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经验亮点>媒体聚焦

金乡县:回访教育唤醒受处分人员初心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9-06-22

  6月的烈日下,山东省金乡县化雨镇某村党支部书记陈某带领村“两委”干部和施工人员在为村里的贫困户建设院墙:“伙计们,加把劲,马上就要完工啦。”专门定制的绿叶造型的铁皮瓦,映照着这一热火朝天的施工场面,现场氛围十分活跃。而在几个月前,陈某还完全是另外一副模样。

  去年6月,陈某因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用于村务支出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不久前,镇纪委在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梳理时,决定对陈某进行回访教育。

  镇纪委书记苏宪方在帮助陈某学习了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法规后,语重心长地说:“咱们党员干部也是普通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只要能吸取教训、改过自新,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还是好同志,一样能获得组织的信任和大家的拥护。现在村里的基础还不错,希望你能尽快放下心理包袱,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当好群众的带头人。”

  “通过镇纪委的回访教育,我发现组织并没有放弃我。只要摆正心态、好好工作,乡亲们仍然会拥护我。我一定鼓足干劲、加倍努力,为村民们办好事、服好务,不辜负组织对我的关心和期盼。”陈某感慨地说。

  为做细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金乡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受处分人员集中回访教育活动,对234名2018年度受处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了集中回访,全面了解回访对象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态度和改正错误情况、受处分后的工作表现以及正当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等情况,帮助和关心受处分人员在提高认识、改正错误的同时充分卸下思想包袱,积极地投入到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去。

  金乡县纪委监委还专门出台了《关于对受处分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和回访教育的工作制度》,明确了谈话教育和回访教育的原则、主体、时间、内容和程序等内容,规定在处分下达时由纪检监察组织对受处分人员开展谈话教育,每半年由纪检监察组织会同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开展一次回访教育,采取访前拟定回访教育提纲、做到因人施策;访后认真总结、建立回访教育档案,形成完整闭环,将回访教育情况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政务(纪)处分的依据。

  “审查调查绝不能‘一查了之’‘一处了之’,只有做好‘后半篇文章’,发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用,让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认识错误、唤醒初心、凝聚干劲,才能充分体现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金乡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卢静表示。(刘灿 邵萌 张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