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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广播电视台:从严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10-15

  山东广播电视台党委深入贯彻“三严三实”要求,以实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零违纪”为目标,以健全领导机制、监督体制和责任落实为保障,以完善警示教育、制度约束、督查监督防范体系为抓手,从严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抓关键,健全领导机制、监督体制和责任体系。把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和责任体系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一项关键措施。成立台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台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充实健全台纪委班子,建立台审计监督机构,台属单位成立三人纪检监督小组,形成网络化纪检监督体系。将台属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纳入目标任务考核。 

  抓防范,构建集教育警示、纪律制度约束、综合监督于一体的廉政防范体系。组织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党课)、开展廉政约谈、召开廉政专题党组织生活会;协同省纪委宣传部开办《齐鲁廉政之声》,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学习法纪、知纪懂法、遵纪守法。加强纪律制度建设,在广电行业易出现和发生问题的环节、部位全部建立了相应规章制度。加强纪检督查、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定期不定期开展廉政抽查督查,突出对广告经营、项目建设、设备采购等易发生问题的岗位环节的督查,并向社会公布了群众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抓导向,深入查排问题,认真整改,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台党委班子调整后,新班子进一步把履行“主体责任”放在突出位置,党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召开台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总结工作,研究制定强化履行“主体责任”措施。把严格纪律挺在前面、遏制“四风”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对台属单位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督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见到实效。(山东广播电视台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