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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2-28

  近期,烟台市纪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福山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林勇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9月,林勇收取辖区内某公司总经理所送一箱海鲜、六瓶红酒和一张面值1000元的振华购物卡。福山区纪委给予林勇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委员邹积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9月,邹积军收受辖区内某公司经理所送两箱海产品。牟平区纪委给予邹积军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折现后予以收缴。

  招远市园林管理处副主任王忠益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7年1月,王忠益未按规定书面报告操办儿子婚宴事宜;分批次安排结婚宴请;宴请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招远市纪委给予王忠益党内警告处分。

  烟台开发区福莱山街道马家社区居委会治安主任丛双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12月11日上午,丛双先驾驶居委会公车从家中出发,到海边天马栈桥买鱼。福莱山街道党委给予丛双先党内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享乐奢靡,密切关注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对潜入地下、花样翻新、改头换面的隐形变异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上级巡视、自身巡察、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优先查处、优先通报,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要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今后,凡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律进行问责追究,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烟台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