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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宣言》: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新转变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时间:2015-08-01

民族记忆·历史文献中的抗战(一)  
《八一宣言》: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新转变

  编者按: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70年前,中国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浴血奋战,打败了穷凶极恶的日本军国主义侵略者,赢得了近代以来中国抗击外敌入侵的第一次完全胜利。 

  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设专栏“民族记忆·历史文献中的抗战”,以中国共产党抗战期间重要历史文献为线索,通过翔实准确的史料支撑,重读历史文献,讲述背后故事,研究和阐释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意义、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重要地位、中国共产党的中流砥柱作用。敬请关注。 

  抗战文献: 

  《中国苏维埃政府、中国共产党中央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1935年8月1日,即《八一宣言》) 

  历史回放: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在东北扶植所谓“满洲国”,接着又把侵略的魔掌伸向华北。 

  华北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区之一,当时包括河北、山东、山西、察哈尔、绥远5省和北平、天津两市。1933年5月《塘沽协定》签订之后,日本军部提出“分离华北”,使华北特殊化的政策。1935年1月4日,关东军在大连召开会议,决定在华北扶植能够顺服日本的伪政权。此后,日本军队不断制造事端,加紧了侵略步伐。1935年1月,日本关东军制造“察东事件”,迫使南京政府承认察哈尔沽源以东地区为“非武装区”。5月至7月,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和关东军奉天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贤二又借口“河北事件”和“张北事件”,胁迫南京政府批准北平军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与梅津达成的条件,即“何梅协定”,及察哈尔代理主席秦德纯与土肥原签订的“秦土协定”,接受日军所提取消冀、察两省境内的国民党党部等多项要求,使河北、察哈尔两省的主权大部丧失。同年9月,日本再度制造舆论,要求华北五省自治。 

  为使华北五省脱离中国而“独立”,日本侵略者大肆收买汉奸,鼓动所谓“防共自治运动”。1935年11月25日,日本扶植汉奸殷汝耕等人在河北通县成立“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不久改称“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控制冀东22个县。通过华北事变,日本侵略者控制了华北大部分地区,从关外到关内,中国人民遭受日本侵略的残酷蹂躏,而大小汉奸卖国贼则狐假虎威。 

  与此同时,从1933年开始,世界法西斯甚嚣尘上,严重威胁着世界和平。这促使共产国际开始重新审查以前领导东西工人运动和民族解放运动的政策。1934年6月14日,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会议认为国际形势正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提出对共产国际的政策进行重大修改。7月1日,季米特洛夫致信共产国际执委会,提出“由于局势发生了变化,我们的统一战线的策略也必须加以改变”,“必须抛弃那种认为统一战线只能在下面进行的观点”。同时,提出要给各国共产党以更大的自主权和主动权。 

  面对国民党政府妥协退让,在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历史关头,如何挽救民族危亡,成为摆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面前的最为紧迫的问题。中国共产党顺应时代的要求,改变过去“左”的关门主义,适时提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共产国际政治路线的转变,也推动了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确立。 

  共产国际七大于1935年7月25日至8月20日在苏联莫斯科召开。季米特洛夫在会上作了《法西斯的进攻和共产国际为工人阶级的反法西斯主义的统一而斗争的任务》的报告。大会根据季米特洛夫的报告,通过了《论共产国际在帝国主义者准备新的世界大战的情况下的任务》的决议。报告和决议都强调,根据国际形势的发展,应在无产阶级统一战线的基础上,建立广泛的反法西斯人民阵线,并明确表示:“我们赞同英勇的兄弟的中国共产党这一倡议:同中国一切决心真正救国救民的有组织的力量结成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广泛的反帝统一战线。” 

  根据华北事变以来的民族危机加深的形势和共产国际精神,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草拟了《中国苏维埃政府、中国共产党中央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 

  共产国际七大之后不久,即8月25日至27日,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召开会议,讨论在中国建立反帝统一战线问题。9月7日,《八一宣言》草案在共产国际执委会书记处会议上进行了审议;9月10日,最后稿经书记处成员表决通过,9月24日在共产国际执委会书记处会议上得到批准。最后稿经共产国际执委会同意,以中国苏维埃中央政府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名义发布。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在莫斯科将《八一宣言》编入在法国巴黎出版的《救国报》,然后航寄到巴黎,于10月1日全文发表。由于文件注明日期为1935年8月1日,所以一般通称为《八一宣言》。 

  历史原声: 

  《宣言》指出:“当今我亡国灭种大祸迫在眉睫之时,共产党和苏维埃政府再一次向全体同胞呼吁:无论各党派间在过去和现在有任何政见和利害的不同,无论各界同胞间有任何意见上或利益上的差异,无论各军队间过去和现在有任何敌对行动,大家都应当有'兄弟阋墙外御其侮'的真诚觉悟,首先大家都应当停止内战,以便集中一切国力(人力,物力、财力、武力等)去为抗日救国的神圣事业而奋斗。苏维埃政府和共产党特再一次郑重宣言:只要国民党军队停止进攻苏区行动,只要任何部队实行对日抗战,不管过去和现在他们与红军之间有任何旧仇宿怨,不管他们与红军之间在对内问题上有任何分歧,红军不仅立刻对之停止敌对行为,而且愿意与之亲密携手共同救国。” 

  《宣言》指出:中华民族已处在生死存亡的关头,抗日救国是全体中国人面临的首要任务。宣言明确提出:“抗日则生,不抗日则死,抗日救国,已成为每个同胞的神圣天职!” 

  《宣言》倡议:“一切愿意参加抗日救国事业的各党派、各团体(工会、农会、学生会、商会、教育会、新闻记者联合会、教职员联合会、同乡会、致公堂、民族武装自卫会、反日会、救国会等等)、各名流学者、政治家、以及一切地方军政机关,进行谈判共同成立国防政府问题;谈判结果所成立的国防政府,应该作为救亡图存的临时领导机关。这种国防政府,应当设法召集真正代表全体同胞(由工农军政商学各界、一切愿意抗日救国的党派和团体、以及国外侨胞和中国境内各民族,在民主条件下选出的代表)的代表机关,以便更具体地讨论关于抗日救国的各种问题。苏维埃政府和共产党绝对尽力赞助这一全民代表机关的召集,并绝对执行这一机关的决议,因为苏维埃政府和共产党是绝对尊重人民公意的政府和政党。” 

  《宣言》还提出了抗日救国十条具体方针: 

  (一)抗日救国收复失地; 

  (二)救灾治水安定民生; 

  (三)没收日帝在华一切财产、充作对日战费; 

  (四)没收汉奸卖国贼财产、粮食、土地,交给贫苦同胞和抗日战士享用; 

  (五)废除苛捐杂税、整理财政金融、发展工农商业; 

  (六)加薪加饷、改良工农军学各界生活; 

  (七)实行民主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 

  (八)实行免费教育、安置失业青年; 

  (九)实行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政策,保护侨胞在国内外生命,财产、居住和营业的自由; 

  (十)联合一切反对帝国主义的民众作友军,联合一切同情中国民族解放运动的民族和国家,对一切对中国民众反日解放战争守善意中立的民族和国家建立友谊关系。 

  历史意义: 

  《八一宣言》突出了中日民族矛盾,提出抗日救国的政治主张,初步纠正了“左”倾关门主义,扩大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阵营的范围。这表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策略开始发生新的转变。 

  《八一宣言》发表后,很快传到国内,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到1935年底,北平、上海、天津、南京、太原等主要城市都已流传,也在海外华侨中广泛传播开来。《八一宣言》连同中共中央11月13日、28日的两个宣言,在社会各阶层中引起强烈的反响,有力地推动了全国抗日救亡运动的高涨。(中央党史研究室 李蓉 李树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