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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6-25

  近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教育警示,日照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莒县公安局安庄派出所民警张建华公车私用问题。莒县安庄镇党委给予张建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安庄派出所副所长王玉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承担相关费用。 

  2、新华书店日照分公司基建科副科长秦玉京公车私用问题。新华书店日照分公司党委给予秦玉京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承担相关费用。

  3、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路市场监管所科员郑全书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郑全书行政记过处分,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北京路市场监管所副所长邱玉军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纪律防线。各级党组织要勇于担当,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做好公车改革后的公车使用管理,严防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忠于职守、秉公执纪、敢于监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不断总结经验,加大对隐匿“四风”问题的发现和查处力度,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日照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