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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纪委监委邀先进典型到机关宣讲
对标榜样 担当作为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9-07-05

  “我们一定不要辜负群众的信任,要通过为群众解决一个个实际问题、办好一件件实事,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党员干部为群众着想的好作风……”台上,交流发言人的话语朴实感人;台下,响起了阵阵掌声。

  根据山东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6月30日下午,先进典型走进山东省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交流宣讲活动。

  交流宣讲分宣讲报告、座谈交流两个阶段进行。济宁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孟昭硕和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党支部书记、副检察长孙佃海分别作先进事迹报告,省委第二巡回指导组有关同志到会指导,省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机关干部代表参加。宣讲报告结束后,孟昭硕与信访室等部门负责同志和青年干部代表面对面座谈交流,孙佃海到办公厅党总支进行现场座谈交流。

  孟昭硕24年专注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先后两次受中央纪委表彰,10余次受到上级记功或嘉奖,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9月,被中央纪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党支部努力打造“崇德尚法、正义先锋”党建品牌,先后三次被表彰为“全国先进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两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记集体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

  “今天的交流宣讲活动,让我深深感受到了榜样的力量。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将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真正把初心守牢、把使命担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省纪委监委办公厅三级调研员孙宏业听完先进事迹报告后,有感而发。

  先进典型的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让与会同志经受了一次精神的洗礼、心灵的震撼。大家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模范典型的先进事迹,坚守初心、勇担使命,坚守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把学习成效转化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体现到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的行动上,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本报记者 张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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