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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让巡察成果“颗粒归仓”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9-08-04

  “巡察发现,市公安局干部调整长期停滞,致使干部队伍精神懈怠。请问,市公安局党委采取了哪些整改措施?”近日,山东省聊城市召开巡察整改情况汇报会,市公安局政委李学军刚汇报完巡察整改情况,市委巡察组组长张建军就接过话筒进行了辣味十足的询问。

  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就整改情况当面锣对面鼓,有着较强的针对性,进一步压实了整改主体责任。这是聊城市着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举措之一。

  “巡察能否取得实效,发现问题是生命线,解决问题是落脚点。近年来,我们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桩桩有回音,切实让巡察成果‘颗粒归仓’。”聊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宝泉说。

  多举措压实整改责任

  通过巡察整改情况当面汇报、巡察整改核查评估、整改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强化问责通报四项举措,聊城市不断压实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责任,有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压实了整改主体责任,谁来承担督导责任?该市建立起明晰的巡察整改督导责任体系,明确了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责任。与此同时,还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上级党委或主管部门既承担共性问题的整改责任,又承担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的督促责任。比如,对乡镇开展巡察,在向乡镇党委反馈之前,先向县委常委会通报共性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县乡两级党委同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报告,通过这种方式有效传导责任压力。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该市还将问题通报作为推动整改的“助推剂”,将问责追究作为推动整改的“杀手锏”,打通压实整改责任的最后一步。通过梳理一段时期内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听取汇报、整改核查等各种方式发现的整改不到位问题,形成共性问题通报各单位对照自查,并对整改不力的典型问题和单位进行点名通报。目前,已对6家市直单位通报批评;向2家单位发出《限期重新整改通知书》;向22家单位发出《持续整改通知书》。

  常态化开展核查评估

  为确保被巡察单位真改、实改,防止整改报告“一报了之”“文字整改”,聊城探索开展整改核查评估机制,并将“每轮巡察结束后组织开展整改情况核查评估”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坚持下来。整改报告报送后,由巡察机构组成核查组,按照整改报告和台账是否真实可信,问题整改是否到位、责任追究是否到位、建章立制是否到位,基层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整改是否满意等“一真实三到位一满意”的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的现场核查,力求摸透整改进展情况、找准存在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已组织开展了3次核查,涉及61个被巡察单位,发现问题300个。

  巡察整改工作结束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结合被巡察单位整改汇报、现场答辩、核查评估三方面情况,进行打分排名,最终成绩计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今年上半年,市委巡察办成立五个小组,对第五轮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向干部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对巡察效果进行评估,最终将核查评估分数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评分相结合,进行整改排名。

  找根源强化成果运用

  日前,一份巡察建议书摆到了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负责同志的案头。建议书提到:“市委对30个乡镇(街道)开展了巡察,发现有28个乡镇(街道)在农村‘三资’管理领域存在一些问题,亟须解决。”不仅是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巡察办根据巡察乡镇发现的问题,向涉及共性问题的8个市直部门均发出了巡察建议书。

  在充分分析运用巡察成果的基础上,该市围绕解决共性问题进行调研,查找体制机制上的问题根源并加以解决。比如,通过近两年对69个乡镇(街道)的巡察,发现违规选人用人、公款私存、以拨代支等问题已经成为乡镇(街道)党(工)委的“通病”,去年,市委巡察办向市委建议,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对一些以往没有规定的事项提出要求;对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执行性。

  与此同时,该市积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归纳、提炼总结。在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一轮一报告”的基础上,市委巡察办通过对一个时期的巡察成果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出某项重点工作或某一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形成报送市委的专题报告,提供工作参考。(本报通讯员 崔兆强 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