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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烟台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时间:2017-09-19

  近日,烟台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龙口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基建科科员王伟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6月9日,王伟多次利用本单位公务用车办私事。龙口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给予王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长岛县残疾人联合会原理事长李少伟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9月13日至21日,李少伟参加考察活动期间,违规用公款宴请客人。李少伟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长岛县纪委给予李少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冯少玉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7月12日,冯少玉带领本单位工作人员到柏林庄卫生院进行抽检。当日中午,接受柏林庄卫生院宴请。莱阳市纪委给予冯少玉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牟平公安分局文化路派出所民警姜仁德违规操办女儿喜宴问题。2016年11月26日,姜仁德操办喜宴时违规宴请曾经的管理服务对象并收受礼金6400元。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党委给予姜仁德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讲规矩、守纪律的表率。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责无旁贷的职责使命,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让“四风”无处藏身,让正气茁然释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节日假期,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不断把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向党的十九大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烟台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