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经验亮点>媒体聚焦

烟台市高新区:上紧干部队伍教育监督管理“发条”

来源:大众日报发布时间:2019-04-04

  近日,烟台高新区出台《关于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配套建立了9项制度,切实夯实主体责任,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和长效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实施意见》紧盯重点人员、重要事项、重点岗位、重要时段,围绕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全面加强教育监督管理。

  烟台高新区首先在强化纪律教育和纪律执行上下功夫,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让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干部不“越界”。与此同时,建立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制度,规定必学内容和重点科目,强化干部在理想信念、法纪、优良作风养成、“三会一书”警示、廉政谈话五个方面的教育力度,把教育融入日常,形成常态。

  在监督制约权力运行方面,烟台高新区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作风效能、岗位风险防控等方面,搭建全方位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不“出轨”。此外还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制度,以清单形式,明确各级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着力强化对选人用人、源头防治等规定动作的落实,解决干部群众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烟台高新区还将“八小时以外”纳入监管范围,确保干部不“逾矩”。建立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实行作风效能“十严禁”,划出“高线”,让干部行有所规,拉起“红线”,让干部行有所止。同时建设各单位“亮诺践诺评诺”网上公示平台,公布作风效能投诉受理电话,受理企业、群众反映的行为失范及作风效能问题。针对干部外出从事双招双引、培训学习、商务活动,按时汇报并公示行程、费用、成果,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杜绝借机旅游、空跑腿、务虚功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记者 杨秀萍 通讯员 李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