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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纪委通报11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1-16

  今日,山东省纪委对11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济阳县天平镇西高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子树、村委会原主任张庆才因套取小麦补贴款等问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青岛市市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辽宁路中队原中队长孙胜受贿,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郯城县归昌乡葛大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永华因受贿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相二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学富因工作失职等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德州市陵城区邱家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国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原所长陈维挪用农村社会养老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聊城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凤凰街道后屯村党支部原书记姜西顺虚报冒领专项资金、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邹城市田黄镇下鲍家庄村村委会原主任冯现合违反财经纪律、套取集体资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莱芜市雪野旅游区雪野镇东峪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庆忠以权谋私,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垦利县农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俊新,主任科员刘敏因套取惠农资金、骗取财政补贴、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等问题,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荣成市经济开发区城西街道郭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岳成德挥霍浪费、违反财经纪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集中排查问题线索,加强直查督办,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多发、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