年度决算审计、全面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重点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堵塞漏洞。

  5.关于“投资监管不力,部分企业投资效益低,未能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效益”的问题。

  一是完善投资监管制度。巡视期间,研究起草了《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制定了《省属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要求企业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将预期收益率低于5年期国债利率、投资规模明显超过企业实际能力等8类项目列为禁止类,为省属企业投资划定了红线。二是分类推进亏损项目治理。督促省属企业特别是巡视反馈指出的16户企业,全面梳理近5年来亿元以上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及集团本部长期股权投资效益情况。经分析,投资收益低的原因主要是,部分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形成经营亏损或未达预期收益。针对亏损项目,督促企业逐个分析亏损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扭亏增利措施。对市场不景气、技术欠成熟等原因形成亏损的,企业制定了提升产品毛利计划、实施内部费用控制、提升重点市场销量、创新营销模式、加快新产品研发等措施,推动实现扭亏减亏。对项目开发周期等原因形成亏损的,企业拟通过推进项目建设、落实降本增效、加强绩效考核等方式,尽快实现盈利。对资源开发项目停滞形成亏损的,企业拟采取对外股权合作、整体转让、外包等方式,实现处置退出或复产。对扭亏无望的,督促企业组织专家会诊,分析查找原因,夯实责任,倒排工期,尽快决策,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三是突出抓好境外亏损项目治理。结合省审计厅境外投资管控审计反馈意见,督促相关企业制定境外投资亏损项目扭亏处置专项方案,建立整改落实跟踪督导机制。3月18日,组织召开境外投资审计问题整改推进会,会同驻委纪检监察组督导企业整改。3月27日,分别向省纪委和省审计厅报送了《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管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四是扎实开展购买金融产品专项治理。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6家商业和类金融企业2017年度累计购买金融产品,平均收益率低,未能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效益”问题,组织企业进行深度排查,迅速开展清理。截至3月底,2户企业已全部赎回,2户企业尚有部分余额将在到期后收回。2户类金融企业按照行业监管要求可以从事金融产品投资业务,2017年平均收益率达到5.04 %。下一步,企业将继续提高资本运营能力,完善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水平。

  6.关于“投资考核不严,部分企业仍然存在外延式扩张发展的惯性思维,资产负债率高,有的企业处于亏损状态”的问题。

  一是强化重点项目投资后评价。指导企业制定了2019年度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计划,要求企业选取重点项目开展后评价,重点对投资项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综合评价,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实施责任追究。下一步,省国资委将选取部分重大项目直接组织后评价。二是建立投资管理信息系统。依托国资监管信息平台,建立境内外重点投资项目台账,对企业投资项目情况实施全过程动态跟踪监管。三是引导企业优化投资方向。结合审核年度投资计划,对企业不符合主业方向、负债率高、资金来源不明确、投资无预期效益分析的项目进行严格限制。四是严控资产负债率。强化资产负债率动态监测,将降低资产负债率目标纳入年度预算管控内容,严控资产负债率超过管控线的企业举债投资,用指标倒逼企业降低资产负债率。对7户资产负债率较高的企业,按照平均资产负债率比去年降低1个百分点的要求,督促企业制定2019年资产负债率管控目标。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资产负债约束降低资产负债率的通知》,要求超过管控线的3户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负债率。五是加强企业投资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修订了《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将投资和资产负债率管控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对企业投资项目决策、实施中存在违规行为导致国有资产损失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在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中予以扣分。六是加大企业亏损处置力度。指导相关企业,制定集团本部扭亏措施,确保整改达到预期效果。截至3月底,1户企业已实现本部盈利。

  7.关于“履行‘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职责不到位,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对委管班子企业大量出借资金问题重视不够、监管不力。”的问题。

  切实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监管人职责,强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同股同权、同股同责”意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防止其他股东侵占国有股东权益。一是迅速开展出借资金专项整改。督促省属企业对出借给混改子企业、多元经济成分以及无产权关系企业资金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截至3月底,均督促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签订了借款合同。强化责任追究,有关企业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二是健全完善制度。结合起草省属企业高风险业务管控办法,要求企业为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时,一律按照市场化原则办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发挥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全面审计作用。对企业资金久借不还的情况进行重点审计,梳理投资、担保、借贷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点,有效化解投资、担保、借贷、债务风险。

  8.关于“对提供担保、委托贷款等潜存风险认识不足,对委管班子企业开展融资业务管控缺失,国有资金流失风险大”的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融资业务排查整改。对省属企业及其权属企业存续的担保、委托贷款和债券融资业务进行了逐一排查。目前,相关企业正在按照“严控增量、压减存量”的原则进行整改。二是完善融资业务管控制度。强化担保管理,修订了《省属企业担保管理办法》,明确担保与反担保要求、担保职责、担保程序和担保管理等内容,要求省属企业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规范省属企业债券发行,修订了《省属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细化明确了债券发行的批准权限和程序等内容,覆盖债券发行、申报、资金使用、兑付、检查等各环节和全过程。三是建立省属企业融资业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省属企业债券发行并联审批、统计报告、监督检查制度,指导省属企业加强对权属企业债券融资行为的管理。加强日常动态跟踪和募集内部资金管理,每半年对企业担保和委托贷款事项进行检查或抽查,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担保和委托贷款管理规范。建立省属企业委托贷款业务定期报告机制,强化跟踪监控,及时防范化解有关风险。

  9.关于“对中央国企改革政策理解把握不到位,没有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符合实际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方案,致使国企改革出现‘改了废’现象。对改革措施研究的不深不透,在未建立健全竞争性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机制的情况下,推行经理层成员契约化管理和职业经理人制度,造成‘夹生饭’”的问题。

  认真分析国企改革出现“改了废”现象、造成“夹生饭”问题,主要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论述学习不深入、理解不透彻,对改革政策把握不精准,没有统筹好工作推进的时机、尺度。针对上述问题,深入研究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有关政策,借鉴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做法,正确把握“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改革原则,协调推进国企改革。一是修订完善政策。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了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广泛征求省属企业意见建议,充分吸收合理化意见,并向国务院国资委、人社部专门作了汇报,确保试点方案符合国家政策和改革方向。二是稳妥推进试点工作。选择3户省属企业开展试点,按照管理权限,指导山东重工、中泰证券2户企业制定了职业经理人制度实施方案及配套的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薪酬考核管理办法、职业经理人聘用协议等文件,明确试点范围、职数设置、业绩考核、薪酬分配、聘用期限、退出机制等内容。目前,试点工作稳步推进,2户企业已完成方案制定工作,1户企业已正式启动,部分省属二级及以下企业正在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三是加强对试点工作指导。充分发挥省国资委党委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的作用,指导2户企业扎实推进职业经理人选聘工作。积极筹备举办试点企业座谈会,对政策执行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10.关于“2015年在考核、激励机制和配套政策尚不健全完善的情况下,推行特别奖励政策而半途叫停,让企业受奖人员退还奖金,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山东省省管企业负责人特别奖”表彰项目被撤销后,省国资委全部收回了2015年度省管企业负责人特别奖励,并会同有关部门形成《关于省管企业负责人特别奖励整改情况的报告》。为激励省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勇于担当、干事创业,加强企业业绩考核、激励机制及配套政策调查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激励约束机制。一是改进省属企业业绩考核。修订了《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在坚持以考核经济效益为主的同时,将新旧动能转换和党建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在基本指标和限制指标基础上,根据省属企业行业特点和企业发展短板,“一企一策”确定个性化指标。二是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把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的确定与经营业绩紧密挂钩,充分体现不同企业之间负责人薪酬水平差异化。积极稳妥推进试点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三是深化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出台了《省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四是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分类推进科技型企业、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中长期激励,目前,正积极推进1户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部分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已组织两批共29户非上市公司开展中长期激励试点工作。

  11.关于“未经深入调研论证,在有些国有企业成立投资、运营公司,大部分只是挂了个牌子,并没有充分发挥投资、运营公司的投资引导、结构调整和盘活国资存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发展的作用”的问题。

  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要求,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一是完善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制度。巡视期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的实施意见》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从明确功能定位、厘清权责边界、完善公司治理、调整管控模式、提升资本运作能力、加强支持保障等方面,对投资运营公司深化改革、规范运行提出了明确细化的要求。二是组织开展综合评价。选聘中介机构对13户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第三方评价,同步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截至目前,现场评价已全部完成,并起草了综合评价报告。下一步,将根据综合评价报告,推动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抓好落实。及时对投资运营公司主业管理、投资管理等授权事项进行动态调整。三是对投资运营公司发挥功能作用情况进行考核。将“四新”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央企合作、混合所有制改革等纳入业绩考核。

  (二)关于“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不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重要指示不到位方面问题

  1.关于“党建领导体制机制不健全,委党委在系统内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未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加强系统内党建工作的领导力量不足”的问题。

  建立健全党建领导体制机制,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充实党建工作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一是健全党建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巡视期间,成立了委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迅速开展工作。对照省委议事机构设置情况,结合我委职责,查缺补漏,梳理确定委党委需要成立的议事机构。巡视反馈后,又成立了委党委“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议事规则和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领导机构。委党委统筹协调各议事机构,分别形成年度工作、会议计划,明确季度、年度会议安排,确保工作按节点推进。制定了《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试行)》,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委党委班子成员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党委进行了述职。二是逐级压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定了《省属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了企业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抓党建工作的职责。指导督促省属企业健全党建工作领导机构,充实党建工作力量。截至目前,有35户省属企业成立了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共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358名,进一步强化了系统内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注重选拔任用政治能力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对政治不合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为1户委党委管班子企业新配备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改善了班子年龄专业结构,班子平均年龄下降3.4岁。拿出省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4个副职职位,正在组织省属企业推荐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2.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对企业党建指导不力。委管班子企业存在以党政联席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代替党委会研究干部任免、纪检、工会等事宜,有的企业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偏少”问题。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决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把党的领导贯穿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一是完善党建制度。扎实推进党建进章程工作,省属一级企业章程修订全部完成,二级企业完成率达97.06%,二级以下企业完成率达76.54%。督促省属企业认真落实《省属企业重大决策事项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指导意见》,对照意见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理顺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各议事决策主体之间的关系,规范党委前置讨论研究重大决策问题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决策程序和决策形式。探索实施省属企业党委议事规则备案制度,指导督促各企业修订完善本单位党委会议事规则。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落实《省属企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奖惩挂钩。高质量抓好省属企业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党建巡回检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检查、民主生活会专项督导等工作,推动企业党委全面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切实发挥党委领导作用。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印发委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对党建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落实述职评议后续工作,抓好企业党建工作问题反馈,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采用“四不两直”形式深入基层推动工作在一线落实。四是开展“三重一大”事项抽查和专项检查。重点对2014年以来委管班子企业党委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研究频次等进行抽查。对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偏少的企业党委进行了专项检查,指导其重新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责令该党委作出深刻检查。

  3.关于“企业党建工作会议记录存在不真实现象,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有的企业2014年5月21日党支部会议记录有2015年4月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内容。有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外地参加活动,仍有参加所在党支部学习的记录。有的企业虽设立党费专户,但未实行专账核算。有的企业党员党费收缴不及时,2017年党费专项检查中多人需补交党费,有的长达三年不交党费”的问题。

  强化纪律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深刻吸取教训,从严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扎实推进省属企业过硬党支部建设,进一步夯实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和基本制度。一是严肃查处巡视反馈重点问题。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有的企业2014年5月21日党支部会议记录有2015年4月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内容”问题,责令该企业党委对问题进行严肃调查处理,当事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针对“有的企业党委办公室党支部2017年的学习记录中存在支部成员在外地出差,但仍有参加所在支部学习的记录”问题,责令该集团党委书记向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作出书面检查,相关支部被通报批评,党支部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录人作出深刻检查。针对“有的企业党委虽设立党费专用账户,但未实行专账核算”问题,责令该党委严格落实“单独建账、专账核算”要求,对党费收支凭证从账户启用之日开始,逐一进行补录。针对“有的企业党员党费收缴不及时,2017年党费专项检查中多人需补缴党费,有的长达三年不交党费”问题,对该企业党委进行专项督导,责令企业党委深刻反思,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个别党员长达三年不交党费的问题,经核查,2014年8月该当事人离职后,公司多次与其联系,要求尽快转出组织关系并补交党费。但其以组织关系没有接收地为由,迟迟不将组织关系转出,也不按时交纳党费。按党章规定,2017年1月将其从党内除名。二是开展省属企业党建巡回检查。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费收缴管理、资料管理等内容为重点,紧盯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党委对具体问题拿出处理意见,把处理人与处理事一并进行。三是召开省属企业过硬党支部建设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首批评定的50个省属企业过硬党支部经验做法,推动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进一步把党支部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

  4.关于“企业干部人事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有的企业领导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真实,存在出国证件、房产、股票基金、投资非上市公司、办企业等不属实情况。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有的档案材料缺失”的问题。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工作意见精神,切实从严加强干部管理,深入查摆干部人事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重大事项报告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持续推进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积极配合省委组织部制定省属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建立体现省属企业特点的选人用人制度。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推动形成能上能下、人岗相适的良好局面。二是严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巡视反馈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不属实问题进行了整改。按照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认定处理,其中诫勉谈话3人,责令书面检查8人,批评教育42人。严格审核企业领导人员2018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审核中发现的漏填、错填、笔误等填报不规范问题及时反馈、补充完善。对拟提任领导人员人选考察对象进行专题培训,筹备“知规矩、守纪律”培训班,强化企业领导人员纪律规矩意识,确保个人事项填报全面真实准确。三是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深入学习领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精神,研究制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管理流程、接收标准等规定,夯实干部管理基础。坚持举一反三,按照专项审核标准,开展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完成企业领导人员档案梳理工作,对发现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继续按照要求整改。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部分人员缺少晋升职务考察材料”问题,经核查,相关考察材料分散在选人用人文书档案中,未能及时归入干部档案。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下一步将认真汲取教训,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关于“对机关党建存在抓而不实现象。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浅表化,‘学习不深入、调研不深入’等问题逢会必提,整改力度不大。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不认真、不严肃,存在组织生活会记录空白、主题党日活动名不符实、‘三会一课’记录‘抄书’现象等。机关长期不发展党员,2013年以来仅有1名同志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问题。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精心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组织学习研讨,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对照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性不强、主责主业主角意识树立不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患犹存、改革创新精神不够强等4个方面12类重点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高标准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扎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学习不深入、调研不深入”等问题,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委机关干部素质能力培养提升的实施意见》,通过举办“国资论坛”、开展课题研究、国资监管基础知识测试、常态化素质能力展示、经常性实践锻炼等措施,着力提高学习调研质量。二是开展机关支部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督促有关党支部对主题党日活动名不符实、“三会一课”记录“抄书”的现象作了纠正,并进行了批评教育。进一步突出支部主题党日政治性,要求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党员集中学习、志愿服务、民主议事等,同时抓好议定事项的落实。三是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制定下发《关于推进省国资委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建设不会抓、抓不实的问题。围绕政治和思想建设、组织体系设置、班子建设等8个方面,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创建考评工作,把党建工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评为先进党支部以上等次的方可取得先进处室评选资格。四是组织委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制定基层党建工作实例模板,对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谈心谈话、“三会一课”记录、支部换届选举结果报告、入党材料内容及格式等进行规范。五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作为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与党外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3名入党积极分子跟踪教育培养,年内计划发展2名党员。

  6.关于“委党委自身制度建设缺失,截至2018年9月未制定出台党委议事规则。省国资委存在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党建工作和干部任职现象”的问题。

  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省委《关于加强省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精神,出台《委党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修订《委党委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了管党治党、民主决策、政治生活、选人用人、作风建设、干事创业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关于“省国资委存在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党建工作和干部任职现象”问题,经核实,主要为2013-2015年研究省属企业有关董事任免事项,当时片面考虑企业董事的任免属于股东会事项,故召开委主任办公会进行研究。认真吸取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党建工作和干部任免事项的教训,出台委主任办公会议工作规则,进一步厘清了党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边界。下一步,将严格落实党委会议事决策制度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工作规则,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力传导不够,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方面问题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存在短板。有效制度供给不足。委机关对国有企业如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缺乏深入调查研究,未出台相关前置性制度规范,存在‘规矩滞后’现象”的问题。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委党委研究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责任清单9条,党委书记责任清单10条,班子成员责任清单8条,党委工作部门责任清单15条,明确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落实管党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督导各省属企业把落实《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和《省属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作为重点任务,分别制定具体落实意见,建立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目前,各省属企业共制定责任清单1558条,其中党委领导班子责任清单336条,党委书记责任清单346条,班子成员责任清单296条,党委工作部门责任清单580条。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对省属企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研究起草了《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现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制定了《关于规范省属企业职工福利等问题的通知》,对省属企业职工福利、劳保用品配发、工装配发、易地交流任职企业负责人周转住房等作出规范。三是指导企业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今年以来,新选配深圳东华、山东特检2户企业纪委书记,委管班子企业纪委书记全部配齐。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境外单位从业人员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属企业境外单位设党委的要设纪委,成立党总支或支部的要配备纪检委员。指导各企业党委、纪委探索实施设立区域纪检监察中心、派驻纪检监察员等措施,强化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对境外单位的监督。

  2.关于“有的委管班子企业自己制定标准,要求不严,甚至经济效益不好却追求高消费”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专项清查。通过清查,发现20户委管班子企业在公务用车、业务招待、国内差旅、通信等4个方面存在违规情形,共涉及金额125.5万元。现已清退116.31万元,暂未清退9.19万元,均已作出详细说明。二是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4户企业规定集团正职可乘坐飞机头等舱的问题,经核查,4户企业虽然制度规定集团正职可乘坐飞机头等舱,但实际从未乘坐头等舱。目前已责令4户企业对不合规的规定进行了修正。三是针对部分企业存在交通补贴偏高的问题。已责令相关企业对超标发放的69.4万元交通补贴予以清退,对办公室、财务等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下一步,将加强监督检查,把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及职工福利发放情况纳入企业审计、纪检监察、巡察范围,确保企业严格执行上级规定不走样、无偏差。

  3.关于“信访举报处置不到位,2014年以来处置的自办、转办、督办案件未办结率较高”的问题。

  委党委和驻委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处置不到位问题,及时作出安排部署。一是对信访举报件进行“大起底”。驻委纪检监察组对省国资委原纪委2014年-2016年、驻委纪检监察组2017年-2018年9月收到的信访举报件,按自办、转办、督办进行分类,要求各省属企业纪委认真开展自查,根据举报件办理情况逐一登记填报,并对未办结的、留存或暂存待查的进行分析研判,未办结的尽快办结,留存或暂存待查的适时启动核查等程序。经对企业上报数据认真核对及对省国资委原纪委和驻委纪检监察组信访件办理情况梳理,排除重复信访、超出受理范围等,转阅处、转办要结果及自办共计1086件。截至目前,信访件已实际办结1040件,办结率为95.76%。对未办结的46件信访件,属于企业未办结的17件,驻委纪检监察组将加大跟踪督办力度,限期报送情况或结果;属于省国资委原纪委和驻委纪检监察组未办结的29件,将适时启动核查或组织力量限期办结。二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针对企业兼并、重组、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省属企业信访积案台账,印发《关于落实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集中化解信访积案的通知》,并正在通过督导、约谈等方式,扎实推进集中化解工作。

  4.关于“委机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违规发放宣讲费、住宿费超标准等问题”的问题。

  一是坚持即知即改。巡视期间,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违规发放宣讲费和住宿费超标准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就涉及委内的13人次3.6万元,及时组织开展清退工作,并就有关情况向巡视组作了报告,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扎实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新发现1个住宿费超标准问题,涉及1人计超标28元;1笔违规发放宣讲费问题,涉及5人计1.2万元;2笔违规发放评审费问题,涉及16人计3.2万元。针对上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所有违规发放费用已全部清退。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深入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实行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网上办理,增强工作透明度。

  5.关于“委管班子企业普遍存在违规购买高价烟酒、茶叶、海鲜,违规发放燃油补助、加班费、误餐费、高温费、洗理费,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的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督导委管班子企业严格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经各企业党委研究认定,需清退的资金,截至目前已清退完毕。企业党委对不需要清退的资金均作出了说明,有的提出了符合相关规定的依据,有的补充完善了相关入账凭证,有的属于中央八项规定之前行为的延期付款,有的用于商务接待。二是强化追责问责。省国资委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调度各企业对违规消费、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的处理情况,责令相关企业严肃追责问责,做到处理事与处理人一并进行。对巡视反馈涉及的事项,在巡视之前,省国资委党委和相关企业党委已经对12名企业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在巡视期间,我们对2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党纪政纪处分2人、其他方式问责25人。在巡视反馈意见后,截至目前我们又对17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党纪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5人、其他方式问责172人。三是组织复查复核。对企业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的处理情况,开展一次专项复查复核,逐户逐项进行审查,既审查企业作出说明未清退的资金,又审查企业问责情况。该清退的资金坚决清退,并对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问责。对问责不到位的,连同问责者一并再问责。四是完善工作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实际健全完善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检查。建立直查快办机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舆情及重要情况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处理,督促指导省国资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不严格。委机关财务管理不规范、不严格,存在报销车辆维修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无明细”的问题。

  一是坚持即知即改。巡视期间,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车辆维修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无明细问题,立即对照问题凭证查找原始资料,联系经办人了解情况,将车辆维修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明细补录入账。二是组织全面排查。对2014年以来238本账簿、3716张凭证进行全面排查,对审批签字不全、无明细等32个问题涉及资金120余万元,逐一对照核实,补充入账材料。三是规范财务制度。修订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实行预算资金经费包干使用和费用支出网上报销制度,严格财务报销程序,进一步增强财务内控力度,做到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四是提高管理水平。组织开展网上报销系统使用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各处室财务管理水平。下一步,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严肃财经纪律专题培训,邀请省直部门单位有关领导来委授课;组织参加省财政厅财会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7.关于“委管班子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不严格,普遍存在报销会务费、办公费、维修费、招待费、差旅费、培训费无明细、无事由、无审批等问题”的问题。

  一是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截至3月底,结合巡视反馈的18户企业费用报销无明细、无事由、无审批问题,委管班子20户企业全部进行重新排查并建立台账。二是督查企业加强问题整改。20户企业巡视反馈和自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36人次。三是督促企业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补齐制度短板。截至目前,20户企业已完善资金支出、费用核销、审批流程、审计监督等制度109项。四是建立自查整改监督保障机制。20户企业的内审机构对自查、整改工作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出具内部审计报告,强化问题整改落实。省国资委在2018年度决算审计、2019年全面审计等工作中,加强对此类问题的监督检查。五是加强省属企业财务审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关于落实2014年巡视整改要求不到位方面问题

  关于“2014年巡视报告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差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监督制约长效机制不健全,国有资产流失和廉政风险仍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管理制度问题禁而不止”的问题。

  对照2014年巡视反馈问题清单进行深入查摆,深刻认识到,本轮巡视反馈的问题有些是上轮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不彻底造成的。坚持把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与本轮巡视反馈问题一并整改、一并落实,确保新老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一是组织再梳理、再排查。针对2014年巡视反馈指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差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再次组织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从委党委和企业党委两个层面,深入查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二是汲取教训,常抓不懈。坚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狠劲韧劲,切实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特别是对一些牵扯面广、情况复杂、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综合运用“惩、纠、改、教、防”等多种措施,统筹谋划,列出计划,对症下药,有步骤地推进整改,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三是全力支持驻委纪检监察组工作。委党委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为驻委纪检监察组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省国资国企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关键少数”和薄弱环节,聚焦职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1月22日,组织召开了省国资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分析省国资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明确了8项28条纪检监察工作任务。今年以来,督促指导省国资国企纪检监察机构立案86件,纪律处分85人。四是建立廉洁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组织各省属企业认真梳理经营管理中存在廉洁风险的领域和环节,截至目前共梳理出833个廉洁风险点,涉及党务管理、投资管理、物资采购、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方面。针对梳理出的廉洁风险点,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逐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明确防控主体和责任人,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建立廉洁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五)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本着优先办理、快查快办的原则,从省属企业纪委抽调12名人员,组成4个核查组,由驻委纪检监察组同志带队,对有关问题线索开展集中处置和办理工作。截至目前,省委第七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已办结7件,其余正有序推进。同时,驻委纪检监察组加强对企业巡视反馈问题线索核查工作的督促指导,通过听取汇报、挂牌督办、专项检查等方式跟踪办理情况,督促企业做好巡视反馈问题的处置和办理工作。

  三、坚持长抓不懈,巩固整改成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经过4个月的整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与省委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省国资委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深入,理论指导实践还不够,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的能力素质还有不小差距,对改革发展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还不够深入,措施还不够有力,从根本上破解问题的办法还不够精准有效;有的企业对巡视反馈问题认识不够到位,过多强调企业的特殊性,整改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强;有些问题整改进度还不够快,力度不够大,整改效果不够理想。下一步,省国资委党委将按照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刘家义书记讲话精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不断把整改落实引向深入,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方方面面,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得到贯彻落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突出党委领导核心地位,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坚决落实整改责任,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巡视整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工作要求,扎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建立持续整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对已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查缺补漏,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见底到位;对容易出现反复的整改事项,定期检查督导,杜绝“一阵风”“走过场”,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整改工作滞后、效果不好的,及时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问责,确保各项整改效果真正落到实处。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举一反三,继续研究制定相关工作规章制度,以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推动形成巡视整改的长效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深化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三)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安排,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委领导和省属企业班子成员带头到联系点调研指导,每人每年打造1-2个过硬党支部示范点或党建亮点工作。坚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认真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加快培育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优化提升省属企业人才工作整体环境,为省属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切实履行好出资人职责。深入开展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组织实施现代企业制度示范工程,打造一批“改革尖兵”。强化政策保障,突出抓好混合所有制改革,大力推进资产证券化。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主业管理,大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治理运行机制,深化考核激励制度改革和企业内部改革。扎实做好经济运行工作,加强预算管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狠抓挖潜增效。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快监管职能转变,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持续改进国资监管方式,强化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认真做好统一监管后续工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加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大力压缩、精减各类会议、文件、简报和督导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扎实开展委机关“工作落实年”活动,完善并落实“一对一”服务企业联络员制度和作风监督员制度,不断深化委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认真抓好《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落实,坚决杜绝企业自定标准乱支乱花问题。系统梳理企业经营管理中容易出现廉洁风险的领域和环节,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关键少数”和薄弱环节,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国际化经营等关键环节的违规违纪问题,着力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聚焦职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行为,从具体人、具体事查起,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六)切实抓好成果运用,推动省国资国企事业再上新台阶。把巡视整改与做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视整改的成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结合、两不误、两促进”。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落实《国企十条》为重点,突出抓好2019年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项重点工作落实,推动国企改革走深走实,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强化国资监管,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努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1)85103792;邮政信箱: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山东省国资委机关党委1739房间,邮编250101;电子邮箱:sgzwrsc2016@163.com。

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