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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纪委通报4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

来源:菏泽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时间:2017-05-02

  为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现将近期问责处理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牡丹区城区企业管理办公室党委因党委委员、副主任刘忠波违规操办其母亲三周年祭奠问题被问责。给予刘忠波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牡丹区城区企业管理办公室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

  定陶区黄店镇副镇长郝茂存因镇计生办违规发放补贴问题被问责。给予镇计生办主任牛光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规发放的补贴款;给予分管计生工作的副镇长郝茂存党内警告处分。

  成武县烟草专卖局党支部委员、副局长张瑞忠因单位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被问责。给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第五稽查中队稽查员陈松系统内通报批评、停职检查三个月的处理;给予该局综合办公室主任李广恩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党支部委员、副局长张瑞忠严肃批评。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志德因单位违规列支家属院住户取暖费、路灯照明费及深水井电费被问责。给予分管机关事务的副局长孙志德党内警告处分。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上述典型问题表明,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仍然停留在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却没放在心上、落到实处;在实际工作中不敢担当,不抓不管、听之任之、失职失责。对这些问题,必须高举问责利剑,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对顶风违纪、转入地下的隐形“四风”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越往后越严、处理越重。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辖区内“四风”问题突出,查处不及时、不得力的,在处理当事人的同时,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该问责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坚决打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纠“四风”攻坚战。(菏泽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