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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下发通知要求归口单位严守廉洁过节禁令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9-07

  日前,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下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提出今年中秋和国庆正值市县乡换届时期,要求各归口单位严明廉洁纪律,杜绝节日腐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驻部纪检组将对各单位廉洁过节情况进行抽查。 

  通知要求,各归口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明纪律规矩,严禁用公款购买节礼,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及进行其他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电子红包,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同时,严禁有其他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的行为。 

  通知指出,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把严明中秋国庆廉洁纪律、防止“四风”反弹,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各单位领导班子、机关党委及党支部等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纪律规矩;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坚持从严要求,从严监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通知强调,各单位机关纪委及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畅通信息举报渠道,加大执纪和通报力度,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坚持零容忍态度,对节日期间违规违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同时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