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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三个面对面”工作机制
推动信访工作落地落实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4-02

  “姜大爷,我们是招远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您之前举报的村支书常某某违规处置集体收入问题现在已经核查结束,今天我们来给您反馈下核查结果。经核查,……”3月16日,招远市纪委、市监委调查组人员来到信访举报人家中,面对面向举报群众反馈信访举报问题调查结果。

  “已经立案审查了啊,好!这样侵害群众利益的干部就得严肃处理。”听到反馈结果后,姜大爷心情激动地说道。

  “本来我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举报的,并没抱多大希望。没想到你们这么负责,不但对举报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还多次跟我见面进行了反馈,我非常满意!”姜大爷在《招远市信访举报问题见面反馈意见表》郑重填下“满意”的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评价。

  至此,这起涉纪信访举报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被举报人常某某也因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招远市纪委、市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委“工作落实年”部署要求,切实改进信访举报工作作风,建立“三个面对面”工作机制,即面对面受理、面对面调查、面对面反馈,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打通信访举报“最后一公里”。

  面对面受理,倾听民意零距离

  “通过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反映问题,虽然方便,但还是比不上当面反映来得实在。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当面问清楚,电话打来打去说不清楚的事,见一次面就讲明白了。”3月14日,在招远市纪委、市监委面对面接访现场,一位信访举报群众在得到答复后满意地表示。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招远市纪委、市监委在扎实用好“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的同时,建立“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主动约访”等机制,每月选取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领域开展现场接访,面对面向群众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知识,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避免群众因举报无门、沟通不畅而越级上访。

  “将信访举报受理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反映问题,极大提升了群众参与度,拓宽了问题线索来源渠道。”该市纪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道。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已先后开展现场接访22次、受理信访举报17件,协助信访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27人次。

  面对面交流,调查核实不缺项

  “今天跟您见面,主要是就您信访举报涉及的几个比较模糊的问题,向您再了解下详细情况……”

  “这个问题,其实是我自己臆想的,没什么证据。当时主要是想多写几个问题让你们重视……”

  “按照有关规定,此类没有事实依据的问题,我们不予受理调查。您还有没有其他要反映的问题……”

  近日,在一起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前,招远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来到信访举报人家中,与举报人当面交流信访举报具体内容,并对部分缺乏事实依据的举报问题作出了不予调查的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调查核实的针对性、完整性,招远市纪委、市监委建立调查核实见面机制,要求承办人在调查核实前,先与信访举报人见面沟通,详细了解信访件反映具体内容,找准群众信访举报的焦点,摸清群众信访举报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做好信访举报人的情绪稳控工作。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办理质效,该市还建立了信访举报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每周对信访件调查核实进度进行调度,每月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对进展缓慢、限期未办结、未反馈的,进行挂牌督办,确保群众反映问题第一时间得到解决。

  “自推行调度通报工作机制以来,我们已先后挂牌督办17件次,个案办理周期缩短50%以上。”该市纪委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38件,按期办结102件,按期办结率达到100%。

  面对面反馈,解决问题实打实

  制作《招远市信访举报问题见面反馈意见表》,要求承办人在信访举报件调查结束后,第一时间将调查结果、处理意见逐一向实名举报人进行见面反馈,并填写表格征求意见。对《意见表》中填写不满意的,且能够提供新的证据的,组织开展补充调查,予以限期答复。同时,建立匿名举报会议反馈机制,对影响较大、重复信访的匿名举报件,在一定范围内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公开反馈,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实行信访举报调查情况反馈机制,通过个人反馈、会议反馈这种点面结合的方式,为群众释疑解惑、消除疑虑,让群众听得懂、看的明、信得过,有力降低了重复访的发生率。”招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姜天华表示,自推行反馈机制以来,该市已开展个人见面反馈28人次,会议反馈3次、53人,重复访较去年同期下降23%。(烟台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