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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地税局纪检组:用好纪律检查建议 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8-09

  为提高纪律检查建议使用的规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发挥纪律检查建议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维护党内政治生态中的作用,近日,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纪检组研究制定了《纪律检查建议使用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规定,纪律检查建议的对象就是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对象和业务指导对象,重点是省市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省管干部和处级干部。办法将纪律检查建议分为口头建议和书面建议两种形式,规定提出建议的九种情形。强调提出建议必须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上级指示要求,口头建议要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组内报告并记录在案;书面建议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经过组务会集体研究、主要负责同志审签,才能印发《纪律检查建议书》。 

  办法还对落实纪律检查建议提出要求,规定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将采取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处理。纪律检查建议涉及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谈透彻,涉及的党组织、党员应当在组织生活会上剖析思想根源、汇报整改措施。(驻省地税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