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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威海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时间:2018-01-03

  近日,威海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环翠区法院正科级审判员栾宁违规操办婚宴问题。栾宁分两次为儿子操办婚宴,违规邀请与行使职权相关人员参加,并收受礼金。环翠区纪委给予栾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违纪所得。

  2.文登区委台办原党组书记、主任娄太东违规发放福利和公款送礼等问题。娄太东任职期间,采用多报、虚报方式套取公款,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职工福利、送礼等;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文登区纪委给予娄太东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确定职级待遇。

  3.荣成市第31中学原校长姚学云违规用车问题。姚学云在担任荣成市第31中学校长期间,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长期租用社会车辆,并由学校报销该车产生的各种费用。荣成市纪委给予姚学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乳山市诸往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兼崖子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站长宫照峰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宫照峰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造成不良影响。乳山市畜牧兽医局给予宫照峰行政警告处分。

  5.高区田和街道阮家寺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丛培海公车私用问题。丛培海擅自驾驶公车办私事,高区田和街道党工委给予丛培海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补缴相关费用。

  6.临港区党工委办公室、管委办公室(审计局)副主任(副局长)陈培毅违规公款购买礼品、购物卡问题。陈培毅在担任汪疃镇党委书记期间,安排工作人员违规公款购买礼品、购物卡用于节日走访。临港区纪工委给予陈培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扎实抓、盯住抓,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模范遵规守纪,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威海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