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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聊城深剖身边案 警醒身边人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7-23

  “真没想到,相处这么长时间的同事竟然成了严重违纪违法的反面典型,听了案件剖析,我感到教训深刻,也使我深受警醒,我一定引以为戒,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6月19日,聊城市昌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下属昌润住建公司出纳张闯挪用公款案进行“以案促改”时,该公司一名员工深有感触地说。

  2017年6月至2019年8月,昌润住建公司出纳张闯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造成国有资产损失560余万元,受到纪法严惩。聊城市监委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也发现了该公司存在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公司执行内控制度不严格,监督机制未发挥实效,干部职工作风不严不实,监督过程流于形式等问题。为了深挖问题根源,查找风险漏洞,督促企业知风险、建制度、强管理,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聊城市监委向该企业发出了实施“以案促改”的监察建议。

  “起初对这项工作认识不足,工作开展的不够到位。直到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到公司进行指导,我们才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到党委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的不足。我们对照《监察建议》的要求,逐一进行了整改。现在回头看,效果确实很好!”昌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继峰说。

  “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以来,该企业抽调精干力量,对昌润住建公司、昌润物业公司等下属公司进行了“全领域、拉网式”财务专项核查,增设财务人员7名,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4项,自查整改问题13项。

  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今年以来,聊城市纪委监委坚持用好典型案例、紧盯重点环节、健全体制机制,扎实推进“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今年3月,聊城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推进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可以作为典型案例的7类案件,建立了典型案例库。《实施办法(试行)》对工作的具体步骤、完成时限、工作质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单位在收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方案;方案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审核通过后1个月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关键岗位谈心谈话、重要岗位轮岗交流、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排查、评估和清理,查缺补漏、建章立制等等。

  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剖析各类典型案例30件,推动市县两级9个单位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共剖析排查制度漏洞53个,健全完善制度21项。冠县纪委监委聚焦残疾人扶贫领域,针对近年来查办的残疾人贫困户生活护理补贴未落实到位、补贴标准应提高未提高等问题,向县残联发出了纪律检查建议书。4月初至5月中旬,冠县纪委监委督导县残联对该县18个乡镇745个村的4657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进行了扶贫“大走访”工作,共排查梳理问题1741条,截至目前,已销号整改1451条。(聊城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