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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纪委通报市煤炭培训中心部分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枣庄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时间:2017-05-01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近日,枣庄市纪委通报了市煤炭培训中心部分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市煤炭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任泽武多次公车私用,并在接受组织调查时,编造休年假的谎言,对抗组织审查。市煤炭培训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胡伟,组织委员、副主任沙志华协助任泽武造假,在伪造的年休假审批表上签字同意。任泽武违反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胡伟、沙志华违反政治纪律,且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履行不到位。市煤炭局党委给予任泽武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胡伟、沙志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市煤炭培训中心部分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暴露出该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班子成员政治意识淡薄、个别党员对纪律置若罔闻。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经执行4年的情况下,毫无顾忌之心,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性质严重。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对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力度和目标,做到真信、真懂、真明白,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做到真抓、真管、真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地生根。(枣庄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