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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来源:济南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1-25

  近日,济南市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1.南部山区柳埠街道大会村党支部原委员、村委会原主任刘友贵贪污扶贫款问题。2013年12月,大会村建设的核桃基地扶贫产业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镇政府将26万元扶贫款拨付至该村村委会指定的刘友贵名下账户。刘友贵利用负责该项目的职务便利,个人支配该款项,在付清工程款、项目占地费、核桃树苗种植费及相应税金后,采取虚假票据入账的方式将余款7.94万元据为己有。刘友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1万元。因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致使大会村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上述问题,南部山区纪工委对柳埠街道办事处进行通报批评,对柳埠街道时任农办(扶贫办)主任李端胜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时任柳埠街道财政所所长刘蔚写出书面检查。

  2.章丘区民营经济发展管理办公室党支部原书记、原主任孙际江滥用职权导致扶贫资金损失问题。2012年至2014年,时任章丘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孙际江明知章丘润春碧莺农产品种植合作社不符合申报条件,徇私舞弊为其审核报批扶贫基地项目,后区残联分4次拨付扶贫款共计22.8万元。2011年至2013年,时任章丘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孙际江明知章丘曹范福荣养殖场不符合申报条件,违规为其审核报批扶贫基地项目,后区残联分4次拨付扶贫款共计11万元。上述违规拨付扶贫款合计33.8万元,致使扶贫资金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孙际江还存在受贿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孙际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3.槐荫区吴家堡街道三教堂村村委委员、妇女主任陈华违规申领低保金问题。陈华丈夫李某某因患病无工作,经申请自2004年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2015年5月,吴家堡街道对低保户资格进行复核,陈华利用负责村委会低保工作的便利,未如实报告家庭收入变化情况,继续为丈夫李某某申领低保金。2017年9月,吴家堡街道对李某某低保户资格条件再复核时,确认其家庭收入自2009年8月始已超出低保标准,区民政局于同年10月取消其低保待遇。经核算,李某某违规多领取低保金及各类补贴共计2.48万元。陈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所得予以追缴。

  4.商河县龙桑寺镇霍庙村党支部原书记郑佃民对肉羊繁育扶贫项目失职失察问题。2016年3月至6月,霍庙村在实施肉羊繁育扶贫项目中,因监管缺失、后续管理不到位,导致所采购的400只扶贫羊死亡42只、农户私自卖出228只,造成国家专项扶贫资金严重浪费。郑佃民作为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工作失职失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高新区遥墙街道王店村党支部书记宋国胜、村委会主任王加盛、支部委员陈希金、村委委员宋范荣、一组组长宋国亮等5人优亲厚友申领帮扶款问题。2017年春节期间,王店村组织申报困难户帮扶款,该村“两委”成员与其他村民代表共10人经过商讨,将上级分配的20个贫困户名额中的10个,申报为参会人员本人或其近亲属。商讨过程中,宋国胜、王加盛、陈希金、宋范荣、宋国亮均表示同意,其他参会人员未提出反对意见。后经公示上报,上述人员或其近亲属共10人各获得800元帮扶款,在当地群众中造成负面影响。宋国胜、王加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希金、宋范荣、宋国亮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章丘区供销社闫家峪社党支部书记、主任李广荣弄虚作假发放救助金问题。2017年1月,章丘区供销社决定给予闫家峪社15名困难职工发放8000元困难职工救助金。在上述救助金发放过程中,李广荣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调整救助金发放标准和范围,将区供销社确定的15名困难职工缩减至4人,将不属于困难职工的本人和单位会计牛某某纳入发放范围。最终,闫家峪社实际仅6名职工领取救助金,其中李广荣、牛某某分别领取3000元、1300元。李广荣还存在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李广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对扶贫资金安排、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对标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把监督执纪问责往实里抓、向深处做,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把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作为查处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济南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