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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处分决定送上门 警示震慑更给力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6-21

  “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由有关部门予以收缴……”5月11日,在菏泽市牡丹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见证下,皇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李斌来到辖区王庄村委会,郑重宣读了对原牡丹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庄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郜普俊的处分决定,该村全体党员,皇镇街道辖区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街道部分机关干部等70人全程参与。

  据悉,郜普俊在担任王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在处分期内,郜普俊不思悔改,对其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的错误行为拒不改正,性质恶劣,同时存在失职行为,导致该行政村下属4个自然村将集体收入1.8万余元,违规用于吃喝招待。最终,郜普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现场宣读处分决定,这在牡丹区是个新做法。原来,都是案发单位派人到纪委领取处分决定,在本单位党委会或党支部会上自行通报。现在不一样了,在这起案件中,区纪委监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皇镇街道以王庄村委会为主会场,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同时,派工作人员专程送达处分决定,当场宣读,并全程列席会议。

  “昔日的人大代表、如今的反面典型。在‘家门口’公开宣读处分决定,给每个参会人员当头棒喝,让大家切身感受到公私一念间、荣辱两不同。”作为处分决定的宣读人,李斌很有感触,“现场宣读处分决定一次,比开十次、二十次会都管用。”

  今年以来,牡丹区纪委监委不断增强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4月份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处分决定工作的通知》,指派专人送达处分决定,并要求案发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现场签收、当场宣读并全程录音录像,引导党员干部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教训,紧绷纪律红线、严守廉洁底线;同时,督促案发单位自查自纠、积极整改,利用现场视频、图片等资料,组织干部职工常听常看,完善警示教育长效机制。

  截至6月10日,该区纪委监委已对16个区直单位、19个镇(街)送达处分决定书35件,警示教育党员干部3000余人次。(菏泽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