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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2-0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青岛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青岛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部长曲昊、副部长韩军违规收受礼金。市纪委给予曲昊、韩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城阳区市场监管局棘洪滩所所长张晖违规发放福利。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党委给予张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赔费用。

  3、即墨市通济街道张家西城北村违规发放福利。即墨市通济街道党工委给予张家西城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张忠凯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赔费用。

  4、胶州市畜牧局营海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监督站站长尹怀磊公车私用。胶州市监察局给予尹怀磊行政警告处分,追缴违规用车费用。

  5、平度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洪旭公车私用。平度市纪委给予张洪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规用车费用。

  6、莱西市财政局有关党员干部违规领取奖金、评审费等。莱西市纪委给予莱西市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昊,莱西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兼市财政局党组成员邴旭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莱西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局长王勇、莱西市财政局监督办职员张代军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通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要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要不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责不到位的坚决问责,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广大党员干部要尊崇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落实廉洁过节纪律要求,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青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