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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党组传达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11-17

  近日,省财政厅党组书记于国安同志主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认为,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是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迫切需要。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全厅党员干部特别是厅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认识全会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全面准确把握全会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加自觉主动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全面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准则》要求,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做对党忠诚、讲规矩、守纪律表率。要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把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自觉把管党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体现到党内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 

  会议要求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六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机关上下兴起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以全会精神统揽当前各项工作,要求各处室、单位认真梳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支持经济发展、组织财政收入、加快支出进度、推进财税改革以及其他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重大任务等。同时,要认真谋划明年工作,确保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驻省财政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