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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2-07

  近期,德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德城区新华街道办事处李何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李金武违规发放福利。德城区纪委给予李金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2、陵城区义渡口镇教育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张成东违规收受礼金,另涉及其他问题。陵城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张成东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3、禹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科科长李景波等人违规收受礼金。禹城市监察局给予李景波行政记大过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政纪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4、齐河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董延刚违规操办喜庆事宜并收受礼金。调查期间,董延刚已将其违规收受礼金退还,齐河县纪委给予董延刚党内警告处分。

  5、平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司机钟明亮公车私用,平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给予钟明亮相应经济处理,在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对负有领导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平原县纪委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中汲取教训,消除侥幸心理,敬畏纪律、严守规定、改进作风。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纠正“四风”的重大意义,更加主动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常抓的韧劲、严管的耐心,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变种,持续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德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