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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两个“乙方”的工程合同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9-08-10

  “我真的知道错了!一桩桩、一件件违纪违法事实摆在我的面前,我悔呀……”如今,身陷囹圄的山东省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周生华回首往昔,悔恨交加。

  事情还得从一份蹊跷的工程合同说起。2018年上半年,山东省日照市审计局对山海天旅游度假区主要领导离任审计时发现,该区农村发展局工程项目审批混乱、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相关工程款还存在超拨、预付等问题。日照市审计局将该问题线索移交至市纪委监委。

  市纪委监委随即对农村发展局往年签订的工程合同进行核查,发现该局于2015年3月签订的一份绿化工程项目合同中,乙方竟是一家没有资质的广告公司——日照大鱼广告传媒中心。而且,这个工程项目的乙方,不久后又变更为日照和合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为何一份合同前后有两个乙方,并且前者还是一家没有资质的广告公司?这两个乙方之间有没有关联?

  带着诸多疑问,调查人员进一步调取两个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发现: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竟为同一人——于某某。

  通过仔细比对工程明细,结果让调查人员更加吃惊:2014年至2017年间,于某某以上述两家公司的名义承揽了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农发局和渔政站大量的工程项目,累计支取工程款近700万元。

  “这些工程有一个共同点,都隶属于该区时任农发局渔政站站长周生华的管辖范围。”问题线索指向了周生华。

  为尽快打开突破口,调查组找到了重要关系人于某某。

  “只有一次是通过招投标,还是我先施工,后来又找了几家公司‘陪标’补的手续,其余都是周生华直接安排我干的。”面对调查组的询问,于某某很快坦白了违规承揽工程和行贿的事实。

  “第一次,为了能及时拿到工程款,我把2万元现金装在茶叶盒里送给了周生华。后来逢年过节都给他送,多则10万,少则1万……”

  随着“周局长”的行事风格流传开,水产养殖、渔港码头、农业开发等关联企业老板也如法炮制,想方设法给周生华送钱送物。周生华也紧紧抓住这一“商机”,把“责任田”变成了“自留地”。

  经查,周生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法律规定,收受、索要管理服务对象现金、购物卡等财物,价值共计180余万元。2018年12月3日,周生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9年6月27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60万元。

  “剖析该案,一方面,周生华的权力过于集中,集人权、财权、物权于一身,没有得到有效监督,致使他贪欲膨胀、忘乎所以。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对渔业项目、水利工程的招投标、工程款拨付等存在管理、监督的漏洞,工程项目不公开不透明,也给‘蛀虫’留下了后门。”日照市监委委员马德言表示,只有擦亮监督眼睛,完善监管制度,打造健康政治生态,才是治本之道。(通讯员 雷克 柳陆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