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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纪委通报:东平县严惩3名村干部,倒查问责10人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8-31

  日前,泰安市纪委对东平县纪委查处的新湖镇后泊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陈传文等人虚报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编造项目,骗取专项扶贫“奶酪”

  2015年5月,后泊村申报省级贫困村扶贫开发项目,陈传文与村“两委”委员、会计孟广轩,村党支部委员、计生主任、出纳孟昭军商定申报养鸭项目,并召集7个村民小组长开会商定,先由35户143人来顶名申报。陈传文安排孟广轩、孟昭军与某畜禽养殖公司伪造《畜禽养殖购置合同》及《委托协议书》,让35户村民签了虚假的鸭苗收到条等相关项目资料。2016年4月,该村提报项目验收申请,镇、县扶贫办未按规定对养鸭项目实地查看、跟踪检查,导致该虚假项目通过验收。2016年10月,省财政拨付的专项扶贫项目资金15万元到位。2017年1月,陈传文、孟广轩和孟昭军3人商议决定,按现有户籍人口1309人均分这笔扶贫资金,人均112元,余款3392元由孟广轩保存。

  虚报冒领,套取补贴政策“红利”

  2008年至2014年,后泊村以部分村民顶名、按每户虚报2.2亩至30.4亩不等的方式,虚报小麦种植面积799.8亩,套取小麦种植补贴共计82743.94元,用于村集体账外支出。2014年3月,后泊村为3户村民申请危房重建补助,但3户只对原住房进行修缮,验收中陈传文等人弄虚作假,新湖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初审通过;同年12月,危房重建补助款46000元到位,新湖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才发现该问题,按修缮实际发放给3户村民25000元,剩余的21000元滞留在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严惩重处,高悬执纪必严“利剑”

  陈传文、孟广轩和孟昭军对村集体骗取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套取小麦种植补贴、危房改造补助款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7月,东平县纪委给予陈传文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给予孟广轩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会委员职务;给予孟昭军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其辞去村计生主任职务。涉案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因3名党支部成员严重违反党纪,新湖镇党委对后泊村党支部进行问责,予以改组。因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导致后泊村违纪违规问题发生的县扶贫办和镇政府机关10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问责。

  强化查处,倒逼责权担当“归位”

  陈传文等人的违纪违规问题,是一起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暴露出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缺乏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有的职能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比较严重,致使扶贫政策不能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脱贫攻坚推进会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把监管责任扛起来,深入一线,重心下沉,确保扶贫资金安排到哪里,监督管理触角就延伸到哪里,保证每一分扶贫资金都用在困难群众最需要的地方。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查处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把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进一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双问责”要求,既问主体责任又问监督责任,既问领导责任又问监管责任,既问个人责任又问集体责任,并强化通报曝光,保持高压态势,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泰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